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婚后的一方贷款购房,如何界定是首套还是二套房
具体建议咨询房管局
名下无房的贷款买房的为首套房。
二套房界定标准:
一、贷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系统能查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二、贷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集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贷款买房——算二套;
三、全款买过一套房,通过房屋登记表系统能查询到房产,贷款买房——算二套。
四、全款买过一套房,后来卖掉了,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五、当地暂不具备房屋登记系统的查询条件的,银行尽职调查核实购房人已有一套住房的,再买房——算二套。
六、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三套房。
七、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全都已还清且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两套住房出售的证明,这种情况下虽然个人名下无房,但再贷款时也会被视为三套房。
八、个人名下有一套房商业贷款已还清,另一套是公积金贷款也已经还清,此时不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再买房,均视为三套房。
九、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根据新政虽然都是婚前的个人贷款行为,但因央行征信系统中都存有记录,所以以夫妻共同名义贷款买房还是会算做三套房。
十、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视为三套房。
❷ 男朋友离婚前买过房,我们再买算不算二套房
那就看前一套房子在谁的名下,户口迁没有签出来。。
❸ 离婚房贷问题及二套房认定
二套房以离婚婚后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确定。
离婚时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区分为2种情况: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❹ 关于离婚前妻子有过房贷,丈夫再次购房算首套吗
无论男女双方,只要房产证有其名字,说明就是有房族了,如果再卖,就是二套房了!
❺ 离婚时以我的名义贷款买的房给了前夫,如今没过户,我再贷款买房时算第二套房吗
银行判定你是否为第二套住房不是以你名下的房产过没过户为依据的,他们又不会去房地局查,而是以你的征信报告显示的来判定。你以前做过贷款,征信系统会有贷款记录。
你办理的时候不要讲自己名下有房产,虽然做过房贷,你出示法院判决书可以证明现在该房产权不属于你。如果该银行依然算你第二套房,你可以去别的银行咨询一下,不同的银行政策的灵活度不同。
试试吧。祝烦恼早日解决!~~
❻ 离婚后买房属于二套房吗
离婚后买房属于二套房,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会认定为二套房。
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6)离婚前有贷款算二套房吗扩展阅读: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房贷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改善性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此前,二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不低于60%,北上广深为70%。
此次调整后,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面积,统一调整为最低首付款比例20%。在此之前,首套普通自住房公积金贷款90平方米以下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通知》还支持二套房购房者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参考资料:网络-二套房
参考资料:人民网-专家称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四成并非刺激性政策
❼ 前夫婚前贷款买过房,现已离婚,我离婚后买房算二套房吗
1,要看你前夫婚前贷款买的房子是谁的名字,如果是他的名字就与你没什么关系。
2,要看你们离婚后房子归谁所有。如果归你了并且也改用你的名字,那你在买房子就属于是两套房子了。
❽ 我老公婚前买了房有房贷,与他离婚后我自己买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如果你名下没有其他房产,那么你离婚后买房,不算第二套房,应该是第一套房。因为,那套房是你老公婚前买的,不管有没有房贷,都是他的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房子归他所有,与你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