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可以贷30年吗
根据我过住房公积金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其中购买二手住房贷款期限为1—2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间遇国家法定利率调整,则贷款利率做相应调整。已发放的贷款,当年内不作调整,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元月一日,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一年),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2. 嘉兴公积金贷款政策及额度
嘉兴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申请人必须具有嘉兴市的常住户口证明或者有效的居留证明;
二、具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并且不能在银行有不良的信用记录;
三、申请人必须在嘉兴市连续正常缴纳公积金半年以上;
四、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单人申请公积金贷。
嘉兴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不高于市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当前单人30万元,双人及以上60万元;
二、不高于按照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当前倍数为10倍;
三、不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资金后剩余的房屋总价款;
四、不得高于按照房屋总价确定的贷款限额: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得高于所购房屋总价的70%;购买二手房的,不得高于成交金额与计税金额两者低值的70%,其中房龄(指住房竣工至申请贷款期间的年限)在10年以上的,则不得高于60%;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不得高于安置房总价的70%,且不得高于实际购房支付的补差款;建造住房的,不高于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定额,当前每户为20万元。用作抵押的住房评估价值不能低于贷款定额的2倍;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2017年8月15日,由住建部等联合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首付取消2成首付。
3. 嘉兴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
从嘉兴公积金部门的管理来看,目前一个人最高可贷额度30万,夫妻双方最多可贷60万。嘉兴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个人情况进行评估,申请人可贷额度是借款申请人公积金年缴存工资基数与可贷年限乘积的40%。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二、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三、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四、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1-30年,并不得长于借款人距法定退休年龄的时间;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在考虑其贷款偿还能力的基础上,可适当放宽贷款年限1-3年。
五、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4. 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年
您好,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年限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最高贷款年限20年;房龄+贷款年限≤30(市直房龄不超过20年);年龄+贷款年限≤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是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三者取最低值。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5. 公积金现在可以贷款30年吗
这个很难的,一般情况下,超过5年房龄的房子公积金只能贷15年的,不超过五年的房子资质好的话可以贷到20年一、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3。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 4。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 5。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人每月单位缴存额和缴存比例贷款。(因为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直接体现工资的多少和还款能力) 6。公积金贷款需要公积金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房子(看房子的格局、面积、楼层、小区环境、房屋年代及装修等)最后按评估价的6-8成贷款。 7。公积金贷款后可以由单位公积金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手续。个人无法提取。一手房提取需要购房合同、(首付发票、借款合同)、二手房提取需要(产权证、契税票)、买卖合同、借款合同。
6. 公积金贷款最长能贷多长时间
公积金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
虽然我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没有对贷款最长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但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贷款最长期限。现在我国部分城市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部分城市规定为20年。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的官方网站(http://www.bjgjj.gov.cn/)上查到的贷款年限是“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所以,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
资料来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的官方网站(http://www.bjgjj.gov.cn/)
7. 本人在嘉兴每月交200元公积金,请问这样可以贷款多少公积金还有贷款后怎么还是往公积金中心打款还是还
楼上说错了,只要交了公积金满一年,就可以贷25万,我刚贷过,也是嘉兴的。还款是跟银行签协议,还到银行的账户。
不确定的话打电话问公积金中心就可以了
8. 浙江省嘉兴市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设定依据:
《嘉兴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款暂行办法》
二、申请对象
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且已向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符合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的职工。
三、办理条件
1、所购住房为自住住房;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在申请贷款之前,已连续6个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结清,所购住房为现房的已办妥《房屋他项权证》的;所购住房为未交付使用的期房(须办妥《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未办妥的须补办或已到交付日期须办出《房屋他项权证》的;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信用记录,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商业贷款已正常还贷一年以上且无逾期记录;
7、申请转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是原商业贷款的借款人(申请人年龄为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及配偶或二代内直系血亲的产权共有人(申请时女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男性为18周岁至65周岁);
8、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申请额度及利率
1、不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2、不超过所购住房可贷额度的有关规定;
3、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取整至千元)。
五、申请年限
1、不超过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
2、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可贷年限{商品房最高30年,二手房最高20年且所购住房房龄加上贷款年限不能超过35年(含)};
3、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转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应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期限一致。
六、填写表单:
1、《嘉兴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记录》
七、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龙卡;
2、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的还款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含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有效居留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借款人的结婚证、未婚(包括离异)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有效期三个月,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借款人在商业性贷款银行的还款记录及贷款余额清单(近一年还贷记录明细,当月有效)(原件);
8、有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地住房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原件有效期一个月);
9、新建商品房现房及二手房须帯《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10、购房人为二代人的需提供直系亲属证明;
11、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八、受理后表单:
