㈠ 助学贷款第二年不想贷了怎么办
助学贷款还是国家对大学生所推出来的一种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助学贷款第二年不想再续贷了,也是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来结束这种贷款程序的。其实大家也完全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来结束这种贷款程序,毕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大学生自己的需求,如果你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再申请了,你可以接受这种申请。
可以不提交续贷申请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原本就是面向贫困大学生家庭所推出来的一种优惠政策,如果你的家庭情况不好,那么你其实是可以到有关的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第二年的时候,你觉得自己的家庭条件可以支撑你上学,那么你也可以不提交申请,如果你没有提交续贷申请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就认为学生第二年自动放弃了助学贷款。
具体的规定
其实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学生申请这个助学贷款是不需要缴纳利息的。也就是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没有利息,大家到了规定的时间只是需要偿还本金,而且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给大家的宽限时间比较长,时间是六年,在这段时间里大家只是需要支付本金以及比较低的利息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申请了,那么你完全可以不继续进行申请,主要还是看大家的经济情况。
所以大家不需要采用任何程序,只要自己不提交续贷申请就可以了。其实很多学生在后面都觉得自己的经济情况变好了,当然有一些大学生在学校,可能会做一些勤工俭学的活动,这样的话也能够挣一些钱,从而进一步的减轻负担,这样的话就可以不继续申请助学贷款了。
㈡ 我第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领了,下一年的我不想贷款了行吗
如果下一年不准备贷款了,可以拿当初签订的合同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不过以后不能再申请了。
相关的一些条款见下--
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㈢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一年款,第二年如果不想贷款,是不是还应该办理什么手续如果第二年办理贷款
直接不用管就是了,有些地方说要求一直贷款到毕业或者确认毕业开始还款,这个是不合理的,毕竟涉及到一些利益,你贷款,银行就有收益,当然,除非之前签约必须贷款多少年,但是生源地贷款一直没有这样的政策。
贷款是双方自愿的,第二年不贷款也是要等到确认毕业后才开始还款,如果是本科毕业继续读研可以申请延长到硕士毕业再还款。在校期间利息都是国家贴息偿还的,只有确认毕业后才需要还利息,要注意毕业的那年需要后四个月的利息,国家只帮你还毕业那年8月31日前的利息,之后的利息需要自己还,因为你已经毕业了
㈣ 助学贷款只贷了1年,不续代了,还需不需要在当地办理相关手续
续贷其实很容易,比最开始贷款还轻松些,你只需要去你贷款的银行,然后叫你提供一些资料,然后审查通过后,就ok了
㈤ 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想续贷了该怎么办
引言:国家对较为贫困地区的学生都有良好的补贴政策,只要你能坚持上学,国家和地方政府都有100种方法帮你继续教育,上得起大学。大部分经济贫困的家庭,在入学之前都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这一类型的贷款利息低,而且是在几年之后才开始还的,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想继续贷了,该怎么办?
三、续贷问题
生源地贷款是一年一贷款,每年都需要在网上进行注册,第1次进行生源地贷款时,必须去到当地的银行进行贷款,或者服务部门。在以后的每次贷款只需在网上进行提交注册就行了。不想要进行续贷了,可以直接不申请就可以了。目前政府在很多方面对助贷学生是有鼓励和扶助政策的。
㈥ 生源地贷款申请贷款期限是17年,但是只想贷几年之后就不贷了可以吗
助学贷款。
你什么时候还都是可以的你比如一年两年都是可以的。
㈦ 生源地助学贷款贷了一年不想贷了,请问什么时候开始还款
毕业当年9月之前还清没有利息,否则毕业后头两年,每年年底还利息,第三年开始还本金,根据你签的合同,分6到10年还清
㈧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款后不想在继续贷款须做什么
大学生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款后不想继续贷款,应该到银行贷款管理中心办理结束贷款一次性还款的手续。供参考。
㈨ 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不贷有影响吗需要什么手续吗求助!!
没影响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㈩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了一年后 不贷行不行要连续贷款三年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贷了一年后,不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也可以。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10)大学生贷款贷了一年不带了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