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银行消费贷款条件
申请个人消费贷款,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的港、澳、台居民,持有符合监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且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 港、澳、台居民应在贷款申请地拥有自有房产;
3、具有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
4、信用状况良好;
5、申请个人抵押消费贷款的,还应提供中行认可的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等。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⑵ 2018消费贷款平台十大排行榜比较靠前的有哪些啊
若是有借款分期需求,可以考虑到如期分期app尝试申请小额消费分期,额度在2000-30000,分期期限有6、9、12期三个选择,综合年化在11.4%-20%左右,具体的请以合同显示为准。如期分期采用CA、全栈加密、双向认证等技术,并结合严谨的线上信息校验系统、反欺诈系统以及自主研发的大数据风控体系、决策引擎系统,极力在各个方位保证信息安全及交易安全。
⑶ 我的论文选题是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及对策,现在要写文献综述,2000字数,帮我分析下,具体应该怎
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较高的预期收益成为商业银行重
要的盈利增长点,
它的快速发展,
大大地刺激了消费、
扩大了内需、
拉动了国民
经济的持续且快速的增长。
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比较晚,
又随着金融市
场竞争的加剧以及个人消费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
它在飞速发展同时很多潜在的
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如何正确地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该业务的发展起着至关
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目前市场体系还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关键词:
个人消费信贷
风险
商业银行
社会信用体系
法制
消费信贷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一项新兴业务,它是指借助商业银行的信贷支
持,
以消费者的信用及未来的购买力为放款基础,
按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规定,
对
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消费品或支付其他与个人消费相关费用的贷款。
它是
一种由金融机构向消费者提供资金,
用以满足消费需求的一种信贷方式。
波及全
球的金融危机刚过,
我国的经济进入了一个内需不足,
消费疲软的时期,
为了我
国经济的长期可持续的发展,
我们必须进一步刺激国内消费信贷使其发挥平衡整
体国民经济的杠杆作用。而这重中之重就是个人征信体系的完备。
近年来,
我国金融业发展较快,
各级银行机构遍布全国,
人们的观念也从以
原始积累的方式进行的消费传统逐步被以负债消费的信贷消费理念所取代,
因此
我国消费信贷业务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业务种类逐步得到扩展,
从个人住房到汽
车、
助学等多个领域。
但是我国目前还是没有建立比较完善的消费信贷体系,
与
发达国家个人消费贷款占信贷总额的
20
﹪
-30
﹪相比的差距还是非常大的。
我国
消费信贷发展的滞后,
增强了居民流动性的约束,
制约了消费者“负债消费”
行
为的产生。进入
2011
年,我国通货膨胀压力更是越来越大,同时对于住宅限购
导致的房地产经济发展前景不明朗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商业银行有可行的对策
来扭转个人信贷业务的不利局面。
而这个重担就落到了专家学者的身上,
他们纷纷对此进行了研究和分析,
并
想出应对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的可行性对策。
首先,从个人消费信贷的风险起因分析
,
李洁认为有三点比较关键:
(1)
第一,在贷款前期,部分信贷调查人对借款
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未尽调查核实的职责,
对借款人的有效身份和还款来源落实不
清,
缺乏对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
导致许多骗贷、假按揭的情况发生。
第
二,
在贷款发放环节,
部分贷款审查、
审批人员对信贷调查人转来的审批表和其
他相关资料审查不细致,
把关不严,
甚至违规发放大额个人消费综合贷款,
业务
审查、
审批形同虚设,
致使大量假个人贷款屡屡顺利通过。
第三,
是在贷款后的
管理上,
部分信贷人员未按规定对开发商和按揭项目进展情况、
汽车经销商经营
情况,
以及借款人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未切实履行贷款后的管理职责。
当个人消
费信贷形成不良贷款后,
个别商业银行甚至以贷收贷,
通过发放假个人综合消费
贷款、借新还旧、放贷收息、放贷垫款等多种手段掩盖事实真相。
