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南京下调住房贷款首付比例,能刺激平稳许久的楼市吗
南京市的有关部门下调了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刺激平稳许久的楼市,暂无法从根本上去解决楼市的发展问题。
想要从根源上恢复楼市的发展趋势,就要解决经济这一决定性因素。当人们的经济收入来源比较稳定,并且能够负担得起房子的首付和以后的月供,那么不用出台太多的住房政策,就可以有效的刺激楼市的发展,例如可以适当的提高国内薪资的平均水平,降低房子的利息,降低房子的首付比例等等。
『贰』 南京:买二套普通住房首付最低30%
南京市风光 南京市人民政府官网 图
有消息称,8月12日,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自律机制秘书处发布《关于调整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决议》。
据中新经纬8月12日下午从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南京市营业网点处了解的情况显示,该政策属实,下周一(15日)开始执行。
文件显示,8月12日(含)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政策调整。对南京市区(不含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南京市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调整为不低于60%。
据了解,目前南京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结清的购房者,再次买房时,执行首付比例最低50%;拥有一套房且未结清的,再次申请贷款首付比例为八成。
『叁』 南京异地购房贷款的条件都有哪些
由于南京经济的发展,导致房价超出了人们的承受范围,因此,贷款就成为人们购房的首选方式,而南京申请贷款是需要条件的,以下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南京异地贷款买房的条件,希望能帮到你们。
南京异地贷款买房的条件
1、异地贷款的人必须是要能够保证拿得出在当地城市里不间断的缴纳税款要在一年或是一年以上时间段的证明,或者是贷款人要能够拿得出在当地城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但是在不同等级的城市它的要求又是不一样的,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的时间要稍长一些,而有的地区它是不需要这些证明。
2、要想办理异地贷款,异地贷款人首先必须是要有合法的身份,有了合法的身份之后,还得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除此之外,我们都知道,要贷款的话,贷款人在银行里面的信用状态就必须是要为良好,否则就不能给予贷款人贷款。当然是必须要有能够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3、要想办理异地贷款,贷款人得要有合法的、有效的购买或是建造或是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等,除了这些以外,当然如果贷款银行还有其他要求的话,也要准守。
4、我们都知道,贷款必须是要有东西作为抵押的,贷款的银行才能把钱借贷给你。所以这个贷款也是一样,贷款人必须要拿出贷款银行能够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是有足够代为偿还的有能力的法人作为贷款人的保证人,这样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贷款人的保证人就必须偿还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必须是要能够支付得起住房的首付款。
6、除此之外,贷款银行可能还会有的其他要求等。
异地购房贷款的方式
(1)移动组合贷款买房
还款期内可随时调整还款方法的贷款买房产品。
这种贷款买房方法,允许买房者针对不同时期的收入和理财习惯,制定个性化的还款方案。
并且在还款期内,还款方法还可随时调整。
优点:便于买房者根据自己的收入预期,灵活调整自己的还款方法。
与等额本息方法相比,移动组合贷款买房还可能节省一部分利息支出。
缺点:由于还款总期限是固定的,因此如果还款数额较低的月份越多,后期还款压力就会越大。
(2)入住还款法
指客户在办理住贷款买房款业务时,可申请从贷款 个月开始,与银行约定一个时间段仅偿还贷款利息;
无需偿还贷款本金,约定期满后再开始采用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还款方法,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南京购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
1、预约时需要携带下面几份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查询应该以家庭为单位,18周岁以上和70周岁以下的需本人到场,不能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公证书》);
2、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户口簿: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3)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5)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3、其中开具首套房证明时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的材料:
(1)、如果属于农村户口,那么首套房证明也要开具农村户口;
(2)、首套房证明必须由县级以上的房管局来开具证明,如果是农村户口也可以在村委会开,然后到镇上相关部门盖章,后还需要到县里进行盖章;
(3)、开具的首套房证明的上面要有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还应该有为您办理首套房证明人的联系电话,然后由接收部门打电话进行核对;
异地购房贷款需要遵循的原则
1.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0%-月物业管理费;
2.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可支配收入的55%-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
『肆』 南京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2022
按照规定,南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调整为30%。具体的规定为南京市区(不含溧水区、高淳区)有购房记录、但申请贷款时实际无住房居民家庭,或有1套住房,但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购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市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具名家庭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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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按照南京的这个政策来看,要想购买二套房的时候只需要支付30%的首付款还是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即必须首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了。在首套房贷款没有结清的情况下,购买二套房仍然是要支付60%的首付款。
