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积金可以跨市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能否跨市买房贷款,主要得看缴纳住房公积金所在地及购房所在地是否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如果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互通,均支持异地公积金贷款,那自然就可以跨市公积金贷款买房。
虽然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不一,但根乎睁据住建部发布的《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各地都在逐渐展开异地贷款业务。
有些城市进展较慢,可能暂且只实现了省内的异地贷款;而有些城市已腔姿经打通了全国范围内的公积金贷款。
如果不清楚所在地能否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可以直接打电话咨询管理中心的客服。
若支持,那去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当地审核通过,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后,再向贷款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贷款即可。
很多人逾期之后成了网贷黑名单,殊不知除了逾期之外,多头借贷情况不好也是会被列入网贷黑名单,具体可以上:小七信查,检测自己的多头借贷情况,多头借贷主要就是个人近期在贷款机构的申请情况,建议可以先让自己缓一缓,三个月内停止所有借贷相关的操作,三个月后自然风险指数就会降低,黑名单也会消除。
(1)苏州公积金贷款买绍兴房子扩展阅读:
怎么查询房贷放款进度?
要查询房贷放款进度的话,主要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1、拨打经办伍顷绝银行的客服热线电话,通过人工服务通道询问银行的客服人员。
只要客服核实了的身份,就会将进度告知。
2、若工作居住附近就有经办银行的线下营业网点,那可以带上身份证、房贷合同等资料去营业网点柜台找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3、登录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端,在贷款页面里找到自己申办的个人住房贷款即可在线查询。
4、翻看手机信箱里是否有收到经办银行发来的房贷资金已经放款到账的短信。
5、查看收款银行卡里的资金动向,若进入了一大笔款项,那就表示银行将房贷资金发放下来了。
6、当初申请房贷的时候如果有经理洽谈、协助办理的话,那还可以直接发微信或者打电话联系经理进行询问。
② 如果在绍兴市买房,可以用杭州的公积金贷款吗
杭州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六个月(含)以上。
2、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3、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以下称公积金中心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4、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约定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5、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6、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在合同签订、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或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公积金贷款。
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在工程竣工、全部款项付清后12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以上条款,杭州的公积金只能用于贷款购买本市的商品房;绍兴不属于杭州,不在公积金贷款支持的区域内。
您可以登录杭州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了解更详细的信息。官网:http://www.hzgjj.gov.cn/index.html
③ 如果在老家买房可以用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您在苏州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该贷款的适用客户如下:
1.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儿媳、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连续正常按期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个人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3.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且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5.苏州市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6.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已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房源备案手续(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住房不在备案房源范围)。
如有疑问,请继续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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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8828.html
④ 可以在异地使用苏州公积金吗苏州公积金政策
可以在异地使用苏州公积金吗?现在很多人使用公积金买房比较实惠,但是在一个城市上的公积金可以在另一个城市买房子吗,就比如在异地使用苏州的公积金不是可不可以,其实就这要看苏州公积金的政策了,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因此规定也是不同的。
可以在异地使用 苏州公积金 吗?现在很多人使用公积金 买房 比较实惠,但是在一个城市上的公积金可以在另一个城市买房子吗,就比如在异地使用苏州的公积金不是可不可以,其实就这要看苏州公积金的政策了,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因此规定也是不同的,希望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可以在异地使用苏州公积金吗?
1、苏州的公积金异地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申请住房 公积金贷款流程 :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在 户籍 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凭缴存地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 租房贷 款。
2、苏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审批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时,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出具该职工及其配偶在当地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 和贷款情况证明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苏州公积金政策?
1、苏州公积金账户内余额较多、住房贷款未还清的金额较少,且原计划等住房贷款还清后 提取公积金 账户内全部余额的人士。如果选择提取,可以在 8月31日前一次性还清住房贷款,然后到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还清提取公积金业务。如果您选择不提取,就相当于一笔存款,我们每年会给您计 利息 。
2、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各类住房贷款,还没有来签订《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的亲们,请尽快来签约,以充分利用公积金减轻每个月的还贷款压力。签约事项具体请看苏州公积金微信“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提取业务--还贷委托提取签约”。
3、苏州公积金还清提取宽限时间为9月30日,10月1日起,不再受理8月31日前已还清住房贷款的职工办理还清提取业务。8月31日前已还清住房贷款,但还来不及办理还清提取的亲们,请不要着急,预留了充足的办理时间,只要在9月30日之前办理苏州公积金完毕还清提取业务就可以了。
当我们跟随我对可以在异地使用苏州公积金吗?苏州公积金政策的知识学习了解后,我们知道了要是在异地使用苏州的公积金买房子的话,是可以的,但是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才可以,但是每个地区的政策不同,具体还是需要我们一一去了解才可以,希望上文我的介绍可以帮助到大家。
⑤ 苏州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贷款吗
法律分析:可以。苏州公积金是可以在异地贷款买房的,且兆亩职工在公积金缴存城市以外的地区买房,可以按照房屋所在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相关手续,但不同城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同,因此需提前弄清楚房屋所在地是否允许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1、在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之前,需询问房屋所在地是否能够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手续,确定可以后,再向缴存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经审核无误后,即可拿到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2、然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房屋买卖合同及异地公积金贷款使用证明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异地贷款,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后,即可标识申请人的异地贷款情况,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明细台账。3、一般情况下,在通过工作人员的审核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为申请人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并将贷款发放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贷款后,只需按时偿还辩猜盯贷款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携和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⑥ 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贷款吗
