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这个个人消费贷款保证险是什么
个人消费贷款的保证险,是指你个人消费由于还款能力的风险进行的保证险,你可以跟贷款人员进行沟通一下。
⑵ 银行贷款为什么要求买保险
是国家要求必须贷款的人买保险的。
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从银行方面来说,是为了化解风险,当保险合同上面的情形出现借款人无力还贷时,则由保险公司代借款人还本付息。从借款人来讲,则同样是转移风险,当身故(大病等合同约定的情形出现)时,减免还款的负担。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按全额投保属于违规操作行为。
按规定,贷款人只要投保贷款本息即可,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投保的额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价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条”并未规定受益人是谁,而各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将受益人强制设为银行。作为财产保险合同的“房屋贷款保险”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更无权指定“第一受益人”。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一般银行贷款是没有办理保险要求的,但有的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会在贷款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办理保险的。
下面为介绍一下贷款需要的条件:提供银行有效的身份证件。银行要求的借款人年龄在20-60周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申请人有良好的信誉资质,近期无逾期的行为。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合理的经济收入证明。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如果贷款的金额较大,银行为了控制风险一般会在贷款要求的基础上要求办理保险的,下面为你介绍一下贷款需要的条件:借款人具有有效的身份证件。原则上借款人年龄在20-60周岁。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贷款地区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申请人有良好的信誉资质,具有还款的意愿。在贷款带齐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有单位的工作证明。有具体的贷款用途说明。
⑶ 建设银行个人信用贷款业务必须购买保险么
不需要。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并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⑷ 消费型保险可以贷款
消费型保险不可以贷款,消费型保险,顾名思义就是一种消费型的保险,即客户(投保人)跟保险公司(保险人)签定合同,在约定时间内如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原先约定的额度进行补偿或给付;如果在约定时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返还所交保费。
那返还型保险和消费型保险真正的区别在哪呢?我们通过保障和收益两方面来比较。
1.保障比较
为什么不建议购买返还型保险,其中很大一个原因就是保险产品的保障简陋,我们买保险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买保障,返保费又能怎样,出险无法获得充足的理赔才是致命的。
挑选了两款少儿重疾险,大家可以通过表格清晰看出返还型和消费型产品在保障上的区别: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妈咪保贝比少儿超能宝3.0多了中症保障,轻症赔付比例也较高,覆盖高发少儿特疾更全面,重疾还能可选二次赔付,可以说从保障上全面碾压少儿超能宝3.0。
而且最最最重要的是保费的差距,同样30万保额,保30年,10年缴费,附加少儿特疾保障,妈咪宝贝一年仅需要597元,而少儿超能宝3.0一年需要3060元!保费是妈咪保贝的5倍。
2.收益对比
可能还是有些小伙伴觉得,毕竟返还型的保险产品无论怎样最终都会拿回一部分钱,那奶爸就给大家算算这笔账到底划不划算!
我们以老王刚刚出生的儿子为例,如果购买消费型少儿重疾险妈咪宝贝,投保30万保额,保30年,缴费10年,每年597元,一共需要缴纳5970元。
如果在小王在保障期间内不幸患上了重疾一次给付30万保额,如果保障期间无病无灾,这5970元就不能拿回来了。
那我们再来看如果老王给小王选择的是少儿超能宝3.0,相同投保情况,每年需要缴纳3060元,10年一共需要缴纳30600元。
如果小王确诊重疾,一次给付30万保额,如果满期小王身体健康,返还150%已交保费,也就是说一次可以拿到45900元。
通过以上奶爸的两点分析,小伙伴们还觉得又有保障又能返钱的返还型保险产品好吗?
针对小孩保险该买消费型还是返还型,奶爸有一篇专题测评《小孩保险哪种好?》感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⑸ 在银行贷款为什么要买贷款保险
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投保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银行要求贷款人要按全额投保属于违规操作行为。按规定,贷款人只要投保贷款本息即可,保险分足额保险和不足额保险,消费者完全可以选择投保的额度,不一定要按房屋全价投保;另外,人行“二十五条”并未规定受益人是谁,而各家银行都要求贷款人将受益人强制设为银行。作为财产保险合同的“房屋贷款保险”不能指定受益人,保险公司更无权指定“第一受益人”。购买保险者居然不是保险的最大受益者,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
⑹ 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属于什么性质
(一)学理上的不同观点
1.担保说{15}
概括来说,担保说的理论依据可以归纳为以下八点:
(1)从缔约目的来看,保证保险是保险公司针对商业银行的担保贷款所开办的一项保证业务而已,正是商业银行渴望拥有实力雄厚之保证人的心态,才使得商业银行与保险公司有情人终成眷属。{16}
(2)从合同主体来看,保证保险如果在性质上是一种保险,则消费信贷由于没有担保而成为违法行为,而如果将保证保险解释为担保,则投保人、保险公司和银行的地位分别为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在保险公司和银行之间建立起保证合同法律关系。{17}
(3)从保证保险合同的内容来看,保证保险的性质也是一种担保。这主要是指:第一,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的是绝对责任,即不管投保人发生了主观履行不能还是客观履行不能,保险公司都必须承担还款责任,即使发生了投保人恶意逃债的情形,保险公司也只能先行向银行支付赔偿金。第二,保单或保函中往往载明,银行在获得赔偿的同时,应将追索权转让给保险公司。这意味着保险人取得了向债务人也就是投保人追偿的权利。这些都不能为保险法理论所解释。{18}
(4)从保险利益角度来看,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是借款合同债务的履行,而此债务的履行对借款合同的债权人有利,对借款合同的债务人不利。可见,投保人(债务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与《保险法》第12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不合。因此,保证保险在性质上不是保险而是担保。{19}
(5)从保险学原理来看,保证保险的性质也不是保险。因为保险业务是以大数法则为理论基础和计收保费的依据,而保证保险的风险范围使其不可能适用大数定理。{20}
(6)从比较法的视野看,意大利等国的普遍观点也是保证保险具有担保性质。{21}
(7)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担保业务经历了个人提供担保、专门的担保公司从事担保、银行提供独立担保业务三个不同的阶段,上世纪70年代,保险公司也开始涉足担保业务,此即保证保险之产生。{22}
(8)合法性因素。我国银行法为了保障金融安全,规定除对极少量的信用贷款可不要求担保外,其余的贷款必须有借款人提供的担保。而银行保全债权的手段中,并没有保险这一手段。实践中,银行一般要求不能提供其他担保的贷款申请人投保履约保证保险,在保险公司向银行发出承保确认书之后,银行才与借款人(投保人)订立借款合同。这种做法明确了保证保险的担保性质。而如果采保险说,则与《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的规定发生冲突。
⑺ 平安银行是不是推出了一款个人消费贷款保险啊为啥官网没找到啊
奉劝还是别动这心思了,月利率2.13% 年利率接近26%,合法的高利贷啊,还是看看别的办法吧
⑻ “中国平安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保金是多少
回答:
“中国平安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这是一种个人信用贷款,最高额度约为15万,贷款费用较高,约为贷款额度的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