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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最高贷款不超60万

发布时间:2023-03-05 07:56:04

Ⅰ 南宁: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降为30%,最高额度为60万元

2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
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2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8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住房价值的30%,即可贷额度不高于住房价值的70%。
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的,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个人贷款实施细则》明确,南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公积金缴存余额指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的个人账户余额,借款申请人配偶在本市或异地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以关联计算贷款额度。缴存余额倍数为10倍。
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和23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0.8;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24个月和35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和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资金使用率以南宁公积金中心向社会公布的上一年年度报告为准。
举例来说,职工账户余额在申请贷款的时候是有3万元,缴存余额倍数为10,缴存时长3年,也就是36个月,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目前南宁公积金中心的风险防控系数是1,那么这个职工可以申请到的最高贷款金额是36万元。如果这名职工已婚,配偶也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是2万元,缴存余额倍数为10,缴存时长60个月,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是1.5,配偶可以申请到的最高贷款额度就是30万元。两人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可以进行加总,这个家庭最高可以申请到66万元的贷款额度。此外,每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按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后还需根据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为30年,以整年计算,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借款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5年以上的,贷款期限可以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1年至5年。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读表示,《个人贷款实施细则》与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相比的主要变化在于:取消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要求,在以往实行的贷款政策下,每一笔贷款的最低月还款额有限制要求,借款申请人收入越高,需要承担的月还款额也就越大,相应的贷款年限就要缩减,还款压力较大。《贷款实施细则》中取消了最低月还款额的限制,有利于借款申请人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选择适合的贷款年限,降低了还款压力。
放宽再交易住房及商转公贷款对房龄的限制条件,申请再交易自住住房贷款或商转公贷款的,所购住房房龄不能超过30年。自住住房的房龄以工程竣工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的竣工时间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原始档案显示的登记时间为依据。在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情况下,家庭有两套住房同时使用商业贷款的,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商转公贷款,不区分购买的先后顺序。
完善了部分贷后变更事项。在还款期间内,经借款人申请,南宁公积金中心审批同意后,可以对原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约定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还款账户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贷款期限变更、抵押人变更、担保人变更、联系信息变更和其他变更。
通过第三方机构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可实现(预)抵押办结即可放款。

Ⅱ 常州购房资格最新政策2022

NO.1|壹限购政策
全市不限购。
NO.2|贰限贷政策
商业贷款:
2022.5.19,常州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调整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自2022年5月19日起,对常州市区范围内,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常州现行的住房商业贷款总体政策是认贷不认房,从具体购房贷款条件来看,常州也相对宽松。只需收入稳定,无不良征信记录,符合其他贷款条件即可。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没有任何住房贷款(商业或公积金)记录,在常州买房,算首次购房。符合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可做两成,普遍是三成。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有过房贷记录但已还清,在常州买房,依然算首套房。符合条件最低首付比例可做两成,普遍是三成。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有一套房的贷款没还清,在常州买房算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三成。
在常州或其他城市有两套及以上的住房贷款没还清,在常州买房只能一次性付款,因为目前常州三套及以上停贷。
目前,常州商业贷款房贷利率执行的是LPR+基点的标准。目前执行的LPR为1年期LPR为3.7%,5年期以上LPR为4.45%(每月20日公布新的LPR执行标准)。
根据最新政策,各银行目前首套房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最低可做到4.25%,二套最低可做到5.05%。放款时间基本都比较快。
最新中国人民银行公布8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
根据当前的房贷政策,这意味着,从现在开始,常州商贷首套房贷利率最低执行利率可以做到4.1%,二套房贷利率最低可执行4.9%。
这个房贷利率,为LPR执行以来的最低值,也是近十年以来常州房贷利率的最低值。
公积金贷款:
5月17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公积金贷款新政。新政称,降低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最低首付比例由50%降低至30%。
常州住房公积金是按照“月均账户余额×配贷系数”方式计算贷款额度,且贷款额度不超过贷款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连续缴存满6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根据最新政策,常州公积金贷款目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符合条件的人才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需在相应人才库且未有使用记录,详询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首付最低比例为20%,二次贷款首付最低比例为30%。
NO.3|叁限售政策
常州各辖市及各区范围内,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可上市交易。
根据常州日报最新消息,常州限售政策即将调整,自2022年9月1日起,常州市二手房(指已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但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商品住房)全面取消限售。
购房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时间维持现有政策不变,即:购房人自取得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NO.4|肆人才政策
2021年,常州出台了《“青年人才生活居住双资助”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提供购房、租房资助和生活资助。
生活和租房政策:
资助对象: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由常州市企业引进的毕业2年内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生活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期限为2年。
租房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补贴。
资助期限:3年。
购房政策:
资助对象:常州市企业引进的已在常州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资助标准:这些符合条件的人才,在引进的前1年至后2年内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其中包括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博士研究生可获25万元购房资助,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为5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为3万元。
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还对首次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的博士给予120万元、硕士给予个人70万元或家庭100万元的贷款额度扶持。

