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没还清贷款可以卖房子吗
没还清贷款是可以卖房子的,卖家可以提前还清贷款后才办理转移登记,也可以将债权转移给购房姿芦者,具体有双方协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因下列情形导致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
(一)买卖、互换、赠与不动产的;
(二)以不动产作价出资(入股)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合并、分立等原因致使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四)不动产分割、合并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五)继承、受遗赠导致权利发生转移的;
(六)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以及共有不动产份额变化的;
(七)因人民悉册指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不动产权利发生转移的;
(八)因主债权转移引起不动产抵押权转移的;
(九)因需役地不动产权利转移引起地役权转移的;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动产权利转移情形。
(1)贷款没还齐房子可以卖扩展阅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最高额抵押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应当分别申请下列登记:
(一)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与受让人共同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登记;
(二)当事人约定受让人享有一般抵押权、原抵押权人就扣减已转移的债权数额后继续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申请一般抵押权的首次登记以及最高额抵押权的变更登记;
(三)当事人约定原抵押权人不再享有最高额抵押权的,应当一并申请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以及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确定前,债权人转让部分债权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不睁配动产登记机构不得办理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
❷ 房贷没还完可以卖房子吗
贷款没还清的房子是可以买卖的。
如果买家是全款购买的话,买方可以与卖方签订合同,预付房子全款用于清欠银行贷款。卖家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以解除抵押合同,撤销在房管局的抵押登记。
如果买家也需要贷款买房的话,就需要办理转按揭。所谓“转按揭”就是指在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前,房主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子,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由买方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是“转按揭”手续比较麻烦,且每家银行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首先,贷款不还清是无法交易过户的。
在房贷未还清之前,房子是抵押给银行的,只有还清贷款,房子才真正属于你,才可以自由买卖。所以,如果业主名下的房贷没有结清,那么唯一能够把房子卖掉的途径就是赶紧结清贷款,再重新上市交易。
二,自筹资金结清余款
如果自己有足够的资金,或寻找亲友借钱,可以提前将余款一次还清,待银行出具结清证明及抵押证后再到不动产交易中心注销抵押。如此,卖家获得了该房屋的彻底产权,双方即可依照一般的二手房买卖流程完结买卖。
三,用买方的购房款垫付
如果在卖房时恰巧可以找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户,或贷款比例较低,可冲抵住房抵押金额的客户,便可一次性将剩余贷款全部还清,按照正常流程进行买卖。
四,具体流程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卖方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买方支付卖方剩余还款金额作为首付款。卖方前往贷款银行办理提前还款,并事先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钱款,到贷款银行办理结清手续。银行贷后管理中心出具解押材料,将原房主的房子解押出去,卖方前往房屋所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解押,卖方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买卖双方继续办理房屋买卖的剩余程序塌盯让。
五,但是,这种方法存在两个难点:
1、如果买主也是依靠贷款买房,而首付又不足以支付剩余的房贷,这种交易便无法进行。
2、近几年因为一些卖方利用这种团局方法进行行骗,买方代其偿还“尾款”之后,卖方便反悔不卖甚至玩起了失踪,让买方叫苦不迭。“房贷没还清” 的二手房,比一般二手房的交易多了“卖房前还贷款”、“解押”等步骤,即房子的原业主必须在交则手易房产之前,将欠银行的房贷还清,将房子解押。这样操作时,交易风险就大大增加了。
❸ 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卖掉吗
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卖掉。具体如下:
1、一般二手房买卖还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
2、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
卖房子的具体流程如下:
1、先由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然后由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之后买方向卖方支付30%或者约定的首付款;
2、卖方向原贷款银行提出提前还款的申请,并获得银行出具的确认函,卖方收到银行同意提前还款的意见后,卖方向买方交付房屋,由买方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批的房屋的属性和贷款人的还贷能力等相关信息之后,开始放款。银行的贷款是直接划入卖方的账户中的,卖方拿这笔钱还了A银行的贷款之后,将房产解押,交付买方使用,并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将房产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3、卖方结束对房屋的所有权,买方开始拥有房屋的使用权,并开始还贷。还贷结束后,将房产解押,拥有所有权。
注意:转按揭这种方式在不同的银行有不同的规定,有的银行可以办理,有的是不接受这种方式的,还有转按揭一般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所以想要以这种方式解决房屋交易问题的,可以提前向中介公司咨询。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注意,这个方式的前提是,卖方剩余贷款不多,或者说是买方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款。比如说贷款100万,现在还剩40万没还清,如果买方可以支付40万的首付款的话,那么买卖双方就可以解决这次交易问题,轻松的将房产从银行中解押出来进行二次交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