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一、婚前贷款买房离婚后怎么分配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1)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一方财产还贷,房产归婚前贷款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
(2)婚前以夫妻名义贷款买房,婚后以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表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Ⅱ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是一方婚前付首付的,并且登记在其名下的,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可以由夫妻双方进行协议。若是协议不成的,该房产归产权人所有,但产权人应当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