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了按揭的房子如何归一方
离婚后按揭房子归一方的过户如下:
1、如果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需要将房屋所属权变更为其中一方,并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款;
2、如果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如果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此时需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一、起诉离婚程序如下:
1、原告需先写好起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离婚;
2、法院受理后在5日内通知被告;
3、法院进行调解;
4、调解不成的,法院会审理当事人的离婚诉讼,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条件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综上所述,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2. 离婚后房产归一方所有,房贷怎么办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离婚如果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的,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上明确有房子归你的条款,那么就不用再做什么,法院的文书是确定房子产权归你的法律依据,办理房产证时提供该文书,可直接办理你自己的房产证。
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自己私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就需双方去公证处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公证书和法院的文书效力同样,办理房产证时提供公证过的离婚协议,可直接办理你自己的房产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3. 夫妻离婚房贷怎么转到一方名下
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双方离婚贷款房过户情况有两种:
(1)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
房贷转移给别人需要哪些材料:
1、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
2、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3、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 离婚了按揭的房子如何归一方
离婚了按揭的房子归一方的方式如下:
1、如果离婚前双方就已经对按揭购买的房屋有约定规夫或妻一方的,离婚时遵从约定按揭房归一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的相对性原则,法院判决婚前办理按揭支付首付款的一方继续履行及按揭贷款合同比较妥当;
2、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在离婚时协商约定由一方得到按揭房,另一方取得其他财产或者得到相应的补偿;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按揭贷款的行为,实际上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了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对于这部分还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剩余按揭债务也属夫妻共同债务。当然,分割财产时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款和部分按揭款应当予以补偿;
3、依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若该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偿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令其偿还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5. 离婚了按揭的房子如何归一方
法律分析:婚后按揭买的房子应该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平均分割,不管是谁在还贷,都不影响房产的财产性质。婚后买房发生在存续期内,是共同房产,在具体分割的时候可以将房产变卖后均分卖房的钱,或者由一方持有产权,根据市值给对方补偿。若是一方婚前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一般房屋归支付首付款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由该方继续清偿。若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婚后共同还贷的,由双方协商房屋的归属,一般由所有者继续清偿。由夫妻中的一方或双方继续还贷。按该离婚协议书办好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屋所有权协商处理。在离婚时,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6.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如今离婚是很常见的情况, 当我们在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婚后财产,但是也有一方还贷款的情况,这种情况离婚后房子归谁是由法律决定的,那么离婚后房贷谁还房子就归谁吗?
离婚后房贷谁来还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分以下情况来分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
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
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
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
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许多单位对职工采取优惠售房政策,根据工资、职务、级别、实际居住年限等确定优惠标准发售房屋。
这类房屋的特点是产权人享有登记产权和继承权,但所有权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称为部分产权房屋,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
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
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离婚后按揭中房贷谁还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二人关系存在期间的话,若是夫妻之间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房贷还清后,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归属权,那可以协商解决,另外一方来补偿。如果双方都想要房屋的归属权的话,那么夫妻双方就要竞价,谁的竞价搞,那么房屋的归属权就归谁。
二、离婚析产概念及政策规定
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
目前规定,双方是免收交易税费的。若拟析产的房屋正在按揭中,需要抵押权人即贷款银行的配合才能办理析产登记,或者将贷款结清。各个银行对于离婚析产有不同做法,通常来说客户除了要到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外,一般需要还相应担保。
三、离婚析产办理流程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手续(各区时间不同),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新房产证和他项权证。
婚后买的按揭房离婚怎么分配
1、如果婚后的房子是父母出资买的,但是夫妻两个人共同还贷,房产证上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根据司法解释,双方离婚的时候,需要将房产根据一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来分割。
除了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另外的约定来办理。而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除了有特别约定,不然的话就是共同财产。
2、如果共同出钱买房子的',并取得了房产证,不管这个房子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按道理应该进行分割。
3、如果是由一方的父母付了首付款,然后夫妻共同还贷,名字还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那么在首付款的划分上,是属于一方父母给自己子女的赠送,不得分割而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婚姻中房产分配问题
1、结婚登记前签订购房合同,房款已经全额付清,则该套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2、结婚登记前仅签订合同,婚后付全款或是婚后付首付款办理贷款支付的,则该套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4、结婚登记前支付房款首付,余下办理贷款支付,房产权证上写有夫妻一方和一方的父母的,则该房产本身为对方家庭共同财产,按揭款要看具体的借款合同而定
若贷款人仅仅为夫妻一方的,而且一方父母不作为贷款人参与还贷(需要有银行还款凭证等文件证明的)的,则结婚登记后还贷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财产分割。
5、领证后,无论购房时签署合同是单方还是双方,产证上写的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该处房产进行财产分割的。
6、领证后,一方和其家人共同购房,产证上是一方和其父母的名字,则一方名下的房产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就房产份额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另案起诉分割房产。
7. 离婚房贷怎么转给另一方
离婚把房产更名过户给另一方后,房贷也会随之转到另一方名下。
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先办理先办理析产登记,再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纳登记费,拿到房产证后房贷便转到了另一方名下。
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对外或者说对于银行来说,债务人仍然是双方,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