1、公积金中心盖章后的《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核表》;
2、《借款合同签订有关事项通知书》。
九、审批流程及要点:
1、公积金中心对借款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受理、审核、审批。
2、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及其产权共有人、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协议书》;
3、借款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并及时将《房屋他项权证》交于公积金中心。
(1)《借款合同》(原件);
(2)《协议书》(原件);
(3)《同意顺位抵押函》(原件);
(4)《顺位抵押约定书》(原件);
(5)抵押申请书(原件);
(6)价格约定书(原件);
(7)公积金中心的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8)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
(9)产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12)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他项权证》办妥后由借款人交于公积金中心;
5、公积金中心收妥《房屋他项权证》后,安排放款。
十、 本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管理科负责解释。
十一、受理时间:
1、全月办理(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业务受理时间:按市级机关作息时,中午不休息。
十二、承诺时限:七个工作日
十三、服务咨询(语音查询)电话: 12329
十四、监督电话:0573-82099535
十五、受理地址:会展路408号
9. 嘉兴市公积金到江西鄱阳县买房可以用吗
一、嘉兴市公积金到江西鄱阳县买房使用的。
二、《江西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程(试行)》出台,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A.申请条件: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符合规定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公积金中心所在地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常住户口或者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已连续缴存时间满足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确定的最低连续缴存期限要求;
必须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产权人或者产权共有人;
首付款(自筹资金)支付比例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相应的购房备案合同(协议)、建造批准文件或者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等材料;
有稳定、合法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且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同意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信用良好是指未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或者出现下述情形但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属非恶意拖欠未还款的信用状态:连续3期或者累计6期以上未还贷款;准贷记卡透支180天以上未还;贷记卡连续逾期3期或者累计6期的;因违约被起诉;有以资抵债的;经公积金中心认定的其他情形。
B.期限额度
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30年
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首付款比例,由公积金中心拟定,经管委会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公积金贷款最长贷款期限30年,且不超过抵押房的剩余房龄。借款人的借款期限加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得超出5年。
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由公积金中心依据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区域、房价、公积金缴存状况、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等情况综合确定。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各档次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利率调整则按规定作相应调整。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的1月1日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C.贷款受理
申请贷款有三种方式提交材料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按以下三种方式提交申请材料: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或者分支机构提交;向所购房屋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或者受委托银行提交;向具有担保资质的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提交。
房地产开发公司、受委托银行或者担保公司在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时,负责鉴证借款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填写公积金中心印制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书》,并提供以下资料:合法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件)、婚姻状况证明、还款能力证明、共同还款承诺书及信用证明;有效的首付款票据或者自有资金证明;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符合银行扣划要求,用于偿还贷款的银行账户;公积金中心需要的其他材料。
同时,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应当提供有效的购房备案合同;购买二手房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房屋抵押价值评估报告;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土地证等;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证明等。
D.审批发放
公积金中心自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贷款的审批,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审批意见,并通知借款申请人。
公积金中心审核准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关贷款手续。贷款手续办结后,受委托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返回相关借款资料,由公积金中心复核后,在3个工作日内划拨委托贷款资金。
受委托银行收到划转的委托贷款资金后,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约定账户。
公积金贷款应当计划有序发放,做到符合条件的应贷尽贷。在资金无法满足发放要求时,公积金贷款发放实行轮候制。轮候是指当申请借款的金额超出可供额度时,借款申请人可向公积金中心办理预申请手续,待贷款资金达到可供额度时,由公积金中心按照受理预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办理审批手续。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优先办理。
E.贷款偿还
一年以内(含1年)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选择下述一种还款方法,按月偿还贷款。
借款人自银行放款之日的次月起进入还款期。贷款发放后,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还款账户扣划回收贷款本金及利息。
借款人需要提前偿还全部或者部分贷款本息的,向公积金中心或者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批准后,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还款资金入账手续。
因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被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法定原因需要变更借款人的,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后,依法进行借款合同等贷款要件的变更。借款合同未变更以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借款人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收罚息。
F.贷款担保
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保证、质押等担保方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
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借款人应当以所购住房的现值全额设定抵押。贷款额度不应当高于抵押房产认定或者评估现值的规定比例。
新建商品房抵押物的现值依据购房合同注明的购房总价款进行确认;二手房抵押物的现值以房产评估报告注明的房屋评估价值或者契税完税证明的纳税额进行确认;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以评估价值与工程预算价格相比较低者作为抵押物价值。抵押物价值确需评估的,应当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保证是指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者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是指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有能力按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第三人。
G.贷后管理
骗取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可提前收回
公积金中心要加强对贷款的后续管理,对借款人逾期未还贷款本息的,受托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及时催收,并保留相应的催收记录。
出具虚假购房合同骗取公积金贷款的,经查证属实,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有权中止或者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并追究相关方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