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有抵押贷款的房子怎么交易
存在抵押的房子如果需要交易,需要在交易之前解除质押,才能进行交易,否则没有办法办理过户。也就是说,你可以利用客户支付的首付款去把房子的银行贷款还上,然后办理解押手续,解押完毕之后就可以给客户办理过户手续了。
B. 我要购买的房子有抵押贷款应该怎么交易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下家可以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权属、抵押情况等相关信息。
上家向银行或者个人借款并以房产作为抵押的,那银行或者个人就是抵押权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将房产拍卖用来清偿债务。要想购买有抵押的房屋并顺利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一般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上家先还清贷款,并从抵押权人处取得《他项权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办完注销手续后一般七天左右就能办理过户交易手续。如果抵押权人是银行,需要向银行预约还款时间。有些银行还规定在还款当天不能取得《他项权证》,因此上家要向银行详细询问提前还贷的步骤和所需时间。
第二种方式是办理银行转按揭手续(银行是抵押权人时才可以办理),转按揭不需要上家提前还贷和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但对贷款人的审核比较严格,而且并不是每一家银行都有转按揭业务。因此,相比之下第一种先还贷的办法手续简单,时间较快,所以采用的人较多。
C. 有抵押贷款的房子怎么交易
未还清贷款的房子还处于抵押状态,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但是,在现实中,可以通过一些方法来实现。
方法一:转按揭
所谓“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但据了解,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很少,北京等部分城市更是早就叫停了转按揭,所以这种方法目前已经很少有人使用。
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这是当下二手房交易中最多应用的模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已经经过大量归还后所剩贷款数目不大的情况。通常情况下,买家会认可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以上两种方法都行不通,那么卖家可以考虑用其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结清按揭贷款。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之后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D. 我要购买的房子有抵押贷款应该怎么交易
先还全款,解除抵押登记,然后再过户或者办理抵押贷款。具体需要准备:
房产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权利人及配偶的户口本。
权利人的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收入证明。
如房产证权利人有未成年儿童,请提供出生证。
如房产内还有银行贷款,请提供原贷款合同及最后一期的银行对帐单。
为提高贷款通过率,请尽量多的提供家庭其他财产证明,(如另处房产证、股票、基金、现金存折、车辆行驶证等等)。
E. 有抵押的房产如何买卖
二手房交易中,常见的抵押有方式有三种,无论哪种方式的抵押,都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还款解押的具体时间。
房产证附记页有抵押登记章部分图示
二、房屋有抵押,交易需注意什么?
房屋有抵押,交易时需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还款解押的具体时间。1.已登记的个人抵押
卖方在个人借贷关系中以房屋作为担保,出售已设定抵押登记的房屋时,买方应提前要求卖方持房产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建委核实抵押详细情况,并签署“有抵押”版本的《补充协议》,明确约定卖方还款解押的具体时间。
2.未登记的个人抵押
个别卖方虽然以房屋作为担保,但并未办理抵押登记,这种情况比较难核实,需要卖方在出售时主动告知,如卖方故意隐瞒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期限延误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如果过户前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仍可导致被查封,限制过户。因此即使未设定抵押登记,也应签署“有抵押”版本的《补充协议》,约定卖方还款解押的具体时间。
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例:甲名下有一套房屋,2015年5月将房屋抵押给了乙银行。那甲就是抵押人,银行是抵押权人,房屋就是抵押物。
3.已登记的银行抵押(按揭)
如果卖方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的房屋,通常下发房产证的时候便已设定抵押登记。卖方需前往银行核实剩余未还抵押金额,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还款解押的具体时间。
注:如果卖方需以买方首付款还款解押,买卖双方需前往银行,提前确定好银行扣款时间,并于扣款前一天将首付款存入还款账户,同时买方应要求卖方将银行卡交由自己保管,最好让卖方配合将银行卡密码变更,并停止该银行卡网银业务,防止在银行扣款前卖方将钱取走、挪作他用的情况发生。
案例:
李先生在某中介公司的介绍下,和买方王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由王女士以620万的价格购买李先生的房屋。当日,王女士即向李先生支付了20万元定金。
由于李先生出售的该房屋存在两个抵押权利,抵押权人为某银行,针对偿还贷款解除抵押事宜,李先生和王女士经过再三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约定王女士先行向李先生自行支付280万元首付款用于偿还房屋贷款,不足部分由李先生自己补齐,李先生应于2013年7月31日前办理完毕解除抵押手续,如果李先生未在此日期前解除抵押,逾期超过15日的则构成根本违约,王女士有权解除合同,李先生应按照房屋总价款的20%向王女士支付违约金。
买卖合同签订后,王女士依约向李先生支付了280万元首付款,两个月过去了,但却迟迟不见某中介通知其办理过户手续。几经询问才得知,李先生拿到其首付款后,并未去偿还贷款,而是用该笔首付款参与了赌博,挥霍一空。
王女士得知此情况后,对李先生失去了信任,决定解约。在某中介公司的协调下,李先生虽然同意解约并返还购房款,但却不同意支付违约金。于是,王女士一纸诉状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并赔偿违约金124万元。
如果卖方使用买方的首付来解抵押,买方一定要通过合同约定及实践操作,确保相关款项用于还款,不给卖家中间挪用的机会。
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
F. 有贷款的房子如何买卖
正在还贷款的房子,也是可以买卖的,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由别人继续偿还贷款,也可以用别人的首付,把贷款全部还上。
贷款房卖掉。
有些人在买房之后按揭的贷款还没还清,但是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卖掉房子,那么这种情况可行吗?没还清贷款的房子是否可以买卖呢?
即按照规定,按揭贷款买房的,应在办理产权登记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他项权证》。
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产档案中一直有抵押登记的记录,是不允许买卖的。
那为什么听说有些人仍然交易了?需要先明确一点,购房人必须取得房屋所有产权才能出售,也就是说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所以这里可以分几种情况来对待。
1、转按揭
转按揭是比较简单的方法,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在二手房买卖中就是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人来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需要注意的是,需要委托中介代理公司向银行方面申请转按揭事宜,银行不接待个人办理申请二手房转按揭业务。
2、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
比较常见的方式,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已经还了大部分贷款,剩余还款数目不大的情况。
一般来说,买房能够接受首付房产总成交额的30%至40%,卖房可以利用购房者的这些首付将剩余的贷款结清,然后撤销房产的抵押登记,进行下一步交易。
3、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如果上面两种方式行不通的话,卖家可以考虑用名下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以结清按揭贷款。
如果想在卖房之前还清贷款,或买方看好但不愿意购买贷款未缴清的房产,可以采取这种方式。前提是房主有银行认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产)用来向银行申请贷款。这样卖方通过抵押向银行贷款来付清想要出售的房产贷款,卖房之后等买家付了房屋全款再还清银行抵押贷款。
所以,贷款没还完,还是可以卖掉房子的。不过要清楚是否有房产证,无产权证房屋买卖风险大。购房者如果买了无证的房子,只有房屋的使用权而没有房屋的所有权,因此购买时一定要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