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还在还银行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与或过户吗
只要房子还有贷款是不能赠与或过户,必须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赠与或过户。
赠与公证可办,但房产权属转移是以房产过户完成为准,在贷房产房管局不受理过户,所以过户是不行的,无论是买卖过户或赠与过户,办完赠与公证而没办赠与过户的,即赠与未全部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1)还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赠与产权扩展阅读:
还在还银行贷款的房子,因存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还是抵押权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未经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对外处置(包括买卖、赠与等),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解押后,方可办理赠与的相关手续。
房产赠与的过户手续,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按规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带着公证书、产权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另外,根据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公证人员在此提醒,房屋赠与的公证,公证后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否则赠与无效。
『贰』 贷款的房子未还清可以转赠吗
现在很多人都是贷款买房,有的人贷款的房子还没有还清房贷,出于种种原因,想要把房子转赠出去,那么贷款的房子未还清可以转赠吗?房屋赠与的手续是什么呢?『叁』 赠与房屋有贷款可以吗
赠与房屋有贷款不可以。具体如下:
1、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有贷款的是可以添加名字的,但是不能过户;
2、私房是可以赠与他人的,但赠与必须经过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房屋赠与的生效以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为标志。所赠房屋必须是赠与人自己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
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肆』 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赠与给别人
法律分析: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全部还完之前是不可以送给别人或售卖的。
有贷款的是能够增加姓名的,但不可以转送给他人。私房是可以赠送给别人的,但赠送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办理赠送凭证。房子赠送给别人须满足这几个规定:1、赠给的人须是房子的拥有者、赠给人和受赠人都是自愿的,有书面赠送的条约、受赠人须遵从有关法令缴税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伍』 房子贷款未还清能赠与儿子吗
贷款的房子未还清可以转赠给孩子,签订赠与合同,但房屋在贷款还清前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并且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一定要符合一定条件才可以进行,因为不是任何人都有权利赠送房屋的,具体的条件为:
1、赠与人必须是房产的所有人,同时也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产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关权属证件,且不存在产权纠纷;
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于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
4、房产赠与必须经过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并且办理产权过户等手续;
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
房屋赠与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按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申请书;
(2)身份证件;
(3)原房地产产权证;
(4)赠与书及公证书;
(5)契税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陆』 房屋有贷款可以赠送吗
法律分析:1、房子有贷款,只要拥有房产的所有权是可以赠与的。但是抵押贷款因为有还款的责任,还是要作相应的处理,可以先还清贷款之后再办理赠与,如果仍然由赠与方承担还贷的责任,那么,赠与方就要向出借方办理新的保证。
2、在不还清贷款的情况下赠与的话,这要取得出借银行的同意。如果在赠与房屋的同时,将还贷的责任,一并转移给受赠与人,必须要对受赠人说清楚。同时也要对出借银行说清楚。因为银行同意抵押贷款,不仅是考虑了手中有抵押房产,同时还考虑了贷款人的还贷能力。
3、所以如果银行经过考察,了解,认为受赠与人的资信、还贷能力均好,办理变更,就可以了。如果银行不同意受赠与人还贷,赠与方就无法将还贷的责任(义务)转移给受赠人。
房屋赠与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3、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4、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5、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柒』 赠与房产需要还清贷款吗
法律分析:赠与房产需要还清贷款。房产可以赠与,但需要征得银行的同意才能办理过户手续。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还清之前是不能赠予或买卖过户的。赠与房产一般指房地产赠与。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是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为房地产受赠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