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第一年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二年出于某种原因可以不贷生源地而是贷高校助学贷款吗
可以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可以不贷,这个有你决定的。高校助学贷款是银行跟高校合作的。并没有冲突的。
❷ 助学贷款第二年不想贷了怎么办
助学贷款还是国家对大学生所推出来的一种优惠政策,但是如果助学贷款第二年不想再续贷了,也是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来结束这种贷款程序的。其实大家也完全可以采用一定的方法来结束这种贷款程序,毕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都是大学生自己的需求,如果你觉得自己已经不需要再申请了,你可以接受这种申请。
可以不提交续贷申请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原本就是面向贫困大学生家庭所推出来的一种优惠政策,如果你的家庭情况不好,那么你其实是可以到有关的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但是第二年的时候,你觉得自己的家庭条件可以支撑你上学,那么你也可以不提交申请,如果你没有提交续贷申请的话,那么一般来说,就认为学生第二年自动放弃了助学贷款。
具体的规定
其实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真的是一个很好的政策,学生申请这个助学贷款是不需要缴纳利息的。也就是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没有利息,大家到了规定的时间只是需要偿还本金,而且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给大家的宽限时间比较长,时间是六年,在这段时间里大家只是需要支付本金以及比较低的利息就可以了,如果你觉得自己没有必要再申请了,那么你完全可以不继续进行申请,主要还是看大家的经济情况。
所以大家不需要采用任何程序,只要自己不提交续贷申请就可以了。其实很多学生在后面都觉得自己的经济情况变好了,当然有一些大学生在学校,可能会做一些勤工俭学的活动,这样的话也能够挣一些钱,从而进一步的减轻负担,这样的话就可以不继续申请助学贷款了。
❸ 我第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领了,下一年的我不想贷款了行吗
如果下一年不准备贷款了,可以拿当初签订的合同到相关部门咨询办理,不过以后不能再申请了。
相关的一些条款见下--
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代理结算行根据区资助中心提供的扣款明细表,从学生个人账户扣收相应款项。
❹ 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不贷有影响吗需要什么手续吗求助!!
没影响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❺ 我是生源地大学生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不贷了,需要去助贷款处说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每学年可申请从国家开发银行各省分行获得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各省区教育管理行政部门已经与国家开发银行正式签订国家助学贷款框架合作协议。学校不必直接与银行打交道。一、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区别一直以来,湖南高校的助学贷款工作均由各高校与商业银行达成贷款协议。商业银行往往对学校的资产等提出严格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学校很难获得贷款;而且,学生毕业后不能按时偿还助学贷款也使商业银行冷淡并远离这种贷款形式。因为上述原因,湖南省省内一直有40多所本专科、高职院校没有获得贷款。我校目前暂时没有列入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后,学校将不再与银行直接协商贷款事宜并签约,而是将这些工作交由政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来操作。国家开发银行受政府指定,其贷款模式采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贷款学生自正常学制年限毕业2年后,开始偿还贷款本金,每年特定时间还款一次(详见样表)。二、简要申请程序首先写一份关于家庭贫困的证明,然后把它拿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分别去盖章,这个材料就是三级贫困证明。如果是城镇户口的,一般只要在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盖章,有二级贫困证明就可以。学校发放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如实填写并拿到村委会、乡政府、县民政部门分别去盖章,可以作为贷款申请材料。也可以作为将来申请各类助学金的材料。到当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把三级贫困证明和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起递交给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新生军训期间,从年级办公室领取与国家助学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30日内完成)。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接下来的程序,比如上报、银行审批等等,不需要学生参与了,助学贷款由银行直接打到学校的账户。此贷款支付学费后的多余部分,可用于支付学生生活费。如果第二年还要继续贷款的话,手续也是一样,而且会快很多。三、助学贷款的债权性质此助学贷款的债权关系主体限国家开发银行与学生及其家庭之间,合同到期如果学生未能及时偿还债务,由国家开发银行追究债务人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作为第三方,对学生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举证。全过程与学校无关。从你的情况分析,适用:在校生应从新学年报到20日内,将贷款专用的包含学校帐户的合同回执,再交给家人转送或邮寄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必须在20日内完成)。
❻ 我第一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已经领了,下一年的我不想贷款了行吗
1. 中国开发银行规定每年签订一次学生贷款合同。如果明年不想贷款的话,就不能再借了。这不是必须的。详情请咨询中国开发银行的客户。服务热线95593。
2. 如果明年没有借的计划的话,可以交换合同和相关部门商量,但是今后不能申请。
3. 中国开发银行和其他银行提供的国内学生贷款,每年适用一次,并予以发放。每个学生只有一次贷款的机会。也就是说,成功的学生不能申请贷款。
4. 贷款期间原则上是根据学部和专职学部教育(学生根据学校制度剩余的年数来决定)加上10年来决定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4年,一般学校制度毕业2年后,学生按照贷款合同每年分期付款偿还贷款本金。
5. 偿还贷款:学生借款人毕业后,学生及其合伙人有责任按照贷款合同按时将所有资金存入个人账户;结算代理将从学生的个人账户中扣除对应金额,从学区金融中心提供的扣除详情。 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原则上,贷款期间是全职学部和大学教育(学生是学校制度剩余年数的对象)加10年的对象。贷款期限不能超过14年。通常的学校制度毕业后2年后,学生按照贷款合同每年分期付款开始偿还贷款本金。
6. 2年的缓期是学生所属的学校。毕业后2年,缓期结束后,学生和家长根据贷款合同,偿还贷款本金和分期付款利息。从接受4年以上学校教育、为了取得更高学位而继续学习的学生处租借的毕业及大学院学位学生毕业后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时间缩短。 (6)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可以不贷吗扩展阅读:
1.利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在贷款发行时公布的人民币贷款的基准利率,从12月21日贷款发行日开始每年调整一次。
2.学生出生地的学生贷款利息每年都会计算并索取。每年12月20日是归还日。在校学生的利息由财务部门完全扣除,毕业后的利息如下。由学生和监护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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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生源地贷款申请贷款期限是17年,但是只想贷几年之后就不贷了可以吗
助学贷款。
你什么时候还都是可以的你比如一年两年都是可以的。
❽ 助学贷款第二年不想续贷了该怎么办
这里的助学贷款应该就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
还是希望助学贷款可以彻彻底底帮助需要的人!
❾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了一年后 不贷行不行要连续贷款三年吗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一年一贷,贷了一年后,不贷也可以。连续贷款三年也可以。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
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
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⑨其他贫困家庭。
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9)生源地贷款第一年贷了第二年可以不贷吗扩展阅读: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一)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在校生按学制剩余年限)最长加10年确定,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两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三)贷款利率
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贷款发放日起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每年12月20日为还款日。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四)贴息政策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原则上学生正常在校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贷款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1、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其中,考入中央部属高校的学生,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
考入地方高校的学生,跨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中央财政承担;在本省就读的,其贷款贴息由地方财政负担。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2、风险补偿金。建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15%确定。
3、贴息和风险补偿金管理。中央和地方负担的贴息及风险补偿金分别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省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归集。
每年12月20日前,向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及时足额划拨,由经办银行实行专户管理,主要用于弥补贷款违约损失等有利于防范风险和加强管理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