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屋预售监管户资金可以用来还贷款吗
可以的。
根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第十六条 预售人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应当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使用申请表;
(二)预售人资金使用计划;
(三)工程建设合同及经验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四)用于支付工程款的,提供施工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管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证明和施工单位的用款申请;
(五)用于支付购买项目建设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款项的,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购销合同;
(六)用于支付设计、监理以及其他行政事业收费的,提供合 同或缴费通知;
(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提交贷款合同;
(八)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七条 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预售人应持第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对符合使用条件的,监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
(三)监管银行凭《商品房预售资金拨付通知书》,在2个工作日为预售人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