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消费贷违规入楼市绝迹了吗
一、消费贷违规入楼市绝迹了吗?
尽管京城银行对各类消费贷的审批和监管越来越严格,但仍有个别银行和担保融资公司铤而走险,向购房者推销用途违规的消费贷、信用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仍未绝迹。
强监管三个月
“3·17”最严房贷政策实施以来,购房人首付比例有所提高,部分购房者则通过申请“消费贷”来补充首付款或购房款。但是,用消费贷买房实际是一种违规行为。各家银行的消费贷、信用贷合同都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做出表述——“不得用于投资股票、期货、债券、房地产等国家监管部门禁止银行贷款进入的领域,且不用于注册企业和投资入股等股本权益性投资”。
今年9月初,调查发现,在北京地区,有房产中介违规协助提供首付贷。为了掩人耳目,还引入了合作的担保公司,并假借“信用贷”、“消费贷”之名继续活跃在二手房交易市场。
9月5日,北京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北京银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开展银行个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北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
9月8日,北京市住房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对近三个月本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开展自查。自查内容包括: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等六种违规行为。银监会9月29日在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召开的通报会也表示,将严查消费贷款的资金,严厉打击首付贷。
此后,广东、江苏、重庆、江苏、江西等地陆续发布有关消费贷政策,严查“消费贷”、“经营贷”、“信用贷”以及大额信用卡套现等,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据多家银行工作人员反映,他们也陆续接到金融风险提示,要求加强个贷管理,谨慎发放个人消费贷款。
部分银行审贷仍有漏洞
尽管监管保持力度,但仍有部分银行新增信用贷款消费凭证如发票、合同等提交审核时存有漏洞。
以某股份制银行的一款信用贷产品为例,该行工作人员表示,这款产品主要面向有半年同一公司连续社保记录的在职员工,每年可反复申请,每笔最高额度为30万元,按月计息,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提前还款不收取手续费。
上述银行的工作人员介绍,贷款人只需把放款后3个月内的发票等消费凭证拍照上传到银行某平台即可,而对于发票的金额不做要求。按照该行工作人员的说明:“客户贷款30万元,3个月内并不一定全部用完,所以提交的发票金额有多少并不强制要求。同时,放款3个月后的消费凭证等目前银行并未要求提交。”
而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用贷产品要求则更为宽松,这款信用贷原来月息为1.25%,近日下调为月息1.1%,申请成功后2天-3天即可到账,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能证明贷款用途的发票合同等并不需要提交。据客服人员介绍,贷款人可以将发票合同等留存备用,需要的时候拿给银行的客户经理看一下即可,并不需要上交银行。当询问贷款可否用于买房时,工作人员仅表示,“你不要告诉我贷款用途”。
担保公司放贷冲业绩
临近年末,各类商家的推荐电话又多了起来,其中不乏担保融资公司的“业务”推销。
近日,某担保融资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可以向资金不够的购房人提供短期和长期两种类型贷款服务。同时,年末各类贷款都有不同程度的打折,有的是月息变低,有的是手续费打折。”以某款信用贷款产品为例,业务员介绍称,“这款贷款产品原来的月息为0.75%,不需要抵押物,每人每笔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3年,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而进入12月份,这款产品的月息降为0.725%,并且还可以选择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同时,在手续费方面,也由贷款金额的2%降为1.5%。”
据业务员介绍,临近年末,贷款公司以及银行在信贷额度方面都有指标需要完成,同时贷款收益率也面临考核压力,而消费贷、信用贷的利率对于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往往比住房按揭贷款要高很多,所以银行会接一些“团购”订单,而这些“团购”订单多来自于担保融资公司,个人去银行是申请不到的。
“近期监管力度很大,这类贷款用于买房会不会有风险?”时,上述业务员表示:“贷款的去向问题,银行监控起来有一定难度,买房人可以通过放款后提现切段资金流向痕迹等手段来规避。”该人士还强调,“近期从我们公司贷款的客户,没有一笔贷款被追回或者影响按揭贷款的,如果出了问题,我公司退还手续费。”
据了解,该公司主要和某股份制银行合作,同时也可以由客户挑选贷款银行。目前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抵押消费贷、经营贷等贷款业务。据客服介绍,申请信用贷,优质客户最高每笔可贷50万元,一般可批30万元,贷款利率由原来的7%降为6%;抵押消费贷贷款额上限为1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贷款利率最低可获批基准利率上浮10%。同时,如果借款人此前三年内曾经全款购房,目前还可以做补按揭,贷款利率最低可获批基准利率。
执法要严,严厉打击非法入市。
二、2021年国家有什么利民政策?