公积金是可以异地贷款买房的。只不过在申请办理时,必须按照规范流程来实行。
比方说一次性准备好贷款所需的审核资料,相关部门应审核其缴存贷款情况,对于未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私人账户转移,原创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移城市公积金中心。
在异地购房注意事项
1、了解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政策:不同地区都有自己的购房政策,所以如果要在外地买房子,首先要了解当地的购房政策,如限购情况、税收、房贷利率等。特别是在公积金异地贷款购房,还要了解当地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条件等。
2、亲自到当地看房:异地购房的主要障碍之一就是距离远,不能方便随时去了解房屋状况。但是如果因为距离远而全权托付给中介,而不亲自去当地看房也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些房子的细节问题如果不是亲临现场是无法发现的。
⑦ 我是在苏州缴的公积金,在老家买房子能用吗
在苏州缴的公积金是可以在老家买房子的,现在公积金买房是支持异地买房的政策的。
只需要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缴存证明中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就可以办理审核审批的手续了。
公积金中心会有以下程序进行审核:
1、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核职工缴存和已贷款情况,向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书面证明,并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相关信息。
2、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负责异地贷款的业务咨询、受理、审核、发放、回收、变更及贷后管理工作,并承担贷款风险。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与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要定期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核对,掌握提取、还款、变更和逾期情况。
(7)苏州公积金贷款买绍兴房子扩展阅读
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办理方法: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派枣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兄羡灶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羡扮。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⑧ 苏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贷款吗
法律分析:在苏州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有两种情况,情况不同结果不同。
情况一:公积金缴在苏州的
要在苏州大市以外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要先咨询购房地公积金中心,如果该地支持异地贷款,就可以凭身份证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积金服务大厅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再去购房地公积金中心按当地政策办理贷款。
情况二: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
公积金缴在苏州大市以外的,不能在苏州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另外对于个人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大多数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是有要求的,这对于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否成功至关重要。有些城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贷款额度=借款人(或者夫妻两人)公积金缴存余额x一定倍数x缴存时间系数来计算的。由此计算方式可以看出,缴存时间系数越大,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能拿到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就越高。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⑨ 苏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买外地的房子吗
根据中国政策规定,苏州市的公积金只能用于在苏州市范围内橘拍购买住房。耐郑如果想要购买其他城市的住房,需要使用昌伍颂自有资金或者贷款等方式。
⑩ 苏州的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贷款吗
可以。
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苏州经验”加速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文章,对于市场最为关心的“异地贷款”问题,文章指出,“随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深入推进,异地贷款功能将会逐步实现。”只要市民在长三角其他地区符合当地购房条件的情况下,正常购买自住住房,就可以按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建住房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的方式使用在苏州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异地购房,可以使用苏州住房公积金吗?这困扰着不少市民。日前,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正式落地,长三角地区住房公积金使用将实现互通。为助力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苏州探索出了一条以市内“小通办”助力长三角“大通办”,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在8月20日举行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上,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公积金管理部门联合发布首批可以。一体化实事项目,这标志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的正式落地。
据悉,今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安徽省将率先从9个方面开展合作,包括长三角跨地区购房信息协查、长三角地区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购房提取异常地区警示公告、12329服务热线知识库共享、以铁路职工为对象试点异地贷款冲还贷业务、在长此瞎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内试点统一购耐扒穗房提取业务政策、按照国家标准分步推进业务同质规范化、合作开展资金融通使用等课题研究以及开展人员学习交流培训等,推动一体化发展。与此同时,通过优化使用政策,三省一市联动发挥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将在“住有所居”方面进一步提升缴存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之后,三省一市将立足现有的信息基础,实现信息数据共享、业务标准统一、风险防范协同,持续提升异地服务的便捷度和普惠度,进一步将住房公积金业务拓展到人才、服务、管理等各项合作领域。未来我市市民也将享有更优质的“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服务,包括三省一市范围内的业务受理标准统一互认、热线电话互接互转等等。
作为公积金制度的“先行军”,我市公积金中心向来敢为人先,率先推出全市业务通办服务,以市内“小通办”助力长三角“大通办”,为一体化融合发展,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苏州经验”。
截至今年7月底,我市9个服务大厅实现高频业务一窗通办,36项业务打破市内行政区域界限、做到通接通办。为强化与工业园区的数据端对接,6月份“苏州公积金”App上线“职工账户转入园区”功能,截至7月底共办理800笔、转移金额1126.49万元。10月份,市公积金中心还将再推3项业务通办,促进市内“小通办”进一步加深。在此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还将联合昌卜青浦、嘉善两地研究公积金业务跨区域通办,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为区域内单位和职工提供跨区域公积金服务。市公积金中心作为省内2个先行公积金中心之一,秉持着服务共享“先试”,助力一盘棋布局的理念,今年3月,已率先接入长三角“一网通办”平台开展“长三角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项目”业务。三省一市区域内,缴存职工办理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可直接线上申请,实现异地贷款证明信息互认,在购房所在地即可获取相关信息,无需再到缴存所在地办理,有效解决职工缴存地、户籍地、工作地不一致的问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