李立刚认为制约消费信贷开展因素中有消费观念的制约。
长期以来,
受短缺
经济的影响,
中国绝大部分消费者依旧是受传统消费观念的束缚,
不愿背上负债
的包袱,
更不要谈会自觉去进行超前消费使用消费信贷了。
在我国广大农村,
贷
款消费被百姓认为是可耻的事情
如果消费信贷意识未有明显转变的话,消费信
贷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将是无源之水
无本之木。如果消费观念不更新,传统消费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观念不破除,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将会步履维艰。
张岩则从消费信贷信贷发展的地区不平衡进行研究,
认为目前贷款投放区域
集中在市场经济环境较好的地区,
特别是大城市。
而且消费领域比较片面,
各业
务品种上的发展也极为不平衡。
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所占比重较大,
近年个人住房
贷款占总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均在
7
﹪以上,其他部分业务逐步萎缩。不仅仅只
是局限在这些方面,
在叶晓菲看来还有一点比较关键,
就是信贷的抵押物变现渠
道窄、
成本高,
信贷的监管力度小。
贷款抵押物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化解资产风险
的重要手段。
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
交易秩序尚不规范,
交易法规也不完善,
各种手续十分繁琐,
交易费用偏高,
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
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且不少金融机构为扩大盈利水平,抢占市场份额,
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
盲目放贷,
直接导致风险积聚,
不利于个人消费
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
个人信贷的风险成因不外乎就是这两个方面,
外部原因和内部原
因。
外部原因主要就是当前我国的社会环境,
以及国际环境的影响,
导致我国个
人信贷业务的发展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国民对负债消费还存在观念上的束缚。
而内部原因则主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内部的管理不科学,
在贷款的审核发放等环
节漏洞百出,以致人们对其不信任,故而也就难以得到长足的发展。
其次,
从解决途径分析。
总结了一下,
众学者从以下几方面提出了防范的对
策。
胡坤、
叶晓菲等认为关键是要推进消费信贷立法进程,
健全法制环境。
由于
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发展较快,导致了政府相关部门立法滞后,
应该推进消费信贷的立法进程,
建立、
健全包括:
债权让与制度、
个人破产制度、
格式合同的监管制度等法律制度,
让我们在处理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问题时有法
可依。尤其是要明确在个人消费信贷活动中消费主体的职
责义务和相关权利保
障。
宣德飞、李金秋等认为急需构建和完备社会信用体系。
(2)
包括个人征信体
系和个人信用评价体系,
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
抑制由信贷主体间信息不对称现
在的发生,
避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并且,
完善个人信用制度主要体现在个人
信用评价制度、
机构、
评价指标三个方面,
应加快这几个方面的建设。
完善个人
信用征集系统,
对个人所有相关的信用信息进行汇总,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消除
银行与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用于评价个人信用指标体
系,
并设立专门的中介机构来评价个人信用,
并对中介机构的评价行为进行监督。
(3)
宁静认为要完善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机制,建立一套科学的个人消费信贷
管理系统是必不可少的。
杜绝违规操作,
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针
对我国消费信贷业务申办手续繁杂的问题
商业银行应该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金
融服务,与客户一对一交易,即所有的手续和证明文件、
协议等均由银行与客
户签署,无须申请人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去相关部门办理
而是转由银行与相关
证件手续办理单位协调形成部门与部门的沟通,
而不是客户和部门沟通,
造成资
源的浪费。
这个管理体系应包括贷款的发放、
跟踪、
监控等过程。
同时也要兼顾
个人消费现代风险的预警机制。
从而强化贷款前、
贷款中、
贷款后的风险预警能
力,
最终实现平衡制约机制,
达到防范个人消费信贷风险的作用。
对此,
我认为
可以成立专门的个人消费贷款审查审批中心,
对个人信贷业务进行流程再造,
提
高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实行集约化经营。
并且实行分类管理,
进行分类授权,
针对各分支机构管理水平与风险控制能力,
