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在南宁需要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第一条 贷款条件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1)南宁二套房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贷款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的年限;
(二)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五)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管委会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使用率和缴交情况,确定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所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购房首付款比例,并向社会公布。
❷ 南宁如何将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
在南宁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需要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根据南宁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简介》关于贷款条件的规定:
一、连续12个月(含)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三、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购买一手住房的,应在不动产预告登记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建造住房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建造一层(含)房屋主体以上至房屋竣工的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一年内提出贷款申请。
四、购买首套住房及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购买棚户区、危旧房改住房(仅限还建户购买还建房)申请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应不低于50%。
(2)南宁二套房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❸ 二套房商贷可以转为公积金吗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所需材料(所有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购房合同原件;
税务部门出具的购房发票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距失效期在一年以上);
结婚证原件或单身证明原件(单身证明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户口簿原件;
银行结清证明及还款凭证原件;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
❹ 买二套房是商业贷款,后面想转公积金贷款,可以吗
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
所在当地是否开展此业务,及相关规定,建议联系当地贷款经办行确认。
❺ 首套房商贷按揭中,二套房仍商贷未接房,请问二套房接房后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如果可以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人员。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必须正常还款1年以上,并出具由原贷款银行提供的无逾期还款记录;
2、申请办理“商转公”的房产,必须已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且该房产没有其他法律纠纷;
3、办理“商转公”须征得原商业贷款银行的同意;
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时其婚姻状况已发生变化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和合法的房产权属证明。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因夫妻离婚等其他原因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离婚证明和人民法院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判决书或经过公证的财产分割协议,且其中必须对该房屋产权的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3、房屋所有产权证复印件;
4、申请“商转公”的,须提供办理原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原贷款银行提供的借款人商业贷款的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❻ 二套房可以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若您是在我行办理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具体您所在当地是否开展“商转公”业务,以及相关业务规定,请您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咨询确认。
❼ 南宁市商业房贷如何转公积金贷款
一、申请条件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为购买、建造自住房贷款;(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尚未到期,且无逾期现象;(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属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的工、农、中、建四家所属银行之一;(四)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不超过《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最高上限;(五)前后贷款抵押物需为同一抵押物;(六)借款人符合《贷款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所需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三)申请人上月末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书面证明;(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地产他项权证书》或《宣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证明书》; (五)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所属县市管理部(以下简称中心)申请;(二)中心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发给住房公积金贷款文本;(三)申请人按要求备齐相关资料,连同填写完整的贷款文本一起交中心;(四)中心审核后准予贷款的,确定贷款额度、年限、利率和抵押方式,并签发《宣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通知书》;(五)申请人持委托贷款通知书和相关资料到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六)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或抵押权转移登记;(七)中心凭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和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凭证签发转账支票,用于归还申请人所欠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金。 四、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一)贷款额度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余额,精确到“分”;(二)贷款期限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所剩贷款期限,精确到“日”;(三)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