答案是:一、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缩小城乡、区域差距!让孩子享受公平教育
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学校教室、宿舍、食堂等设施建设,推动清洁取暖进校园和卫生厕所改造。
改善网络设施,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学校因地制宜开好音体美等课程,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2、让乡村教师有更多保障
依法加强义务教育教师收入保障,多渠道解决好教师基本住房,建设必要的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
职称评定等要向中西部农村教师倾斜。
加大在职培训、学历教育力度,提高义务教育教师素质。
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3、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保证体育活动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要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
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保障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4、保障膳食营养,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
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学生餐每餐供应的食物要包括谷薯杂豆类、蔬菜水果类、水产畜禽蛋类、奶及大豆类等4类食物中的3类及以上。食物种类每天至少达到12种,每周至少25种。
5、实现今秋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
进一步推进课后服务工作,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并努力实现有需要的学生全覆盖。推行课后服务“52”模式,即学校每周5天都要开展课后服务,每天至少开展2小时,结束时间要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对仍有困难的,应提供延时托管服务。
6、鼓励学校为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承担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由教师、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不得强制。暑期托管服务以看护为主,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不得补课、讲授新课。坚持公益普惠原则,不得违规收费。
二、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
1、异地看病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确保今年底前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每个省份至少有一个统筹地区实现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2、职工医保范围扩大、家人可用
大共济: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
小共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等。
3、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继续提高新增30元
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进一步放开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规范待遇享受等待期。
4、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21上半年开展了第四批、第五批国家药品集采,两次拟中选产品409个,共纳入106种药品,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超过50%。品种覆盖高血压、冠心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以及肺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
2020年谈判新增进入医保药品目录的92个药品已在全国8.4万家定点医药机构配备。
三、保障好群众住房需求
1、新市民、青年人,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
2、监管租房,房租单次收取不得超过3个月
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的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不得变相开展金融业务,不得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住房租赁企业、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取得营业执照。
3、打击炒房,严防经营贷流向房地产
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严防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4、安全住房、老房危房改造、县城新房限高
推进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改造,今年1至6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64万个,占年度目标任务的67.5%。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
县城新建住宅以6层为主,最高不超过18层,要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鼓励新建多层住宅安装电梯。
五、坚决兜住民生底线
1、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2021年继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这是从2005年起连续17年上调基本养老金。
2、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21年8月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三属”定期抚恤金,“三红”等人员生活补助,按平均10%的幅度继续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0元。
3、最低生活保障不再区分城乡
适度拓展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加快推进低保制度城乡统筹,《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删除了有关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的概念,统一规范为“最低生活保障”。
