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购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二套房是否能提取公积金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②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1.武汉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3.此前已经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仍然按原政策执行,5月1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法律依据:《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
一是体现了差异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实行首套房与二套房差别化的基准贷款额度。首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二是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市公积金管委会授权市公积金中心动态跟踪监测个贷率(指某一时点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变动情况,通过设置并及时调整流动性调节系数,相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以防控资金流动性风险。
③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2021
法律分析:武汉市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房屋总价的30%,不再硬性要求达到房屋总价的60%,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贷款额度计算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贷款最高比例不得超过房屋总价的40%。武汉市住房公积金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扣减”规定,即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法律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一)不得高于按照房屋套数、房屋类型及房屋总价确定的最高贷款限额和最高贷款比例;(二)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三)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四)不得高于当年管委会确定的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综合以上四项限额后取最低值。《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借款人的贷款期限加借款人的实际年龄一般不得超出其法定退休年龄;但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收入、无还贷方面不良信用记录、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可以超出法定退休年龄一年至五年,但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武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标准及相应档次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含)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④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法律分析:第二套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1)职工及配偶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2)职工及配偶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该笔贷款已结清,且现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1、武汉首套自住住房贷款发放对象
职工及配偶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无住房登记信息(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核实),认定为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对象。
2、贷款最高限额。
首套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法律依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⑤ 第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未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如果第一套房是商业贷款,并在按揭还贷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二套房贷款比例和利率:
1、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2、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3、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近两年内存在下列逾期情形之一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30%:
(1)贷款连续逾期超过3期但未超过6期的,或累计逾期超过6期但未超过12期的;
(2)信用卡连续逾期超过6期的,或累计逾期超过12期的;
4、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点1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⑥ 买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买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有一定的限制。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如果符合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而对于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⑦ 武汉市购第二套房可否公积金贷款
可以使用,但是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的“认房又认贷”政策:首付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基准利率为: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年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⑧ 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许多人手头攒了一些积蓄后,都会用于购房,大家都知道,购买首套房时能享受到不少的优惠,但如果是购买二套房,需按二套房购买政策执行,那么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呢?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
在武汉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住房,最高贷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百分之四十,且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五十万元,同时取消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扣减规定,也就是说购房者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无须扣除首次已使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1、如果购房者名下已拥有两套房的贷款记录,且一套住房的贷款已还清,但另一套住房的矮款仍处于还贷阶段,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会被认定为二套房以上,如果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买房算首套房。
2、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前使用商业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另一方在婚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婚后两人以夫妻名字申请贷款买房,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算首套房,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会根据贷款人的信用度及偿付能力调整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
3、准备结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名下拥有一套住房且贷款未还清,另一方名下未拥有房产且无贷款记录,两人一起购买住房,即使是无贷款记录的一方申请贷款,但两人都为房屋产权人,因此购房时会视为二套住房。
总结:武汉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们。大家在买房之前,必须对当地的购房政策进行了解,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免影响到购房流程的顺利进行。
⑨ 购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水平也有所提高,因此都会想要购买二套房来改善家人的居住环境,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购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以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购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1、购买第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对于已拥有一套房屋,并已将房贷结清的家庭,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时,需要支付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20%。
2、对于已拥有一套房屋,并已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房款结清的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时,应根据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需要支付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房屋总价的30%,贷款的最高额度不超过80万元。
二、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自住房的;
2、离休或退休的职工;
3、对于丧失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对于移民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对于本市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并用于支付房租的;
7、对于职工在就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或职工的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后两年时间没有找到工作的、或是职工个人的户口迁出本市的、或者外地户口的职工辞职并离开本市的。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购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以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相信大家看完以上的分享后也有了相应的了解,如需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齐家网网站,小编将一一为你们解答。
⑩ 二套房商贷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不同地区对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不同,所以有些城市二套房商贷可以取公积金,有些城市不可以。以武汉市为例,公积金还商贷提取条件是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使用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且贷款未结清的,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六个月后,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