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房子是婚前买的,但是婚后一起还贷,算共同财产吗
简单地说,该房产归购房一方所有,如果婚后共同还贷,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
理论依据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中的第十条”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扩展阅读
离婚时最难以分割的财产就是房产。自己辛辛苦苦交首付、还房贷,离婚后,另一方可以分走一半。据有关部门统计,房产归属是“恐婚族”最大担忧,法院调研也发现,房产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判而难了的死结。
法律显然有利于实际购房的一方。不过有婚姻专家担心,这样规定很容易导致离婚攀升。据了解,日本购房,房贷几乎伴随购房者一生,如果离婚,女方甚至可以获得70%的房产,这样“显失公平”的法律,却能有效约束日本社会家庭稳定。“虽然财产不是平衡家庭的根本所在,但毋庸置疑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特别是80后冲动性婚姻增多,再免除其经济顾虑,有所商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婚前房
②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一起还贷款是不是属于个人财产
房子不属于个人财产。我们都知道中国人进行嫁娶时,是很庄重得。这就体现在男方的聘礼,跟女方的嫁妆上面。而对男方财力上的判断,最主要的除了看给多少彩礼之外,就是看是否有房有车了,对于父母来说,总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过的好的。毕竟只有有了自己的房子,才算二人有了真正意义的小家,有了归属感,租来的房子毕竟不是自己的。
要知道如果不买房,女方父母甚至可能不会同意将女儿嫁给男方,虽然很残酷,但这确实是现实。毕竟把好好的个闺女嫁给男方,可不是想要她去吃苦的。但也许有的父母会尊重女儿的意见,即使没房也会嫁给男方,那男方不是更应该去努力奋斗买房吗?总而言之,只要女方参与到了为房子还贷的过程中,不论首付是不是男方婚前支付的,这个房子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③ 婚前男方首付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属于共有财产吗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据此如果婚后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则属于这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对增值部分向另一方进行补偿。但是如果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贷款扩展阅读:
财产特征:
第一,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具有广泛性。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即可以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婚后所得的财产。在财产的种类上也没有任何限制。除了《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所涉及到的财产种类外,还包括一切可以取得收益的财产和财产权利;
第二,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明确的时间界定,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约定共同财产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也可以对已经约定的财产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件重新约定,没有严格的时间规定;
第三,约定形式的多样性。即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等形式;
第四,契约优先性。在这里,对夫妻财产的约定,国家法律也采取的是契约优先的原则。即有契约依契约,无契约依法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夫或妻的个人财产首先取决于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
第五,约定财产受法律保护。《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