Ⅲ 青岛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

【导读】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2018年5月起,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至30%。原规定中对于二手房购房使用公积金门槛较高,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最低首付比例是40%,二次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则为60%。
2020年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一、放宽贷款条件,缩短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职工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理过购房提取业务的职工,在申请贷款时,须提供市房产档案馆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确定该职工家庭拥有住房套数。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二手房贷款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
四、继续执行省内异地购房贷款政策。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其它市、州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在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市公积金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职工向户籍所在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优化贷款办理流程。市公积金中心在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办理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
六、本通知未提及的原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继续执行。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首套房最高能贷60万,二套房最高能贷50万。
现在公积金贷款,一个人能贷款多少,夫妻一共能贷款的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正常缴存余额、可贷年限、偿贷能力、贷款次数、房屋类型及总价款等因素综合确定。按照青岛市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首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首次贷款购买二手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二次贷款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30万元;二次贷款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贷款额度最高为18万元。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青岛市二套房商业贷款利率一般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5%到30%,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其中,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青岛银行的二套房贷利率均上浮20%,工商银行与农业银行均上浮15%,招商银行上浮15%到20%左右,平安银行上浮30%。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最新的央行基准利率是:
一、商业贷款:
一年以内贷款利率是4.35%;
一到五年贷款利率是4.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是4.90%。
二、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贷款利率是2.75%;
五年以上贷款利率是3.25%。
青岛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对购买了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于贷款购买了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的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如果是贷款购买了二套房以上住房的家庭,那么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以及贷款利率都会大幅度地有所提高,不过具体的利率以及政策由当地的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里自主确定。
青岛二套房认定标准
1、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2、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3、全款买过一套房,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再贷款买房,不算二套。
4、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5、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种类
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两类,单纯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
1、单纯公积金贷款指职工仅申请公积金贷款。
2、组合贷款是指借款申请人因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购房需要,不足部分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对借款人来说是一笔贷款,但借款资金构成,一部分来自住房公积金,一部分来自商业银行,抵押权益同属两个债权人。
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可以任选其一,选定还款方式后,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借款人每月以相等的金额

Ⅳ 广西南宁: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提至60万元,不支持购买第三套房

1月19日,澎湃新闻从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南宁现就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30天。《实施细则》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社会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于2022年2月15日前进行反馈。
《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近五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个人征信信息存在不良记录,信用卡近一年内连续逾期2 期(含)以上等多种情况不予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等。
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2021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南宁新房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1.7%;二手房环比下降0.4%,同比下降1.9%。南宁新房价格已经连续5个月下降;二手房价格已经连续6个月下降。另据克而瑞数据显示,南宁2021年12月份房价为12923元/平方米;2021年南宁商品住宅成交均价13093元/平方米。
广西北部湾六城可在南宁购房申请贷款
根据《实施细则》,在南宁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的,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实施细则》明确,南宁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南宁公积金中心按照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住房价值、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向下取整为1000元的整数倍)。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60万元。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
缴存时间系数按借款申请人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时间确定:1.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6个月和23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0.8;2.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24个月和35个月时,缴存时间系数为1;3.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介于36个月和59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2;4.当连续正常缴存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5。
风险防控系数根据申请贷款时南宁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指南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确定:1.资金运用率不超过8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1;2.资金运用率超过85%但不超过90%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9;3.资金运用率超过90%但不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8;4.资金运用率超过95%时,风险防控系数为0.7。
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实施细则》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
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铁路分中心的借款申请人在购房所在地的行政区域内,以下统称“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南宁对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二)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有一套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三)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无住房但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还清的;(四)借款申请人购买危旧房改造住房还建项目的,如在本行政区域有两套(含)以上住房或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的,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受住房套数限制。
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情形,则不予贷款,包括(一)借款申请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两套或以上住房的;(二)借款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过两次或以上公积金贷款的。
《实施细则》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贷款:
(一)个人征信信息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的:1.当前贷款逾期的,或担保人代偿的;2.贷款或贷记卡近一年内连续逾期2 期(含)以上的;3.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连续逾期3期(含)以上的;4.贷款或贷记卡近五年内累计逾期12 期(含)以上的;5.存在呆账、核销、止付、被强制执行等的;6.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近五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的;
(三)因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被取消提取、贷款资格未达到规定年限的;
(四)所涉及的违规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形正在查办阶段或不执行行政执法案件责令整改、处罚或处理决定的;
(五)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安全情形的。

