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买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买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是有一定的限制。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如果符合条件,第二套房也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的。
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而对于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按照此前政策,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的购房人,其利率还将上浮10%。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B. 公积金能不能买第二套房
法律分析:不能。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
C. 公积金可以买二套房子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D. 住房公积金可以买第二套房吗
只要你连续缴纳公积金满1年,就可以采用公积金贷款购房,不管是第几套都行。但是公积金贷款只能同时贷款一套,如果要再次使用,必须先结清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无关)
一般,男60岁,女55岁。各地可能会存在地方性宽松政策(最多在增加5岁),如果是夫妻双方一起,则按照年限最长的一方计算
利率不会变化,但是可能会增加首付(北京、成都、重庆等城市已经明确了二套房利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提高到5成,别的城市,我不是太了解)
钱是属于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但是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没有贷款的权利,所以他会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具体情况,请咨询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二套商品房屋仍然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但是第三套的就不可以了。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如果一套房也是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需要结清一套房贷款才可申请二套房贷款,一套房是商业贷款的不受此影响。
购买二套房要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会有以下限制:
1、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还没有还清贷款,那么购买二套房是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
2、如果第一套房也是用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还清欠款了,那么购买二套房就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3、如果第一套房用的是商业贷款,无论是否还清,都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
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第二套房贷款政策对于被认定的“首套房”贷款人,能够获得相对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如果首套房为政策性住房或中小户型首套自住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90平方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同时贷款额度可以在最高额度80万元的基础上,根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即不超过104万元;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即不超过92万元。
如果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的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再上浮。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 公积金可以买第二套房吗
可以。 首先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二套房计算,即首付最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一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二套来计算。
公积金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想换资料,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资料以及结婚证);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银行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符合通过后,等待放款。
贷款政策
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积金是可以购买房子的,不管是第一套还是第二套,都可以进行购买,但是在购买第二套房的时候,一般使用的公积金贷款比例要高一些,所以,最好是要到相关的部门去咨询一下,这样也可以做一个深刻的了解,也可以尽快的办理。
F.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吗
是可以通过 公积金贷款 来 购买二手房 的。 不过,使 用公积金贷款 来购买二手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绝对不可以是小产权房,只能是商品住房、 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房等; 2、二手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支付一定的首付款,一般为房屋总价的30%; 3、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的借款人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加在一起不能超过65岁; 4、用公积金贷款的二手房房龄超过15年的,房龄加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 《 住房公积金 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G.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没有额外的贷款。并且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没有超过规定的退休年龄,有稳定的收入、偿还的能力、良好的的信用,还有满足当地政策的其他条件。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指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仍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第三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H. 公积金可以买第二套房吗
公积金可以买第二套房。具体如下:
1、如果首套房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那么必须把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完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子;
2、如果首套房是使用的商贷或是全款买的,那么就不用考虑上述限制。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申请人本人持购房资料(《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首付款收据、)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所有部分原件及复印件A4三份)、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服务大厅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2、上述机构将审批通过的贷款资料传递到委托银行;
3、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到委托银行签约处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4、借款人及其配偶持双方身份证与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房管部门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5、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大厅开具《放款通知书》;
6、借款人持《房屋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放款通知书》到委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I.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必须先付清首套房贷款才能申请。贷款金额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借款年限,还款方式,借款人家庭财务状况,债务状况及标的物价值等综合拟定,需综合计算后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公积金贷款认定的二套房和一套房的区别是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差异。目前需要执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其实只有一种情况,即职工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情况。二套房的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目前而言,贷款期限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的为3.57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