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买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但存在限制,可以分三种情况:2. 昆明二套房能否公积金贷款
请参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相关问题的答复:
一、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的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利率按照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二、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按照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贷款次数及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认定。
三、购买第一、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 2024年昆明买房,昆明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商转公流程
在昆明购房,2024年的政策变动值得提前了解。以下是针对昆明购房者的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商转公流程的详细解读:
1. 贷款条件:</在云南省内连续缴存公积金满6个月,且个人征信良好,无连续逾期6次以上的记录(以家庭为单位)。月供需在你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内,且负债需能覆盖。
2. 首付比例:</首套房最低20%,二套房提升至30%。
3. 贷款利率:</首套房3.1%,二套房3.575%。对于二胎及三胎家庭,贷款额度根据生育情况有所上浮。
4. 贷款额度:</
- 单人最高50万,夫妻双方及同户成员可享80万;
- 二胎家庭最高可达96万,三胎家庭可至104万,有额外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
1. 资格确认:</先通过电话咨询昆明公积金中心,确认是否符合以下条件:公积金缴存满6个月,无连续逾期,房产已抵押登记。
2. 资料准备:</包括但不限于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征信报告、房产证等。
3. 提交审批:</完成材料提交,等待审批,期间可能需要补交或补签。
4. 合同签订:</审批通过后,签订公积金贷款合同。
5. 放款与领取合同:</放款时间由原商贷银行通知,领取合同后流程完成。
6. 注意事项:</可能涉及公证费,且原商贷还款卡需是一类账户,贷款结清时间需提前与银行协调。
尽管流程相对明确,但由于需求量大,等待时间可能较长,通常在6-12个月之间。
整体来说,昆明的购房政策在2024年依然严谨且实用。但要抓住机会,提前规划并准备好所需资料,才能在购房之路上顺利进行。如有更具体的问题,欢迎通过私信或留言进一步交流探讨。
4. 昆明下属县城,老婆有一套住房,未办理任何贷款,打算买第二套,可以按首套办理 公积金 贷款吗
不可以按第一套来贷款。
可以按照第二套房来贷款。
因为你老婆的房子也是你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再买房就是第二套房。
按照第二套房贷款,首付必须为50%,贷款利息也为平常那个利息的的1.1倍.
请参看以下贷款流程: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置业
担保业务规程(暂行)
根据《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昆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印发<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10〕108号)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 公积金个人住房置业担保贷款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及其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委托人)委托受托银行(贷款人),采用担保公司担保保证方式,用住房公积金向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发放的,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贷款。
借款申请人购买的自有产权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自建的私产住房、危改(棚改)拆迁安置住房、公有现住房。
第二条 担保公司
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是为借款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专业担保,收取服务费用,具有法人地位的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服务收费标准应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担保服务费由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支付。
第三条 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条件设立的、具有代为清偿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实有资本。
(三)实际担保额度不超过实有资本的30倍。
(四)有适应工作需要的专业管理人员。
(五)有符合《公司法》要求的公司章程。
(六)根据《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建立担保风险基金,专户存储,不得挪用。
(七)在受托银行开立保证金账户。
(八)建立完善的代偿资金追收制度,拥有较强的化解风险能力。
(九)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合作协议的签订
(一)担保公司与公积金中心签定合作协议时应将企业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经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及近期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的验资证明、股份制企业股东会议同意签订合作协议的决议等报送公积金中心备案。
(二)在合作期间,担保公司应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将上一年度的工商年检报告、税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年度报告交公积金中心备案。
(三)担保公司与公积金中心续签协议按新签协议流程办理。
(四)合作协议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担保方式、担保期间、担保的贷款品种,解决业务纠纷的方法和违约责任、合作期限的相关内容。
第五条 担保公司保证金账户的管理要求
(一)担保公司在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前必须在公积金中心的受托银行(贷款人)单独开立保证金账户,该账户不得与该企业的一般账户或结算账户混用。
(二)担保公司在设立保证金账户五个工作日内,须存入不低于200万元的保证金。
(三)担保公司的担保规模限制在注册资本的30倍以内,超过30倍的,应及时追加实收资本,完成追加后,方可继续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置业担保业务。
(四)贷款人发放贷款前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及担保合作协议的约定收妥担保公司出具的《贷款担保承诺函》。
(五)受托银行(贷款人)应建立制度、建立台账对保证金账户进行日常监控。
(六)担保公司未按规定或者未按《贷款担保承诺函》约定履行担保义务时,公积金中心有权委托受托银行(贷款人)从担保公司的保证金账户中予以扣收担保保证金。
第六条 申请担保业务的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等规定的条件;
(二)符合担保公司规定的条件。
第七条 担保方式和担保期间
担保公司在担保额度内对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方式为阶段性担保和贷款全过程担保。阶段性担保保证期间从担保公司出具《贷款担保承诺函》起至抵(质)押物登记办理完毕后终止,全过程担保的保证期间从担保公司出具《贷款担保承诺函》起至借款人贷款本息结清为止。
第八条 担保责任的履行
担保公司提供住房置业担保,应当严格评估借款人的资信。对于不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办法》、担保公司规定条件的、资信不良的借款人,担保公司可以拒绝提供担保。阶段性担保期间内担保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完成贷款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担保公司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担保公司无条件履行担保义务。全过程担保期间内,借款人连续三期、累计六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担保公司发出《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担保公司无条件履行担保义务。
第九条 担保合同的内容
住房置业担保当事人应当签订《担保合同》。内容如下:
(一)担保责任的种类;
(二)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三)债务人及债务关系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期间;
(六)住房置业担保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 贷后管理
(一)当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还款时,公积金中心有权委托受托银行无条件从担保公司保证金帐户中扣划资金偿还借款人的借款本息、罚息,随后公积金中心将抵(质)押债权转移至担保公司。
(二)担保期间担保公司配合受托银行(贷款人)办理抵(质)押物的登记,抵(质)押物登记未办理完成前,有催收贷款的义务。
(三)若因政策调整等各方面原因导致担保合作协议解除,担保公司未完成的责任不受合作协议解除的影响,仍需继续履行合作协议规定的责任。
第十一条 本规程由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二条 本规程自2011年1月1日起实行。
5. 二套房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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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用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