实行不同的授权管理和程序运作,
并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实行精细化管理。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居民收入和购买力。这个对策也被很多学者提出。
政府应该努力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增强其购买力,
并通过建立专门的社会保障管
理部门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以激发其即期消费能力和承载消费信贷的能力,
改
变传统的消费观念,
进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
居民收入水平和购买力的提
高是推动消费信贷发展的根本动力,只有刺激居民消费欲望和提升信贷还款能
力,逐步确立科学、适度的消费观念,才能促进个人消费信贷健康有序的发展。
还有学者认为要完善担保制度。
担保制度是贷款第一还款来源出现风险时的
必要保证,
也是制约借款人信用程度的一个有力武器。
在我国消费信贷法出台前,
商业银行一方面要认真研究分析现有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
圈定法律争议少、
执
行容易的标的作为抵押物
。
产权不清
、
变现较难以及现有法律上存在争议的抵
押物一般不要接收。选定的担保抵押物必须合法、足值、有效。另一方面,商业
银行应合理界定保证人范围。
对借款人自身条件较好,
收入稳定,
可实行保证担
保方式的贷款。
保证人应该选择信用度高的高端客户,
且至少自身综合条件不低
于借款人。
通过仔细查阅近年来的期刊论文,学者们对此问题各抒己见,很清晰明朗
地将风险及对策呈现出来,
有的还用模型进行分析,
总的来说研究已经十分充分
了。但是,在这之中我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不足,那就是在对待“人”的方面
提出的可行性方案很少,
大部分都是就管理、
制度、
法律上的问题进行了深入阐
述,
我觉得这些还是不能根本解决当前的问题。
当然,
大家之所以都在制度上找
问题也是理所应当的,
因为我国的很多法律制度都还不完善,
尤其是社会信用体
系,
是关键所在。
研究和制定个人信用评估办法,
统一评估标准,
建立科学有效
的个人信用体系,
是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前提保证。
法律上的问题也可以反映出
当前的现实。
但是我们必须要以人为本,
综合法治,
这样才能为信贷业务的发展
提供一个适合发展的平台。所以我觉得我们现在应该把思考的关键点放在“人”
上,
如何能够更加全面更加准确地反映每个国民的信用状况,
怎样才能既人性又
科学地掌握这些信息,
建立起完备的个人信用体系。
对前面的学者没有深入思考
的部分,我想通过自己的思考能拿出一点有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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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消费信贷业务风险防范对策
⑷ 论文:购房贷款决策带来的问题
住房信贷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一、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 改善居住条件越来越成为我国城镇居民最迫切解决的问题。重要的解决途径就是实行住房商品化。这一方面需要有强大的住房消费贷款支持,
另一方面也为银行推动个人住房消费贷款、调整房地产信贷结构创造了条件, 使银行进行金融创新有了内在的动力。自从上世纪年代中期中国建设银行在部分城市试行银行按揭贷款以来, 面对住房金融业丰富的市场资源, 我国各银行普遍开展了针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 甚至推出了专门的业务品牌名称, 如农业银行的“ 幸福之家” 、建设银行的“ 乐得家” 等等其业务量呈现明显的逐年上升趋势。根据中国工商银行的有关统计数据表明该行全国的个人住房贷款从年的亿
元增长到年月底的亿元, 年几乎增长了倍。有万户居民靠工行贷款住上了新房。因此、加强住宅领域银企合作是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有力保证, 其中发展住房消费信贷是促进我国住房建设新经济增长点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但是我们通过对我国特别是温州住房消费信贷市场的实证调查分析后, 发现其运作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鱼待研究解决。
二、住房消费信贷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居民的住房消费心理问题
勤俭持家是中国人的优良传统, 但人们的投资意识比较薄弱, 绝大多数居民购房是为了改善住房条件, 用于投资目的的比例仍然不多〔日。中国人的另一大传统是量入为出, 习惯于用自己的积蓄来达到购房的目的, 还有很大比例的消费者依然存在着“ 无债一身轻” 的传统消费观念, 而对于西方盛行的提前消费还是不适应。
2、居民收入预期问题
根据国外普通家庭住房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城镇普通家庭是否具有住房负债消费的经济承受能力主要取决于其稳定的家庭收入水平。收入水平越高, 对住房消费信贷的经济承受能力越大。其住房消费信贷所发挥的扩大需求的作用越明显。
