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唐山的公积金可以一年取一次吗
现在是贷款下来三个月以后就能取公积金了
不过是每周三可办理业务,在北新道的房管局一层办理
之后就是每三个月还是半年的就能取一次,我忘记了
反正我都是一年取一次,你可以根据你的情况再定
提示:公积金是没有利息的
希望能够帮到你
② 在唐山首次提住房公积金能全部提出来吗
还款一年后凭银行还款证明及其他必要手续只能提取不超过还款额的公积金。
③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多长时间可以提取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是否还清没有关系啊。贷款正常还,只要不低于月最低还款额即可。公积金可以正常提取,提取后完全归个人自行支配。
④ 买房超过一年了,还能提公积金吗具体怎么操作
买房超过一年了,可以提取公积金,你只要拿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去公积金中心就可以办理提取公积金
⑤ 房贷还款满一年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次性公积金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可。
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⑥ 在唐山市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公积金卡里的钱支取问题,急!请唐山的朋友遇到过这样问题的给与解释,感谢!
现在不能支取,还款一年后支取,
还款一年后支取的钱数等于你每月还款数的12倍,就是你一年还的钱,不可以支取所有的钱。
不懂追问,本人取过,呵呵
⑦ 河北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程序
①政策咨询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⑤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⑥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计算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一、唐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在户口所在地买房子贷款,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需要准备的资料:
1、购房合同;
2、贷款合同;
3、身份证;
4、户口本;
5、公积金卡和密码;
6、结婚证;
7、单位开购房证明。
二、全款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资料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买卖契约;
2.收款发票或合法收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
5.提取人公积金卡及密码。
三、全款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发放的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2.交易部门的房屋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
3.税务部门提供的契税完税票;
4.提取人身份证;
5.夫妻共同支取或配偶支取的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夫妻在同一户口本上)
四、唐山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满足的条件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在我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或在经中心认可的其他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或其配偶至少有一方连续、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4、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手续合法、产权清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存量房(二手房),并且不在拆迁公告、司法冻结或封存和危房范围之内,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
5、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购买合法的自住住房,已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经过房产交易部门鉴证;
7、购房首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8、同意用所购住房办理抵押或按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9、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唐山职工办理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2、商品房买卖合同;
3、首付不动产专用发票;
4、个人信用报告;
5、住房公积金卡;
6、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职工办理存量住房(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本、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房地产转让合同或买卖契约;
3、评估报告;
4、过户后的产权证、土地证;
5、首付款凭证;
6、个人信用报告;
7、住房公积金卡;
8、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⑧ 唐山人关于公积金的支取
1、唐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提取暂行规定》中第二款:“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范围与条件”明确规定可以支取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2、一般是一年支取一次,支取额度不超过贷款月供的一年合计,即月供*12。
3、你的公积金账户肯定有利息:当年(2011年7月1日-2012年6月30日)缴存的按活期0.50%计结;2011年7月1日前的按2.85%计结
⑨ 一年前我在唐山用商业贷款买的二手房,谁知道办理住房公积金取出,需要什么手续
拿着您的房产证直接去您单位管理公积金的部门直接申请就行,最快两天就能取出,最慢1个月,就看您们的公积金部门办事效率了,很简单
⑩ 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怎么提取公积金
一次性公积金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即可。
一次性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注:职工本人需到场在“提取申请表”上签字按手印(公积金汇入个人还款帐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