提升低保办理效率。有条件的地方可按程序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简化民主评议环节,规定办理时限等。
4、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财政部紧急拨付资金30亿元,支持河南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国家发改委紧急下达7.95亿元,专项用于河南、四川、山西、浙江暴雨台风洪涝灾害受灾严重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灾后恢复重建。
做好因灾因疫基本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帮扶。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有效衔接,用好用足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急难发生地可直接救助。保证好转移安置老年人等群体生活物资和护理用品供应,做好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全力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全力排除田间积水、加强病虫监测防控等。
5、适老化改造!涉及打车、上网等
推广巡游出租汽车电召服务,推动今年实现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覆盖100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推动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约车软件,增设方便老年人使用的“一键叫车”功能。
今年9月底前相关互联网网站、APP要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适老版网页及APP禁止出现广告插件及诱导类按键。
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行资费优惠。
三、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责或纪律处分等。同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除了部分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B. 严查信贷违规流入楼市,中小银行成房地产金融监管重点
近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以及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下半年工作会,多次重申对房地产金融保持监管高压,地方银保监局也加大排查力度,进一步围堵资金漏洞,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趋势。强监管导向下,银保监系统对信贷资金违规输血房地产毫不手软,上海、广东、宁波等热门区域密集披露相关罚单,其中不乏百万甚至千万级别罚单。
在“房住不炒”基调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下,房地产贷款迅速增长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中小银行利用大型银行退出的时机,争抢房地产贷款市场份额。业内人士指出,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大对中小银行非标投资和表外业务的监管,还可能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的银行实施名单制管理。
严控房地产金融风险
近期,房地产调控政策力度加大,围堵资金漏洞、规范市场秩序、落实监管要求成多地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的重要内容。
金融监管部门针对房地产金融多次发声。7月30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重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央行2021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指出,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银保监会年中工作会则做出更为明确的要求,提出将严格执行“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央行日前发布的《2021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要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
多地银保监局近期对房地产金融监管工作作出部署。例如,天津银保监局提出,严控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要求。安徽银保监局要求,严格执行“三线四档”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要求,防止银行保险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上海银保监局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遏制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结合上海实际,精准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任涛认为,监管部门频繁出台政策,防止资金绕道违规流入楼市,主要是由于当前房地产行业吸纳了过多金融资源,通过加大对房地产金融的监管,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把更多精力聚焦小微、三农、绿色制造业和科技创新等经济薄弱领域和国家鼓励的重点领域。同时,推动经济脱虚向实,有助于推动金融与房地产同实体经济均衡发展,避免金融与房地产行业过度偏离实体经济的发展轨道。
重拳整治违规资金
伴随着政策持续收紧,针对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排查力度空前。近期,包括上海、广东、宁波等重点城市密集披露涉房信贷相关罚单,部分城市还开展专项检查。
从处罚案由看,被罚机构违法违规事实主要包括个人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同业投资、理财资金等违规投向地价款或“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等。
例如,广东银保监局日前连续公布12张罚单,工商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4家银行12家分支机构及10名责任人被罚,罚款金额合计1090万元,案由均涉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上海银保监局披露罚单显示,上海银行因“同业投资房地产企业合规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部分个人贷款违规用于购房”等案由被罚460万元。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因违规通过非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贷款、违规发放虚假按揭贷款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人民币420万元。