目前, 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 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入等因素, 造成城镇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阶层存在以下的后顾之忧怕下岗失业保险制度不完善, 怕病医疗制度的改革还没有到位, 怕老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而据业内人士分析, 普通工薪阶层的购房总价应控制在家庭年收入的倍以下较为适宜, 如果贷款为八成, 期限为年, 日后每月的还款最好不要超过家庭收入的, 否则就会影响正常的生活水平。这些现实问题的存在使得城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较弱, 造成城镇居民收入预期普遍不高, 难以使住房消费信贷快速发展。
3、住房消费信贷的风险控制与保障问题
由于个人住房消费贷款的特点是客户多、面广分散, 基数大、期限长, 因此风险点多而不易控制。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运作过程中, 可能出现的风险包括产
权风险、信用风险、欺诈风险、抵押物价格风险、贷款条件风险等等。为此, 国外消费信贷发展的经验表明, 防范住房消费信贷风险必须有以下条件一是有稳
定透明的收入来源二是有可靠的个人信用资格等级三是有住房产权的抵押保障四是有必要的住房消费信贷的担保制度和有效的政策保障制度五是有适合不同层次需要的住房消费信用品种。而以上五大因素, 恰恰又是我国住房消费信贷运行
中的缺陷。具体表现在一是贷款机构无法获知住房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按照国外消费信贷通行的规则, 为了降低家庭住房消费信贷的偿还能力, 住房支出与收入比率一般控制在至之间。由于我国居民收入中包含着许多非货币化收入和灰色收入, 目前银行采纳的唯一能证明贷款者还款能力的“ 收入证明” , 经调查核实大多不真实, 这样贷款机构就无法确切计算和查证居民收入的实际水平, 也就无法确认住房消费者的贷款资格, 因而也不可能对住房消费信贷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另外, 由于不同银行之间信息沟通不完善。假如某位购房者要在多处
购买房屋, 他将其收入证明一式多份, 就可能分别用于不同的银行, 由不同的银行提供按揭贷款。这样一来,其实际贷款额就远远高于规定的数额, 月还款金额也远远大于其月收入情况, 各银行的住房贷款风险在不知不觉之中已经倍增。
二是缺乏住房消费信贷的个人信用制度。由于没有建立与个人信用制度相配套的个人信用评估、个人资信调查、个人破产制度。因而个人信用无法准确把握, 个
人住房消费信贷的风险无法控制。
三是缺乏必要的住房消费信贷担保制度。由于我国现有的担保法规囚没有针对住房消费信贷的相应规定,二级市场的存量产权房以及公房使用权市场发育严重滞
后, 致使贷款抵押的住房产权、使用权的变现能力较差, 消费者在申请住房消费信贷时既无法选择可靠的担保形式又不能为贷款机构提供有效的风险保障
四是缺乏有效的政策保证制度。由于我国尚没有健全的商品房保险的保障制度, 又没有政府机构提供的保证制度, 也没有包括房地产证券在内的政府机构发行的
住房债券。因而, 无法为住房抵押贷款提供强有力的保证和支持。
五是缺乏社会不同层次需要的住房消费信用品种。
我国一方面缺少长期的住房消费信用品种的供给另一
方面, 现存的抵押住房贷款首期付款额比重大、期限
小、利率大, 无法吸引更多的中等收入阶层, 无法满足
更多的住房消费信贷的需求〔。
、信贷经营理念问题
由于传统体制所形成的固有惯性和我国现阶段资本
的稀缺性特点, 使银行在住房消费信贷的开办上, 既存
在一些思想观念上的矛盾又存在一些具体操作上的问
题。其表现
一是住房消费贷款抵押物的处置难于落实。现在很
多房屋都是期房预售, 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
定, 期房在抵押合同签订日内要在房地产主管部门
办理预抵押登记, 待房屋取得产权证后再办理正式的抵
押登记手续。若在预抵押期间贷款者无力偿还银行借
款, 即会将房屋抵押款给银行。由于种种原因, 目前房
屋产权证还是存在着办证难的问题。比如在温州, 就有
许多住户在入住两三年后还没有能够取得房屋产权证事
例。没有产权证, 房屋自然不能进行正式抵押, 银行也
就不能对抵押房屋进行合法处置。有时银行在借款人无
法偿还借款而对房屋抵押物进行处置时, 甚至会受到市
场以及顾及到社会稳定等因素的限制而难于保全贷款债
权。这些因素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个人住房信贷业务
的发展。
二是尚未形成一整套科学的规范的银行管理制度。
例如住房个人抵押贷款面对首期额度较低、利率较
高、手续复杂、条件苛刻、收费不尽合理、覆盖面窄、
担保手续规定较严等难于刺激个人住房信贷的条件规定
〕
三是银行自身的业务量和成本增大。一笔住房贷
款, 要经过借款人资格审查、抵押物、评估和登记、担
保物、财物体现, 第三方面担保货款合同公证等程序才
能获得, 致使银行成本增加, 工作负担加重。同时, 贷
款过程中, 必须经过房屋测量、估价登记、办证、交
税、交费等, 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贷款消费人负担, 从
而, 不可避免地影响了住房贷款人的积极性。
三、住房消费信贷市场解决对策
针对我国住房消费信贷存在的问题, 我们认为宜采
取以下对策选择
、实行健康、合理、稳定的住房消费心理机制
一是制定合理、透明的住房消费政策, 使居民在了
解住房政策和规定的基础上, 理解政策的合理性, 进而
自觉贯彻执行新政策, 形成稳定的住房消费大众心理预
期二是进一步规范住房一、二级市场和房地产交易规
则, 强化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机制, 降低住房交易
税费, 创造出一个公平、合理的住房消费环境, 形成一
个健康向上的住房消费心理机制团。
、扩大住房消费信贷的领域和群体。
在住房消费群体的选择上, 针对我国存在的高收入
