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情况下二套房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是职工用于购买自住房,一份公积金只能贷一份款,而且贷款额是有限的,一般不超过30万,当然不能贷二套房了。如果前一套用公积金贷的款已还清,第二次再购房仍可用公积金贷款的形式,以此类推。
Ⅱ 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有没有可能不给贷款
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问题: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分几种情况对待。一首套房使用公积金的贷款了,且没有还清,这种情况是 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二此次购买的属于二套房,但首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三首套房虽然使用公积金贷款,但贷款已还清,可以申请;
且贷款金额根据公积金缴存情况,借款年限,还款方式,借款人家庭财务状况,债务状况及标的物价值等综合拟定,需综合计算后才能给出一个确定的金额。
公积金贷款是按照你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算的,不是按照你实际买房的次序算的,所以即使你现在买的是第三套 或者第四套房,但只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你之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且贷款已经还清 是可以申请的。
国家的限购政策是抑制房价过快增长的手段,不是抑制买房的手段,想你这样的情况仅属于购买自用改善性住房是允许的。
Ⅲ 江苏镇江限购规定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如何变化
3月24日镇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
一、调整购房补贴政策
1. 停止执行《镇江市关于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实施方案》(镇政发〔2016〕1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的第6、7条政策,即:
第6条.非本市户籍人口在市区(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购房,享受本市户籍人口购房补贴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参与单位:市住建局、市地税局)
第7条.建立优惠房源库。建立商品房(安置房)优惠房源库,鼓励开发企业自愿加入。购房人凡购买优惠房源库中的商品房(安置房),开发企业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人5%的优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
2. 修改《实施方案》第5条政策。内容调整为:
加大对各类人才在镇置业的支持力度,凡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人才安居政策的意见(试行)》(镇政办发〔2014〕152号)文件规定的人才,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金,在市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可享受缴纳契税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才办;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
Ⅳ 二套房为什么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安居客
大连地区首先卖方出售房屋是不需要交纳费用的,大连的交易习惯是所有费用买方承担首套与二套的化分在于,你购买或出售时名下有几套房产,并非累计你买卖过多少房产。刚才我看你提到公积金,既然你已经提过一次公积金,那么你如果再想拿公积金贷款相应的贷款额度就少了。具体能带多少可以自己先去五一广场公积金那里查下。别到时候开始过户了才发现不能贷款
Ⅳ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何限制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5)镇江二套房公积金不给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