7月16日,银保监会还曾对包括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在内的5家银行开出近3亿元巨额罚单,其中多家银行涉及违规“输血”房地产。
除开具罚单外,部分重点城市还在一定范围组织深度排查。以深圳为例,8月7日,深圳金融监管部门发布数据显示,经过多轮滚动排查和监管核查,截至目前,共发现21.55亿元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
为何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的现象屡禁不止?光大证券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指出,一方面由于银行自身放款意愿较强,国内房地产贷款具有“高额度、周期长、利率高、不良低、押品优”等特点,风控管理成本低,是银行较为青睐的优质资产。另一方面,贷后资金用途监测难度较大,特别是对经营贷流向监管困难,且经营性贷款规模明显高于消费贷,对于炒房者而言更具诱惑性。
中小银行成重点监管对象
在“房住不炒”基调以及金融监管部门严格执法下,房地产贷款迅速增长势头已得到有效控制。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6月末,房地产贷款同比增长9.8%,增速创8年来新低;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由2019年的高点29.2%降至6月末的28.2%。尽管趋势向好,但市场也出现部分地方中小银行利用大型银行退出的时机,争抢房地产贷款市场份额的新趋势。
对此,王一峰表示,由于中小银行自身风险管理水平偏低,抗风险能力偏弱,风险处置手段偏少,面对房地产领域“灰犀牛”风险,中小银行可能受到更大冲击,因此需要予以适度控制。
监管部门已多次明确,下一阶段将加大对中小银行监管力度。银保监会统信部副主任刘忠瑞此前表示,银保监会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将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的银行实施名单制管理,督促这些银行落实房地产金融调控要求,合理控制房地产贷款增速。央行营管部下半年工作会也明确提出,将加强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任涛预计,下一阶段,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将加大中小银行非标投资和表外业务的监管,参照普通授信实行穿透式和名单管理,要求非标投资和表外授信回归传统表内授信,便于统一管理。另一方面,还可能对新增房地产贷款占比较高的银行实施名单制管理,督促其落实房地产金融调控要求。
C. 个人消费贷款严禁违规流入股市楼市
近年来,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激发居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促进消费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产品偏离消费属性、用途管控弱化、多头授信普遍等问题,尤其是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房市,影响了宏观调控效果。
如何规范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当前,这一问题再度引起金融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经济日报记者获悉,接下来,个人消费贷款的资金流向将受到更加严格的把控。
记者获悉,浙江银保监局已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确保用途与合同约定一致,严禁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以及其它投资性领域。
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资金流向管控”一直是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一大难点。“信用卡业务大多采用‘受托支付’模式,即银行把钱直接打到借款人需要付款的商家那里,资金流向清晰。”某国有大行个人金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说,相比之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则大多采用“自主支付”模式,即银行将贷款资金直接打入借款人账户,再由借款人去支配这些资金。因此,资金究竟流向何处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目前,各家银行都规定借款人获取个人消费贷款的账户不得绑定证券投资账户。但是,如果借款人将贷款在自己不同的账户中周转几次,最终进入股票市场,银行往往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上述负责人说。
针对以上问题,《通知》重申了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的“四大禁止性领域”。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业务经营,《通知》还重申了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六大合规底线”。一是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个人消费类贷款;二是不得以未解除抵押的房产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三是不得对无偿还能力的客户发放消费贷款;四是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五是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或为其提供资金放贷;六是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增信及变相增信。
此外,真对信用卡业务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预借现金”“大额分期”业务,《通知》也要求强化资金用途管控,具体规定有三:一是严格遵循消费定位,除服务“三农”的信用卡外,不得办理用于非消费领域的信用卡;二是严格预借现金业务管理,预借现金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非预借现金业务授信额度;三是严格专项分期用途管控和交易监测,规范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切实防止套现行为。
