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名下有房怎么提取公积金
可以装修来提取公积金,买房装修和租房都可以提取。
⑵ 我的名下有房产贷款买的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公积金提取在公积金网上有具体的需要准备的资料和程序。这个跟名下有没有房产没关系。只要有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等都可以提取,当然各省手续不一样,到公积金网上查一下。
⑶ 名下有一套房子 但是没有贷款 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3)名下有房子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⑷ 名下有房产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吗
名下有房产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3、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5、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⑸ 我老婆有房,贷款。我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要看你家是哪儿的,因为每个地方都不一样,一般根据你的信息做提取资料,提取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你们的婚姻登记证,委托书,然后去税务局一般税点在取款金额的5%,注意取公积金必须有发票且是地税开的发票(3张证明),一般的中介开的是不行的不要枉花钱!如果怕有假最好登陆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发票的真伪,无误后带上合同材料,3张地税开的发票,还有在网上打印出来的真伪发票证明一张,一并交给负责住房公积金相关同事就可以了,最好到你们当地去问一问,因为每个地方都不太一样
⑹ 我名下有一套住房,办理了商贷,我能提取公积金还房贷么
名下有一套房没有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取。由单位办理,需要房产证,纳税票据等材料。具体条件如下: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符合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
(4)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⑺ 名下有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是购买住房(一手房或二手房)付首付、归还住房贷款本息,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要求,就可以申请提取。
⑻ 我名下有房,有什么办法可以把公积金里的钱取出来
这得看你是否用公积金还过贷款。是首套房还是二套房的问题。
如果说你已经用公积金还过款的话,那么公积金管理中心应该已经有贷房记录了。那么要用公积金买房的话,应该算是二套房。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的话,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但如果你没有使用公积金还款,只是提取了过,而且你名下没有房产的话,非京户口只要在京获得购房资格,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
⑼ 我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名下有房但是没有房贷。还有其它方法可以取
据国家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