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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二套房不允许贷款

发布时间:2021-10-11 01:59:27

❶ 二套房限购,银行不给贷款怎么办

好办,不一定非在银行这棵树上吊死,网上就有专门的网络贷款平台,当然一定记得要找正规的,这样安全可靠,目前行业内口碑最好的应该是“贷款通”网,这个网是知名财经专家贾卧龙先生一手创办的,你可以试试。

❷ 重庆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重庆二套房是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二条 申请条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三)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四)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具备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五)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七)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八)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重庆二套房不允许贷款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一手房按揭贷款)办理须知》第六条 贷款偿还

(一)公积金个贷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贷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公积金个贷采用一次性还款法,实行合同利率,到期一次性按天计收贷款本息(利随本清)。

(二)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在约定还款日前一日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可在承办银行网点申请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四)贷款清偿完毕,借款人应到承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清偿证明,凭此证明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解除抵押。

❸ 公积金政策调整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有所限制

以下为搜房网为您搜集的关于“重庆公积金二套房贷款”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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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提高、期限变长、范围扩大、保底控高

有关部门近日出台新政,调整了公积金对二手房个人贷款的政策,对购买第二套住房使用公积金也作出明确规定。

个人住房贷款有调整

新规对二手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贷款期限进行了调整:最高限额由10万提高到15万;最长期限由20年调整为25年,其中,砖混结构的成套二手房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此外,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新规还对贷款成数作出规定:住房使用年限在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房屋评估价值或成交额二者较低者的七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5—10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六成为限;住房使用年限在10—15年以内的,贷款额度以五成为限。

限定第二套房贷款

对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也作出限定,其认定将以家庭为单位:对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的职工,不得再次给予其发放公积金,也不得给其配偶发放。

由于公积金系统与银行系统相对独立,第二套房的认定将局限在公积金系统内,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商业贷款买房后仍可贷款申请公积金购房。

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其住房公积金都可以支取救急。

据悉,以前只有买房、装修、退休、出国等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生活困难、突发大病的职工只能望“钱”兴叹。新规增加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生活困难职工、重大疾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农民工,凭相关证明可以自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特困家庭支取住房公积金“救急”,缴存人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凭相关证明可申请提取。

六种重大疾病可提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或者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六类重大疾病,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经二级以上医院门诊办公室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病者之间的关系证明及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证明,可申请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总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核实后统一办理;属于非在职职工范畴的,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相关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

住房公积金将保底控高

为促进和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康发展,新规将严格实行“保底控高”: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7%;有条件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5%。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据介绍,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都应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聘用的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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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关于重庆市二套房的界定

重庆第二套住房认定
1、购房者以后住房的
2、已家庭为单位:购房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因为未成年国家认定没购房资)
3、已婚的,A、一个人名字:不管房产证上是哪一方的名字只要是婚后买的都算共同财产
B、2个人的名字,这个不用说当然算
4、原户口所在地有住房的,
5、银行有贷款用于购房或其他商业用途的:
具体认房又认贷的标准:http://ke..com/view/3730198.htm
重庆是去年6月1日执行的

❺ 重庆 二套房能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1、政策 重庆买二套房要第使用享受首套房政策 2、额度: 部城市都规定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比重庆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40万元;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50万元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80万评级评3A级别高80万*(1+30%)=104万 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超房款总额70%;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公式: 借款申请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实际缴存比例×12(月)×0.45(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贷限) 若夫妻双缴存比例致按比例较高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高于按借款申请及配偶款能力确定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满足月款/月收入于50%(其:月款包括已负债本负债每月款

❻ 重庆二套房贷款

在重庆二套房,可以抵押贷款的,很好办理。

❼ 重庆贷款政策

重庆房产贷款政策规定有:

1、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30%。

3、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二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再次强化了差别化的信贷政策。

❽ 2017年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7年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所关心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因为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搞清楚买房的认定标准是很重要的。

2017年重庆二套房认定标准

针对个人有两种情况

1、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2、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针对未成年人有三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针对夫妻购房的情况

1、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2、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其他情况1、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内容相关问答:

官方解答:重庆市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问题:

1、首套房认定是以区县为单位还是整个大重庆都是联网的。比如说,客户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子,再在渝北区买房子是属于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2、关于在渝北区新购商品房,如果客户能够开具渝北区的无房证明,房子又是建面144以内的,契税就直接按一半征收还是先全交齐后期再退半?

3、农村的房子属于首套房界定的范围吗?

官方解答:

1、首先是商业贷款中的首套房情况认定。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2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2、根据你的来信情况,如果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在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核心可以开具在渝北区无房的证明。二套房和首套房认定还需根据你的银行房贷情况予以确认,具体情况你可向您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渝财税发[2010]83号),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具体的契税缴纳相关证明以及契税征收方式请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3、农村的房子不属于首套房的界定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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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首套房政策如下:

100万元的房子一年要交5000元税

昨天,重庆市政府重拳出击,决定对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普通住房每年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这意味着100万的房子一年就要交5000元税。此前,外地“三无”个人在重庆购买第二套房才会被征房产税。这一决定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价值洼地去年年底开始“火热” ,多年以来,没有限贷限购的重庆楼市一直波澜不惊,堪称国内楼市的“一股清流”。当2016年国内部分一二线城市商品房价格大幅上扬时,经济增速连续领跑全国的重庆,主城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均价只有7300元/平方米。

也许是因为多年的洼地终于被发现,去年年底以来,重庆房地产市场突然“火热”起来。类似“重庆连续两周新房成交超万套”、炒房客“打飞的赴渝炒房”的消息火爆各大社交平台。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重庆2016年11月份新建商品房每周成交面积在55万至76万平方米浮动,而12月19日至25日,周成交面积迅速升至87万平方米,在随后包含元旦假期的一周,成交面积更是多达129万平方米,放量暴增。

重庆市政府对楼市异动格外警惕。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月6日、7日、10日和11日,重庆市国土部门五次公开表示,将多措并举,坚决遏制炒房,其具体措施包括,严禁已购的预售商品住房转让,严禁以撤销网签合同备案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住房转让;与金融机构联动,对“三无”人员在渝“炒房”不予办理贷款以及对外地“三无”人员购买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等。

业内:新政主要是起威慑作用

昨天出台的新政无疑在前期举措上进一步升级。重庆市财政局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近期,该市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常现象,个别区域和少量楼盘成交量及价格出现异动,引起市外少数企图炒房者跟风。针对这种情况,重庆市政府决定修订2011年施行的《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47号),将“征收对象”中的“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公布,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

该发言人强调,“炒房”牟利增加了自住购房成本,扰乱了市场环境,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居住购房的权益。这次政策调整就是针对近期重庆主城房地产市场出现的异常现象,遏制“炒房”牟利行为,引导合理市场预期,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重庆昨天出台的新政主要是起威慑作用。因为外地人想在重庆找个工作并不难,找到工作就不是“三无”人员了。不过,在这一系列密集出台的调控政策作用下,重庆的房价应该不会大涨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6-23,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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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重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有哪些细则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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