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
3.租住本市廉租房的;
4.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
5.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因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遭受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7.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取的其他情形。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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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二套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❸ 二套房商业贷款后可否提取公积金
您好,有购房合同就可以,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但是各地政策不同,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有购房合同都可以提取,以上回答由融联伟业为您提供,请参考。
❹ 买了二套房,商贷,请问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❺ 买了二套房,商贷,请问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如能提取
可以提取。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❻ 我商业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可以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因此,您再行购买房屋时,是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的。
❼ 商业贷款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公积贷款后公积金是否还能取出来,提取公积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❽ 买二套房还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买第二套房满足条件能提取公积金。
二套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如下:
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1、首二套认定方面
公积金贷款认定首二套的原则依然是“认房不认贷”,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无住房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买则算二套;如果在京无房,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且贷款已经还清,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住宅,则为首套。3月24日起,离婚一年内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贷款政策执行。
2、首二套贷款利率方面
在目前,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8)商业贷款二套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扩展阅读
新政后三类人群不能用公积金买二套房
新政调整了二套房首付比例,在持续宽松的市场环境以及利好政策的多重刺激下,近期很多想换房的人都锁定了公积金贷款。担保公司“伟嘉安捷”指出,虽然目前北京尚未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政,然而想换房的人群却明显感觉到了政策的热度。但是在换房人群中,却有几类人群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那么这几类人群无法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
1、公积金贷款未结清
邢先生去年结婚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两居室,现在正常按月归还房贷。今年他想把父母也从老家接过来,最近公积金贷款新政频出,他决定用公积金再买一套房子改善居住条件,可是他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贷款后,却被拒之门外。
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和二次使用的贷款申请条件与商业贷款不同。如果购房人首次置业时使用公积金贷款,而且正处在归还房贷中。如果再次使用的话,必须结清原来第一套住房的贷款,才能再次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手续,案例中邢先生的房贷只还了一年,所以他可以采用提前还款的方式结清住房贷款,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2、首套房人均面积超标
胡小姐结婚后一直跟老公住在通州一套100多平米的三居室里,最近她儿子要上学,所以和老公商量在市区内买套学区房,她通过中介门店发现“3·30”新政出台后,不少二手房的挂牌价都一路上涨,她想趁机赶快入手一套,但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
尽管公积金贷款调整了二套房首付,然而对面积的认定标准却未放开。对于想买二套房的人来说,如果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1.31平方米,将无法购买二套房。以家庭三口人计算,第一套住房的面积不能超过93.9平方米,邢小姐现有的住房面积100多平米,显然已经超过了面积要求,因此她只有卖掉现有住房,才能再用公积金贷款,否则只能选择商贷。
3、提取公积金记录叠加
韩女士和爱人在2006年用商业贷款购买了马甸桥的一套住房,在去年时提前还清了贷款。去年她因为急需一笔资金,自行提取了缴存账户内的公积金。今年她想趁着上半年换套房子,但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却被告知已有过两次贷款记录,没有了再买房的资格。
在限购未放开的背景下,以家庭为单位只能购买两套住房,所以购房人买第三套房将被停贷。因为案例中的韩女士以买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也将会在征信内算作一次购房提取记录,与她第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叠加,因此韩女士失去了买房的资格,如果她爱人名下没有房产,而且正常按月缴纳公积金,可以用她爱人的名义贷款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