Ⅳ 公积金没用过买二套房能贷多少

公积金没用过,买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总房价的70%方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最高可贷款额度为60万元,配偶方为军官的配偶方则按照最高贷款额度确定其贷款额度。

Ⅵ 想要购置第二套房时,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钱

二套房公积金借款能够贷多少?

危害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因素很多,例如:房子价格、可贷占比、最高额度要求、地域限购政策、借款人月还贷额度、可贷信用额度计算方法这些,以湖南省直公积金借款为例子,主要表明如下所示:

若借款人家中月薪资收入为5000元,且第一套房的贷款还在按揭贷款还款中,那样第一套房的月还款额度再加上第二套房的月还款额度,较多不能超过2500元。

5、可贷信用额度计算方法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余额+配偶公积金余额)×N倍率,在其中N倍率是固定不动永恒不变的,由公积金中心公布出来,对于公积金余额就跟员工的存缴时长、缴费基数及其公积金比例有关了。

若N的赋值为15,借款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帐户为2万余元,那样公积金最大可贷信用额度便是30万余元了。

因此,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需综合性每个限制因素之后才能得到结论,具体看资询本地公积金中心为标准。

申请材料需带全

申请办理二手房公积金,申请办理需要的资料有以下几种:

1、借款借款人(配偶)的薪资及住宅公积金存缴证实;

2、买卖前《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买卖房子(质押物)的分析报告;

4、房屋出售人和借款人签署的《房地产转让合同》;

5、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申请办理;

6、借款人(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单身证明、离婚判决书、裁决书等);

7、借款人(配偶)的居住证明;

8、卖家(资产共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单身证明、离婚判决书、裁决书等);

9、卖家(资产共有人)的居住证明。

Ⅶ 公积金买二手房最高能贷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用于购买自住房时发放的贷款。
Q1:满足哪些条件可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房龄在30年以内的二手住宅,才可申请二手房贷款。
2、借款申请人必须连续逐月缴纳住房公积金六个月(180天)以上(不含补缴)。
3、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且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如已申请过公积金贷款则需在还清原贷款6个月后方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4、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或已申请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都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Q2: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比例各为多少?
1、贷款额度:购买首套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2016年3月26日,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下调至50万。)
2、贷款年限:购买二手住宅,公积金贷款最高年限为20年。
3、贷款比例:
1购买房龄在10年以内的二手房:
建面在144平米以下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建面在144平米以上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
2购买房龄在11-20年的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
3购买房龄在21-30年的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注意: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实际成交价和交易计税价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Q3: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和二套房贷款条件是什么?
1、二套房认定标准:采用以家庭为单位,“认房又认公积金贷款”的原则。一是房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再贷就属于第二套。二是公积金系统有一次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再贷就属于第二套。
2、以家庭单位,第一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才能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如果第一套住房大于144平米,是无法申请第二套公积金贷款。
Q4: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高贷款比例各为多少?
1、贷款额度: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扣减首次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的差额。
2、贷款比例: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时,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Ⅷ 南宁公积金新规征求意见:首套房最高贷70万 二套房60万

(记者 张建)1月19日,记者从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获悉,南宁就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简称“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30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以及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审批、发放、回收、贷后等管理工作。
根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显示,在南宁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的在职职工,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的,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可向南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同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处于正常状态,最近缴存月份应与贷款申请当月的间隔不超过两个月,并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南宁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借款申请人在南宁市行政区域无住房,且在全国范围内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明确,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住房。近五年内存在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承诺等情形,个人征信信息存在不良记录,信用卡近一年内连续逾期2期(含)以上等多种情况不予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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