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40%×12×借款年限。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8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金额不高于总价款的7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不高于总价款的4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2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4、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
5、累计贷款额度不超过按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计算的贷款限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⑵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贷多少钱
法律分析: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30(倍)。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⑶ 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贷款对象:
贷款对象是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提取后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在一年内有购(建)自住房事实,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
贷款条件:
1、申请人及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在一年内有购买自住住房事实,有一定比例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房产总价值的30%,二套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房产总价值的60%;
3、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4、有稳定的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6、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或正在为他人提供数额较大的贷款担保;
7、申请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该房屋没有法律纠纷。
贷款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自筹资金的金额、来源及证明。
5、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均为原件)
6、抵押物或物质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
贷款流程
咨询、准备资料→受理、初审→复审→签定合同(办理抵押)→审批放款→申请人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额度与利率
利率:现行利率:5年(含)以下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最长期限:30年。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加申请年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其中采用保证人担保方式贷款的,保证人的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保证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最高额度:申请人单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申请人夫妻双方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以上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即申请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即申请人每月等额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
⑷ 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一、关于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下同)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x20(倍)。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二、关于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款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一)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四、关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⑸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成都招商银行有开展一手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招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⑹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⑺ 成都公积金信用贷款的额度如何计算
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款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本市规定,再取最低值确定: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个及以上职工,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元,单个职工为40万元。(2)贷款额计算公式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个及以上职工的贷款额=(借款人在共同借款人的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 20倍;单个职工贷款额度=借款人存款余额×存款时间系数× 20倍。注:1。申请贷款时,根据连续正常存款时间确定相应的存款时间系数。2.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贷款申请人,可根据连续正常存款时间较长者确定存款时间系数。除了公积金贷款,还可以使用商业贷款或者组合贷款。了解更多关于在成都买房的信息。
⑻ 成都公积金信用贷款的额度怎么样计算
1.按账户余额的10倍或者20倍进行计算。
2.按房屋总价进行计算:贷款比例最高为房产总价的70%或者80%。
3.按最高限额进行计算:北京购买首套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4.按还款能力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⑼ 成都公积金贷款条件及额度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一、家庭为单位的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二、职工个人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2、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3、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4、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5、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6、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