D. 监管“重拳”围剿信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在“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的政策导向下,监管机构针对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商业银行违规向房企放贷行为进行严格监管,处罚力度亦在不断升级。8月16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官网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统计发现,今年以来,包括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龙州农商行、贵阳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因房地产金融业务违规情形被监管“点名”。在分析人士看来,此类罚单的开出,体现了银保监会对于金融市场管控的决心,客观上使得后续房贷部门会严管贷款流向,较好地推动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1
房地产领域违规贷款乱象遭严查
8月以来,银行业千万级罚单频现,多项重罚背后,房地产领域违规贷款乱象俨然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8月14日,上海银保监局公布了一条行政处罚信息,上海银行在2014年至2019年因为23项业务违规,被监管处以1625万元罚款,其中没收违法所得约27.1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8月14日。
在上海银行这“23宗罪”中,房地产领域违规被放在了“头条”,该行因存在违规向资本金不足、“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以其他贷款科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点名”。
无独有偶,就在4天前的8月10日,浦发银行也接到了一笔千万级别罚单,该行因2013年至2018年存在12项违法违规事实,被上海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2100万元。处罚事由中也有一条,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
打击银行违反信贷政策和违反房地产行业政策乱象已逐步成为常态。据北京商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开年至今,包括上海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工商银行、龙州农商行、贵阳银行、东阿青隆村镇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均因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被罚。被处罚的缘由大多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导致流入房市”、“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市”等。
在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看来,此类罚单的开出,体现了银保监会对于金融市场管控的决心,尤其是很多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确实需要积极进行管控,否则容易造成“炒房”现象出现,或者说干扰了正常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从实际过程看,此类罚单具有警示和威慑性,客观上使得后续房贷部门会严管贷款流向,较好地推动了房住不炒政策的落地。
02
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资金
“潜水”买房
除了针对房地产企业违规提供贷款外,零售业务信贷资金违规买房情形也成为监管整治的重点,7月2日,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缙云支行也因“个人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市”被银保监会丽水监管分局罚款25万元。6月23日,江西横峰农商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企业、向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以贷转存用于月末冲时点等行为,被银保监会上饶监管分局罚款80万元。
因消费贷挪用买房遭罚案例也曾出现。6月底,工商银行缙云支行被罚款50万元的缘由则是因为“消费贷款流入房市、虚增企业信用贷款数据”。
除了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违规入市外,用信用卡透支买房乱象也有所抬头,今年1月,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曾公示对长安银行的一则罚单,处罚金额21万元,原因是“信用卡资金监管不到位,流入房地产领域信用卡资金监管不到位,流入房地产领域”。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陶金分析认为,当前实体经济正在复苏,在前期较为宽松的流动性以及信贷持续扩张的背景下,便较容易推升资产价格上升,实体经济资金进入楼市的动力较强。同时,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后,不像金融体系那样容易监测和管控,动向更加难以捉摸,也给了这些资金进入楼市的额外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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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房地产金融泡沫势头催生
在始终坚持“房住不炒”的背景下,监管机构也在不断加强房地产金融政策的监管,6月2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其中针对“房住不炒”政策,银保监会表示将重点严查包括表内外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储备融资;未严格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违规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融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等资金挪用于购房;流动性贷款、并购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等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开发等违规操作。
8月16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求是》发表的刊文也提到,在资金面宽松背景下,企业、居民、政府都可能增加债务。利率下行一致性预期强化后,有可能助长杠杆交易和投机行为,催生新一轮资产泡沫。一些地方的房地产价格开始反弹,金融资源有可能再次向高风险领域集中。
虽然监管一再重申银行贷款要确保真实用途,严禁违规挪用,但为何总有银行明知故犯?一位国有大行相关人士告诉记者,随着国内疫情形势转好,个别热点城市房地产交易有所升温,在各种资产中,房地产对银行资金有天生的吸引力,银行当前手里可以支配的流动性较为充裕,导致违规情形屡禁不止。
而从监管层面,应当采取哪些措施,避免银行房地产业务违规行为的出现?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看来,需要各部门加强数据的共享合作,共同协同打击,在贷款审查时对贷款人的合法收入来源进行严格审核。另外提高市场化手段,例如,加强楼市供给、从供需打击投资者,加强资金的技术监管手段等。
