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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发布时间:2025-04-05 01:38:53

㈠ 有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 可以赠予吗,如何才能赠予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1)没还清贷款的房子可以赠予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㈡ 房屋贷款未还完可不可以赠与直系亲属

未还清贷款是不可以去改名的,因为一定要拿房产证原件去国土部门改名的,所以首先要把贷款还清才可以去更名。(无力偿还贷款的可以找担保公司赎楼再去更名,)改名后再去按揭还掉担保公司的款就可以了。

建议不要做赠与,赠与的话日后想把房产卖掉会产生20%的个税的,这个税是无法避免的,建议做买卖的形式去改名会更好些。

㈢ 有贷款的房子如何赠予

有贷款的房子在贷款未还清之前通常不能直接赠予,需经抵押权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或在贷款还清并解除抵押后,方可进行赠予。


具体解释如下:


贷款未还清前的赠予限制:由于房屋在贷款期间已设定抵押权,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屋的所有权不得随意转让,包括赠予。因此,在贷款未还清之前,直接将有贷款的房子赠予他人是不被允许的。


赠予流程与条件:若要在贷款期间进行赠予,首先需获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并可能涉及提前还款或重新安排贷款等事项。随后,双方需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赠与的财产范围、条件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赠与合同应经过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在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并办理完公证手续后,还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房地产管理机关的要求,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完成过户登记后,受赠人方成为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


贷款还清后的赠予操作:更为常见和简便的方式是,在贷款全部还清并解除抵押登记后,再进行房屋的赠予。此时,赠与人可自由处分其房屋所有权,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公证、过户等手续。这种方式避免了因贷款未还清而可能产生的复杂法律关系和额外费用。


注意事项:在进行房屋赠与时,赠与人应确保自己为房屋的唯一合法所有权人,且房屋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确保赠予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此外,考虑到赠予可能涉及的税费问题,双方应提前做好财务规划和准备。

㈣ 贷款未还完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法律分析:可以。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但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房屋赠与必须有赠与合同,所以在办理手续之前,赠与人应该与受赠人先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受赠人需持相关资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证明该赠与合同是合法且有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㈤ 房屋还在按揭期间,可以赠与他人吗

房屋还在按揭期间,可以赠与他人吗?

在按揭中是不能办理赠与的,只能把贷款结清后才能办理赠与,办理赠与流程如下:

  1. 赠与人与受赠人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

  2. 那到公证书后到房管局打网签、核税;

  3. 然后到办证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4. 等几天后取产权证就可以了;

若是在我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期间如需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增加/变更产权人等,因各城市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具体您可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咨询确认。

直系亲属,房子在按揭期间可以赠与吗

你好,这个要根据当地政策,首先埋胡你房子有按揭贷款处于抵押状态(正常情况下需要结清注销后才可以),但有些地方可跟银行协商让银行出具相关证明(可不用结清但同时也需要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认可),可到按揭的银行及房产交易中心咨询。

按揭房赠与他人可以吗

因存在银行的按揭贷款,银行还是抵押权人,房屋处于抵押状态,未经银行的同意是不能对外处置(包括买卖、赠与等),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解押后,方可办理赠与的相关手续。

正在按揭的房产可以赠与吗

正在按揭的房产可以赠与吗;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还没有还清贷款,银行也不会同意的。。。
如果要赠与房产,只有将按揭贷款还后才能赠与,否则余下贷款由谁来还清。
即你仍然由你还贷款,银行也是不会同意你赠与房产,因为有一定债权债务纠纷隐患存在。

按揭没还完房子能赠与他人吗?

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丈夫一直想把父母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自己没有房子,就没有安定感,总不想来。我和丈夫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与给我父母,让他们放心到城市里来生活。但有人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能办理赠与吗? 谭晓叶: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丈夫共同抵押贷款购买渗液键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与丈夫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丈夫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婚前购买的房子期房,还贷期间可以赠与他人吗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丛巧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

若婚后依然由你还贷并且你与对方有财产划分协议则该房产属于你,是可以赠与他人的。

按揭贷款购房,没还完能赠与他人吗?

案例:我的父母长期生活在小城镇,我和老婆商量把他们接到城里居住。但老人们认为,他们老了,喜欢安静,不太愿意跟我们年轻人住在一起,总不想来。于是我和老婆商量着贷款买了两套房子,还都在还贷,为了让父母安心居住,我们现在打算把其中一套赠给他们。但身边的朋友告诉我们,按揭贷款必须先还完贷款才能办理赠与手续,这下我们犯难了。请问,按揭没还完就不能办理赠与手续吗? 律师解答: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依照上述法律,房屋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处分。就你叙述的情况来看,你所说的“赠与”就属于上述法律规定中的“转让处分”行为,你与你妻子共同抵押贷款购买的房屋仍处于抵押期间,抵押权尚未消灭,因此你们夫妇不能将该房屋赠与你父母。当然,你与你妻子可以签订协议,采取附条件赠与的方式,约定在房屋贷款清偿后,房屋产权归你父母所有,但采取这一方式你们也仍需继续按期还款。

㈥ 未供完的房子可以赠予吗

法律分析: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㈦ 房贷没还完可以公证给老婆吗

法律分析:可以。你对这房子进行公证是必要的,不是什么结了婚就成为夫妻共有财产。这间房子的产权有特殊性。要想以后少争议,最好就这房子办理公证。你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按揭合同到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公证员会根据你们的意愿为你们起草协议书,协议书中注明:房屋虽在婚前购买,以男方名义登记产权,经你们协商,现约定该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各自占有多少产权份额,该房屋自结婚之日起余下的贷款由你们共同负责偿还等等。贷款有没还完不影响你们办理公证。对于银行来说,只要你还清贷款才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房子贷款未还清想过户给父母是买卖还是赠与好啊

对于房龄不满5年的房产,选择赠与的方式相较于买卖更为经济。在通过买卖方式过户房产时,买家需支付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等费用。若房产年限已满5年且面积未超过90平方米,买家只需缴纳总房款1%的契税及1%的个人所得税(首次购房的个人所得税可免),无需缴纳营业税。然而,如果房产年限未满5年便进行交易,则除了个人所得税和契税外,还需额外支付总房款5.5%的营业税。

相比之下,通过赠与方式过户房产则没有对房产年限的限制,仅需缴纳4%或30%的契税。具体来说,直系亲属间(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房产赠与,可按总房款的4%缴纳契税;而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予,则需按总房款的30%缴纳契税。

因此,如果打算将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过户给父母,赠与可能是更为经济的选择。这样不仅避免了高额的营业税和部分个人所得税,还能享受到较低的契税率。不过,在决定采取何种方式过户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当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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