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办法
一般来说,白户是很难获得银行贷款的,这种情况下只有找当地正规贷款公司办理贷款。
这是我给你找的银行贷款的一些相对知识,你浏览的看一下《小指阵》,也许对你有所帮助。
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
1、自营贷款,是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以贷款为例,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B. 个人汽车贷款的发展历程
国内最初的汽车贷款业务最早出现于1993年。银行业的汽车贷款业务萌芽于1996年,当时中国建设银行与一汽集团建立了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作为合作的一项内容,中国建设行在部分地区试点办理一汽大众轿车的汽车贷款业务,开始了国内商业银行个人汽车贷款业务的尝试。
1998年9月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点办法)》。
2004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颁布了《汽车贷款管理办法》。
C. 半挂车有无息贷款的吗
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10月施行:贷款买车最少要自付两成;贷款车辆价格为裸车价格;贷款人将建立信用档案。 央行和银监会昨日联合公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将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对车贷业务品种进行细分,并扩大了放贷机构范围。在个人汽车贷款和用于商业用途的企业汽车贷款方面,新《办法》沿用1998年的规定,设定了最长为5年的贷款期限,并彻底终结“零首付”,贷款买车最少要自付两成。 细分业务品种是最大亮点 银行人士认为,对车贷业务品种进行细分,是新《办法》的最大亮点。与老《办法》将汽车消费贷款简单地划分为个人车贷和企事业单位车贷不同的是,新《办法》按照借款人性质、车辆用途等标准,将汽车贷款细分为个人汽车贷款、经销商汽车贷款、车队汽车贷款等三大类,其中个人汽车贷款和车队汽车贷款还进一步细分为自用车贷款和商用车贷款两小类。这种细分,既为银行开展个性化、差异化的车贷服务创造了前提条件,也为增强车贷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和“零首付”告别 新《办法》明确规定,贷款人发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车队自用车贷款的数额最高均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市场价格(不含各类附加税费及保费等)的80%;发放个人和车队商用车贷款,比例不得超过70%。也就是说,今后买车贷款,首付最少两成。新《办法》中明确了商用车和自用车的定义,自用车是指借款人本人通过汽车贷款购买使用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用于商业运营以获取经济收入的车辆,包括各种运输车辆、工程机械车辆等。 新《办法》按照自用车、商用车和二手车分类划定最低首付比例是一种与国际接轨的做法,也有效防范了“虚抬价格变相零首付”的行为出现。而且新《办法》强调,贷款车辆的价格仅为裸车价格而不含各类税费及保费,从而避免了“捆绑式”贷款。 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放贷 接受采访的银行界人士认为,这个草案进一步充实了现有的汽车贷款规章,扩大了可提供贷款企业的范围。此办法一经推出,即意味着金融服务开始全面介入汽车行业。 国内1998年公布的老《办法》仅允许四家主要的国有银行开办汽车贷款业务,而此次的新《办法》将这一贷款人限定范围扩大至银行、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这一草案之前,中国银监会曾于去年10月公布有关汽车贷款公司设立和审批监管的细则规定。目前银监会已经正式批准通用、福特、大众和丰田等四家成立汽车贷款企业,其中通用和大众成立的汽车金融机构已经开始运营。 贷款人建立信用档案 央行有关负责人认为,新《办法》规定,贷款人和汽车经销商要建立信用档案,此举为银行界日后建立完备的信用体系打下了伏笔。 新《办法》还规定,贷款人必须建立借款人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借款人信贷档案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借款人姓名、住址及有效联系方式;借款人的收入水平及资信状况;所购汽车的型号、价格与用途;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担保情况;借款人从其他金融机构取得贷款的情况;贷款催收记录;防范贷款风险所需的其他资料。同时,贷款人还应为每个经销商借款人建立独立的信贷档案,并及时更新。 相关报道:我国车贷余额达1833亿元 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允许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试点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允许所有中资商业银行全面开展消费贷款业务。截至2004年6月末,金融机构全部消费贷款余额为17952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0.6%。其中,汽车消费贷款余额为1833亿元,占金融机构全部消费贷款余额的10.2%。 央行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汽车贷款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后,将对我国汽车市场影响深远。汽车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目前,我国人均GDP已经超过1000美元,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加快,汽车消费发展前景广阔。在经济发达国家,居民购买汽车60%-70%的资金来自贷款;消费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平均为30%-50%,其中,美国高达70%,德国为60%。而我国这两个比例目前都比较低,汽车贷款业务发展潜力巨大。
D. 投诉车贷公司最有效办法
通过银行投诉车贷公司。车贷指的是贷款人向申请购买汽车的借贷人发放的贷款,又称为汽车消费贷款。通常,贷款人有银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汽车厂家等。借贷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车辆登记证、行驶证、银行卡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一般情况下,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汽车售价的80%。一般投诉车贷公司可以打银行的电话,通过银行给车贷公司施压。汽车金融公司发放汽车贷款应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汽车金融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
《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汽车金融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人民币业务:
(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
(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
(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四)从事同业拆借;
(五)向金融机构借款;
(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
(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
(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
(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
(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
(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
(十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办理汽车贷款需要符合的条件
1、申请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及外国人;
2、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固定和详细住址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者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4、申请人个人信用良好;
5、能够支付规定的首期付款;
6、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E. 汽车金融是干什么得
就是提供资金,让人快速买车,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首付以及利息即可。
汽车金融公司的角度,就更丰富一些,除了贷款、融资买车以外,还提供其他金融周边服务,比如保险、抵押等。金融专员是专营店的工作人员,是负责处理专营店贷款业务以及与汽车金融公司对口联系的专员。简单来说,包括汽车金融贷款的介绍,签单,录入资料,收集材料等工作。
(5)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银监会扩展阅读:
自2004年8月18日,《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起,我国汽车金融市场已经走过近十三个年头。在此期间,我国汽车销量增长近300%,但汽车金融的渗透率却仅仅翻了一番,与国外70-80%的消费比重相去甚远。
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
汽车金融主要指与汽车产业相关的金融服务,是在汽车研发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中所涉及到的资金融通的方式、路径或者说是一个资金融通的基本框架,即资金在汽车领域是如何流动的,从资金供给者到资金需求者的资金流通渠道。
参考资料:汽车金融-网络
F. 为什么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属于中国银监会管理
因为汽车金融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
根据《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汽车金融公司实施监督管理。所以中国汽车金融公司属于中国银监会管理是有法律依据的。
其目的是为加强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我国汽车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6)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银监会扩展阅读
中国银监会系统在全国有四级组织机构,其中:银监会机关在北京市金融街,内设27个部门。除会机关外,银监会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会城市以及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等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36家银监局。
在全国306个地区(地级市、自治州、盟)设有银监分局,在全国1730个县(县级市、自治县、旗、自治旗)设有监管办事处,基本覆盖了全国各层级行政区域,全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