在陶金看来,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难度确实较大,要缓解此类问题,应该更需要信贷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规定好违规行为的处罚机制,甚至给予顶格力度的处罚。
E. 严查违规经营贷消费贷 多地涉房资金管控收紧
涉房资金迎来新一轮精准调控。近一个月以来,北京、上海、广东等地金融监管部门集体出击,严查涉房资金来源,加强个人信贷管理,并明确提出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违规流入楼市。
业内人士称,2020年下半年以来,部分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热,究其原因,正是部分不该流入楼市的资金流入楼市,炒作并推高了市场热度。未来随着调控趋严,投机炒房、渲染炒作迹象将明显减少,重点城市房地产市场热度将明显降温。
多地房地产金融强监管升温
“最近银行对‘经营贷’监管明显收紧。”李西(化名)对记者说,此前她本想借助“经营贷”在北京购买自己第二套房,但刚和中介咨询完就遇到严格的监管。
日前,北京、上海、广东等多地均发文,对辖区内银行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开展排查,并加强对信贷资金用途的管理。与此同时,多家银行也已经启动自我检查,并对相关贷款的审核更为严格。
北京银保监局、人行营业管理部日前下发《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通知显示,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一家国有大行北京分行人士也对记者表示,已经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对个人经营性贷款的排查工作,并通过电话会议方式向辖内支行进行工作部署、开展动员。在排查中以大数据模型筛查可疑数据,就可疑线索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
上海银保监局此前也发布监管文件,要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高度重视信贷资金用途管控,强化用途警示;禁止发放无用途、虚假用途、用途存疑的贷款;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
广东银保监局日前也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
目前广东的房贷合规性抽查趋严,银行内部审批也更加严格,对于收入和年龄不匹配的房贷情况也在进行审查。广东一房地产中介经理黄先生介绍,银行抽查到其经手的购房客户,让客户说明购房首付款来源。据悉,该购房客户刚毕业,年龄仅23岁。“其购房款是父母给的,我们针对这一情况也出具了相关证明函和保证函,证明该房产是购房者用于自住。”据房产中介介绍,如果购房者选择用经营贷购房,不合规问题暴露后,很大概率需要提前还款。
不过,银行也表示,在审核趋严的背景下,正常的个人经营贷款不受影响。一家股份制银行上海分行人士表示,在个人经营性贷款领域,该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相关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正常受理。
“好经歪念” 涉房资金乱象需严查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消费贷和经营贷对贷款用途不是指定的,因此银行对贷款的流向也很难进行有效的监控。2020年,由于整体的融资环境较为宽松,利率下行,部分人有冲动利用消费贷、经营贷等将资金套出来购买房产。
以“经营贷”为例,据了解,2020年,不少银行的房抵经营贷利率降至4%以下,个别优质企业甚至能拿到低至3.65%的利率,对比北京同期的房贷利率,“利差”直观可见,且可以先息后本还贷。“经营贷”本身是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创业发展,但是部分资金通过“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属于“好经歪念”。
广州大源按揭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郑大源表示,3-5年期经营贷,由于先息后本,这就为炒房者提供了“时间差”——只要在3年或者5年内出售该房,就不用面临还本的压力。同时,还有二次申请经营贷的可能性。据广州办理按揭的中介机构介绍,目前,二次申请经营贷或者其他类似贷款还是有可操作的空间。借助过桥资金,完成第一笔经营贷还款,可以再重新去银行申请。如若监管严查,导致贷款审批条件严格,额度进一步收紧,部分购房者很有可能面临债务违约风险。
除经营贷外,消费贷也成为部分购房者加杠杆的重要资金来源。此前,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贷款中介机构明知客户的资金用途是购房,但仍表示可以帮助其从银行贷出消费贷。一位贷款中介机构人士对记者说,单笔消费贷金额不够的话,可同时从几个银行贷出款。
曾刚表示,强化对相关交易的监管是必要的。郑大源也认为,对违规资金流入房地产应该公开严肃查处,降低寻租空间。
调控给市场降温 楼市走向仍待观察
除了严查经营贷、消费贷等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多地也出台其他举措管控入市资金。2月8日,深圳住建局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有消息显示,深圳建行、光大等多个银行已开始按照上述成交参考价格作为该行按揭贷款的参考依据。“日前住建部门发布的参考价格基本是真实售价7成左右,这意味银行可批贷额度将大打折扣,有力降低购房者购房杠杆。”一位业内人士说。
杭州方面也严查“代冻资”行为。2月18日,杭州市发布了一则《关于提供虚假购房报名资料人员的通报》表示,经对商品住房项目摇号登记信息进行对比甄别,发现“御潮府”“丹枫四季院”“君品名邸”“紫璋台公寓”等九个项目中有27户家庭的申报信息或报名材料存在虚假、失实情况。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下一步调控效果如何,就看严查资金违规入房市政策的执行力度。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认为,监管部门对经营贷流入楼市严查体现了对房地产金融的强管控信号。这会促使一些商业银行、中介机构等在信贷方面审查更加严格。严跃进认为,对于一些后续想借助经营贷购房的人,操作空间会降低。客观上将会使得房产市场有所降温,尤其是一些热点楼盘。他表示,落实“房住不炒”,资金管控一定要到位,这样房地产市场才会更加趋于平稳。
易居研究院助理研究员赵亦琪表示,在多方调控下,预计未来几个月楼市热度将有所下调,房价涨幅将保持低位。
F. 国家为什么要控制消费贷款流入房市
个人消费贷款不需要抵押,只要个人条件优越,信用记录良好就能申请到贷款。所以相对来说很容易拿到钱,而且最长期限为20年。
个人消费贷款的利息比较低,而房产投资又是一个杠杆游戏,个人消费贷款自然就成了这个游戏的有力工咐租尺具。把个人型没消费贷款引进房地产市场作为首付,房产证拿到手后,再通过办理抵押贷款拿到下下套房的首付款……
美国次贷危机发生之前,美国老百姓购买房子的钱,也是这种基于信用、无需抵押获得的。最后,这些获得的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
为了不上演相同的历史,重蹈覆辙,禁止凭借信用获取的贷款在衡高个人消费贷领域发生是当务之急的。另外合伙人金融提醒大家还要知悉的是,不仅是消费信用贷款,银行抵押贷款的用途限制就包括投资房产,股票,投资外汇,期货这些杠杆性交易。
G. 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