南京此次的购房政策的调整,意味着南京从原来的认房又认贷重新回到了认房不认贷的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有关内容介绍,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伍』 南京购房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南京购房贷款政策: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时具有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陆』 南京下调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二套房最低30%,能否激发当地人购房欲望
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那么下调这个住房贷款首付的比例的话,那么当然是能够激发当地人购房的这个欲望的那么有很多的人那么,对于买房的话,那我依然是有这个心思的,只不过是因为这个房子的首付太多了,那么依然还是在考虑当中,那么现在一旦实行这个下调住房贷款首付的这个比例的话,那么自然而然就能够出现这一类人进行购买房子的,那么他们之前之所以犹豫不决,也是因为这个首付他们给不起或者说涉及的资金过多了,所以它们要考虑很久,那么这个情况的出现的话,那么就能够激发当地人的这个购房的欲望
总的来说那么对于激发当地人购房欲望的话,仅仅只能够影响部分的人,但是绝大部分人的话那么影响还是不大的,因为这个政策的出现并不能够省钱
『柒』 南京异地购房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随着南京的发展,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南京贷款购房,但是,南京申请贷款是需要一定条件的。下面就是我提供的南京贷款买房的条件,希望对你有帮助。
南京贷款买房的条件
1、异地贷款的人必须是要能够保证拿得出在当地城市里不间断的缴纳税款要在一年或是一年以上时间段的证明,或者是贷款人要能够拿得出在当地城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但是在不同等级的城市它的要求又是不一样的,这就要视情况而定,有的时间要稍长一些,而有的地区它是不需要这些证明。
2、要想办理异地贷款,异地贷款人首先必须是要有合法的身份,有了合法的身份之后,还得要有相对比较稳定的工作和经济收入,除此之外,我们都知道,要贷款的话,贷款人在银行里面的信用状态就必须是要为良好,否则就不能给予贷款人贷款。当然是必须要有能够偿还银行贷款的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3、要想办理异地贷款,贷款人得要有合法的、有效的购买或是建造或是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等,除了这些以外,当然如果贷款银行还有其他要求的话,也要准守。
4、我们都知道,贷款必须是要有东西作为抵押的,贷款的银行才能把钱借贷给你。所以这个贷款也是一样,贷款人必须要拿出贷款银行能够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者是有足够代为偿还的有能力的法人作为贷款人的保证人,这样在贷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贷款人的保证人就必须偿还其贷款的本金和利息。
5、贷款人必须是要能够支付得起住房的首付款。
6、除此之外,贷款银行可能还会有的其他要求等。
异地购房贷款的流程
1、业务咨询
由于不同城市的贷款业务有所差异,所以职工应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进行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公积金管理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的材料。
2、提交申请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核实信息
贷款城市公积金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缴存城市公积金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标识和记录贷款情况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果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和转入城市公积金。转入城市公积金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偿还贷款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应贷款城市公积金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购房贷款的方式
一、房贷转按揭(房贷跳槽):所谓房贷跳槽就是“房贷转按揭”。是指由新的贷款银行帮助客户找担保公司,还清原来贷款银行的钱,然后重新在新贷款行办理贷款。如果你目前所在的银行不能给你7折房贷利率优惠,就完全可以房贷跳槽,寻找实惠的银行。
二、按月调息:如果央行加息,固定利率的房贷业务省钱。但一旦降息,选择浮动利率才划算。但“固定”与“浮动”转换需要支付违约金。
三、公积金还款:在申请购房组合贷款时,一方面尽量用足公积金贷款并尽量延长贷款年限,在享受低利率好处的同时,大程度地降低每月公积金的还款额;大程度地缩短商业贷款年限,在家庭经济可承受范围内尽可能提高每月商业贷款的还款额。
这样,月还款额的结构中就会呈现公积金份额少、商业份额多的状态。公积金账户在抵充公积金月供后,余额就能抵充商业性贷款,这样节省的利息就很可观。
四、长贷短还:部分提前还贷后,剩下的贷款应选择缩短贷款期限,而不是减少每月还款额。因为,银行收取利息主要是按照贷款金额占据银行的时间成本来计算的,因此选择缩短贷款期限就可以有效减少利息的支出。
『捌』 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最低下调至2.6%,此优惠力度如何
我认为这个优惠力度非常大,很难想象一个人申请房贷的利率可以被降到3%以内。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但很多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利率进一步下调的时候,这个方式毫无疑问会降低很多人的买房负担,同时也会通过这种方式来重振当地的房地产行情。对于买房者来说,如果买房时候能够申请到公积金贷款的话,买房者的买房成本会进一步降低,所以很多人会通过各种方式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除了之外,有些人不仅会主动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也会申请商业性质的银行贷款,通过这种方式形成组合贷款,这个方式也会进一步帮助大家买到价格更贵的房子。
『玖』 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