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假离婚可以贷款买房吗
假离婚贷款买房,是指为了能够贷款买房,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骗而作出离婚的意思表示。
假离婚不仅是对法律的不尊重、对婚姻的亵渎,其隐含的法律风险亦不可小觑。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
假离婚是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如确有证据证明是假离婚,因此而取得的按揭贷款购房资格不受法律保护。
❷ 假离婚公积金贷款可以买房吗
假离婚公积金贷款买房不可以。夫妻双方名下有公积金贷款买房记录的离婚后房子划归一方,无房一方再购房依然属于二套房。通过制作各种虚假协议或对自有财产进行虚假申报实施假离婚属于违反法律的欺诈行为,取得的公积金贷款购房资格一经发现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❸ 用假离婚证申请住房按揭,通过了可以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如果用假离婚证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假离婚证办理贷款是一种骗贷行为,银行发现后可以撤销合同并取消贷款,同时请求你支付违约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❹ 婚内用假离婚证买房
法律分析:通过假离婚证办理贷款是一种骗贷行为,银行发现后有可能撤销合同并且两人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证件不是经过主管机关下发,而是你们自己去办的假证件,也就是说,从法律上讲你们根本没有离婚,那么该财产系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买房并没有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❺ 用假离婚证贷款买房有什么法律后果
使用假离婚证进行办理贷款业务的风险无疑是巨大的,如果真的有贷款需求,可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证书,使用真正的离婚证书在贷款时都是属于合法;可在贷款完毕后再进行登记结婚;如果双方名下均有房产,即使真正离婚也无法享受相应的贷款政策。
办理假离婚证属于伪造证件,本就属于违法行为,不要说再用来购买房屋了,如果银行一旦发现离婚证属于伪造,会立即取消购房者的贷款申请,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伪造离婚证违法情况等同于伪造身份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❻ 假离婚贷款买房法律后果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假离婚买房的行为是不违法的,但是,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后果。考虑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因此应该有一个前提,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因此,在双方离婚之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也即房产证是办理购房一方的名下。如果双方事后因这套房产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庭,显然对于房产的权属问题,房产的登记所有权人是占据有利条件的,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或共同出资人,亦或法庭调查核实清楚双方”假离婚“的背景而考虑此实际情况判定房产仍为双方共有,则不是登记所有权人的另一方很可能要承担不利的后果。此外,假离婚买房,钻了国家政策空子。一般情况下很难查出,因此也不会追究什么责任。但是假离婚隐患很大,有不少弄假成真。即使将来复婚或者离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经查实会追究责任,也就是取消二套房优惠,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