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成都二套房政策是什么
在现代的居家生活中,很多朋友都想买房,因为房子是增值的,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很大的作用。一些想在成都买房的朋友想要知道二套房的政策是什么,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成都二套房政策,希望可以起到一定的帮助。
一、成都二套房政策
1、首先,如果想要在成都购买第二套房子,那么一定要有成都的户口,如果是外来人口,那么就不可以在成都购买第二套房子。
2、成都现在实行限购政策,所以如果是贷款买房,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与第一套房有一些区别。如果第一套房的房贷还没有结清,那么在成都的11个区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最低为60%,且贷款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如果第一套房的贷款已经结清,那么第2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50%。
二、在成都购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如果想要在成都购房,一定要有成都的户口,所以如果是外地人,想要购房的话要考虑将户口转到成都来。
2、在购房之前还要了解一下成都的购房政策,因为现在市面上的房屋性质有很多种,比如商品房、公寓房等等,这些性质的房屋购房政策是不同的,所以一定要了解清楚再去选购合适的房屋。
3、在成都购房时,一定要选择好合适的地址。有的朋友在成都上班,但是自己没有私家车,所以房子附近最好有便利的交通点,比如公交站台、地铁站台等等,如果没有这些站台,上下班很有可能受到影响。
4、购房时还要选择安静一些的环境,这样我们才能够休息好,保证睡眠质量。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成都二套房政策是什么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在购房之前,可以参照上述内容了解一下相关的注意事项。如果想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齐家网。
B. 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2
成都二套房首付总结如下:
区域+首付首套二套三套天府+高新南30%70%,最长25年无论是否结清,暂停11区30%60%,最长25年无论是否结清,暂停三圈层30%50%暂停
具体政策如下: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相关要求,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配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8〕62号)文件的有关调控措施,经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核心成员2018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约定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执行标准如下:
一、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首套房)
二、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
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二套房)
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三套房)
C. 在成都买二套房首付几成有何限制条件怎么落成都户口
您好!
1、如果您是商业贷款,无在还贷款,首付3成;有1个在还贷款,首付四成;有2个在还贷款,拒贷;其他的暂无限制;
2、如果您是公积金贷款,分两种情况:
(1)买新房的话,无贷或者房贷记录已结清,省、市公积金首付均为2成,有两次或以上贷款且结清,省公积金首付4成;如果有1次房贷记录未结清,市公积金首付三成,省公积金首付4成;
(2)买二手房的话,无贷或者房贷记录已结清,省、市公积金首付均为2成,有两次或以上贷款且结清,省公积金首付4成;如果有1次房贷记录未结清,市公积金首付三成,省公积金首付4成。已建成10年以上的房屋,首付多付一成。
落户政策:
1、购买90平以上房屋,且在成都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即可落户;
2、购买90平以下房屋,需要持成都居住证2年以上且在当地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
3、通过人才引进、投靠等方式先落户成都,买房后平迁。
备注:以上落户政策均不得小于16平/人。
D.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是怎样的
成都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参照《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第四条,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4)成都没有贷款二套房首付3成扩展阅读
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四条,深化因区施策,强化限购限贷。
(一)进一步加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热点区域住房限购措施,促进职住平衡,减少交通拥堵。
自即日起,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
(二)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参照《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第五条,调整公积金政策,实行贷款双挂钩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首套住房或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以公积金贷款。
(二)实行公积金贷款金额与职工缴存余额和缴存时间双挂钩政策,两人及以上的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70万元);
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上限40万元);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设为0.5;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设为1。
E. 成都二套房首付新政策2021
根据3月22日出炉的《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并决议通过,调整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其主要内容包括:
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住房贷款,下同),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居民家庭名下在成都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市拥有1套住房但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名下在成都市拥有1套住房但住房贷款已结清的,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50%。
区域适用范围,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包括高新区南部园区、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
除上述调整外,其他事项继续按原有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 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1、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1年度全市住宅用地供应总量增长20%以上,占经营性用地比例不低于65%,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
2、中心城区商品住宅用地严格实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让,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切实稳定地价和市场预期。
3、加强土地竞买主体资格审查,超出房地产开发企业“三道红线”、存在重大失信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我市土地竞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