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完,想买二套房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未还完,是不可以提取剩余公积金买第二套房子的,如果想要用公积金买第二套房子,必须先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参考文献:http://ke..com/link?url=U6fxQTdm6rTQdmWhZfPzd20-_070qs2Tk8HY03i1a
② 买二套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二套房是否能提取公积金还需要根据情况而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1、首二套认定方面
17信贷政策出台后,公积金贷款认定首二套的原则依然是“认房不认贷”,即借款人家庭名下在京无住房为首套,如果在京有一套住房,再买则算二套;如果在京无房,在外地贷款买过房,且贷款已经还清,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住宅,则为首套。3月24日起,离婚一年内申请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贷款政策执行。
2、首二套首付比例方面
当17信贷政策后,首套和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依旧为20%,未进行调整。首套房贷款的额度为120万元,二套房贷款的额度为80万元。
3、贷款年限方面
信贷政策对商贷和公积金的最长贷款年限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最长30年调整为最长25年。这与借款人所购房屋是首套还是二套、商贷还是公积金、普通和非普通住宅都没有关系。这将意味着借款人每月的月供压力更大。
4、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方面
在目前,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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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我买二套房,可以同时提公积金并贷款吗
可以。但是您说的提取公积金,指的是您提取的您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而不能是您买的第二套房。您应该是以您自有第一套房提取流程去提取,完了以后再以您提取的公积金交纳第二套房的首付并贷款。这个要分两步走的。
④ 买第二套房能否提取公积金
买房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这其中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具体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计算方法、办理手续等,和买第一套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是一样的。 2、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如不申请公积金贷款,产权人可以凭第二套住房的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在产权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归还贷款。 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在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这时买第二套房的贷款,也得执行新政。 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第二套还想要选择公积金贷款时,就必须先把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还清,才能再申请。还清后再申请公积金,目前不受“第二套房需提高首付和利率”新政的限制。
⑤ 想先把公积金提出来,会影响买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吗
如果您是市属公积金,贷款前提取公积金不影响贷款,如果您是国管公积金,贷款要看账户内的余额,如果您提取了公积金,会影响贷款额度.
⑥ 买了二套房,商贷,请问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