阶层和政府大部分官员已有住房与低收入阶层住房消费
潜力一时不大的客观现实, 住房消费信贷政策应注重引
导既具有强烈住房消费欲望又具备一定经济实力的中等
收入阶层既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发展潜力和负债住房消
费心理, 又急需住房的青年消费群体上, 有针对性制定
一些配套优惠激励政策, 着力启动这些中等收入阶层和
青年群体的住房消费行为’。在消费领域方面, 应根据
不同消费群体的不同经济承受能力和住房消费倾向, 采
取多样化、多层次、多领域的住房消费信贷, 使消费者
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和居住意愿有目的地选择住房消费
信贷品种, 并结合不同消费群体的不同住房消费需求特
点, 制定一些配套的激励优惠措施, 如利率补贴, 减免
税费、免贷款、抵押购房公证收费等, 以启动和促进这
部分居民的住房消费活动。
、建立健全发达规范的住房信贷制度。
历史经验表明当一国在进入“ 住” 与“ 行” 消费
升级阶段时, 居民的消费模式也随之发生变化, 逐步由
自我积蓄型滞后消费变为信用支持型提前消费, 即进入
消费信用化时代。目前, 我国正在从住房消费福利分配
制向住房消费货币分配制度的转化, 而消费货币化则是
年月第期温州大学学报
消费信用化的基础。所以, 建立健全发达而规范的住房
信贷制度迫在眉睫。首先政府应抓紧包括住房消费信贷
在内的有关立法工作, 特别是在着手建立区域性的个人
信用体系的基础上, 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体系,
并制定个人信用的统一征信标准与征信办法其次要进
一步完善住房消费信贷商业保险制度, 制定政府的保险
和保证、保障措施, 建立必要的住房消费信贷资金供给
机制最后就是结合我国目前资本市场发育的现状, 培
育一些能够融通长期资金的市场主体, 吸引和集中资本
市场中的私人分散资金和机制投资者掌握的人寿保险
金, 养老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 为住房消费信贷提供更
为广泛的资金来源。
、建立良好的住房信用风险分摊机制
客观的说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刚刚启动的发
展中国家住房金融市场, 住房消费信用的风险总是客观
存在的。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商业银行法》、
《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个人住房担保
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和条例, 但是《住房抵押贷
款法》至今尚未问世, 致使出押和受押双方对有关抵押
和抵押实现、担保与保险等法规条款的解释缺乏权威性
依据‘习。因此、一方面政府部门应该加紧有关法律的制
定工作另一方面银行也应建立起科学的风险约束分摊
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担保制度, 充分发挥政府对住
房消费信贷的支持作用。我国属于发展中国家之列, 市
场经济体制的完全确立还需要一定时日。改革以来不同
阶层、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迅速扩大, 且仍呈
扩大态势。由于住房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 属敏感性商
品。如果成立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国家住房抵押贷款担保
公司, 对一部分购买商品房确有困难的中低收入者实行
担保, 则有利于解除其后顾之忧。因此、组建规范的国
家专门的住房担保机制, 不仅可以克服目前由企业出面
担保的众多缺陷又可以有效分散银行风险, 增加金融
机构的安全性。
二是建立和完善住房金融二级市场, 充分发挥社会
保险金融市场的基础上, 尝试和支持保险基金养老基金
和共同基金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住房金融二级市场, 更
好地体现和推动住房消费信贷的实施。
三是建立和完善住房二级抵押市场, 发展抵押贷款
证券化, 充分发挥证券在住房消费信贷中的支持作用。
开辟住房二级抵押市场, 不仅可以进一步发掘全社会的
资产潜力, 为住房市场提供具有竞争性的选择性资金来
源, 又可以通过产权重组, 分散和转移了住房贷款风
险, 成功地将在住宅金融市场与资本市场有机结合, 推
动住房贷款风险分摊的社会化。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寻求银行利润最大化
在我国加入以后, 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门槛的
不断降低, 广泛介入我国金融市场的各项业务领域当
然包括个人住房信贷业务, 银行间的竟争加剧必将迫
使国内金融机构加快创新步伐。具体到个人住房信贷业
务领域的金融创新体现在
一是在思想上, 银行内部要对个人住房消费信贷对
促进住房建设和经济增长的相互关系有足够清醒的认
识, 进一步开拓进取意识, 改变旧有习惯模式和思维定
式, 大胆创新, 勇于改革。
二是在具体的服务层次、服务方式、服务态度上要
有一个实际的大的改进, 使消费者方便、快捷、满意。
三是进一步扩大住房消费信贷服务品种, 扩展服务
领域优化服务环境。针对消费者的不同要求, 开辟房改
房贷款、使用权房贷款, 房屋互换贷款、私房二手房买
卖贷款, 尽快形成品种齐全, 层次分明的住房消费信贷
的格局。同时, 围绕住房消费信贷这一领域, 开展住房
信息咨询, 买卖指南、个人住房贷款方案设计, 房屋保
险公证、抵押还款受理、产权代办等“ 一条龙” 服务,
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扩大住房消费信贷的规模。
四是进行金融工具创新。例如利用收入增长与
时间成正比例的关系, 推出逐渐递增还款的个人住房贷
款, 满足部分观念变化快、有强烈消费欲望青年的金融
需求利用与国际接轨, 实行市场利率之际, 推出可变
利率的个人住房贷款新品种, 供不同层次金融需求客户
进行选择。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住房分配货币化的推进和住房商品化的发
展, 遇到的一个难题就是当前广大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
低与高昂房价的矛盾。而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开
展, 可以有效的解决购房者资金不足的困难, 购房的经
济压力分解到以后若干年内承担。将居民的潜在消费欲
望转化为现实购买力。因此、切实解决好个人住房消费
信贷活动中存在的问题, 对我国房地产的发展和住房制
度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⑸ 中国银行消费贷款用途
想要申请中银消费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要求:
申请现金贷
年龄在18-65周岁,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提供银行流水这样有力的还款能力证明
信用记录良好,申请高额度的中银消费贷款需要提供本地房产证明
申请商户贷
年龄在20-40岁月,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提供银行流水这样有力的还款能力证明
信用记录良好,有大专以主学历,申请装修贷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房产证明
⑹ 中国银行个人消费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提供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已婚客户需同时提供配偶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状况证明材料;
3、收入/资产证明材料;
4、职业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
5、征信查询授权(已婚客户含配偶);
6、申请个人抵押消费贷款的,应提供抵押物权属及估值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合同、房产证、中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等;
7、保证人材料(如需):保证人的基本信息资料和财力证明材料等;
8、中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需进一步了解,请您详询中行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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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消费贷款与商业贷款区别
⑻ 有关贷款的论文
从更为宏大的视角看,仅从银行风险这一维度,还不足以充分阐释国家助学贷款目前的困境所在。国有商业银行因巨额不良资产所引发的风险持续累积是不争的事实。中国人民银行所公布的数据显示,“2000年国家通过成立信达、华融、东方、长城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了总计1.3万亿元的不良贷款,但国有商业银行2001年年末不良资产比重仍达25.3%”[1]。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例并未显著下降,大量信贷资金流向了效益不佳的国企及明显不具备偿还能力的高校。如果仅从市场化取向的风险控制角度看,银行作为理性的市场主体,是不可能导致目前状况的发生的。相比较而言,总计仅153.7亿元的国家助学贷款余额可能引发的呆坏账风险,实在是极其有限。以风险分担作为推动助学贷款政策落实的主要政策进路,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不能有效竞合,有必要转换视角,通过制度创新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落实。
一、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
金融深化概念是由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等人于20世纪70年代对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制度进行系统研究后提出的。他们认为,发展中国家存在金融机构高度国有化、金融市场滞后、政府过度干预、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等金融抑制现象,为有效消除金融抑制现象,政府应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过度干预,使市场机制特别是利率机制自由运行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国内有学者认为:“金融深化通常是指经济的货币化过程,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其实质就是在资金运动的领域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金融深化理论的核心观点是一国的金融体制与该国的经济发展之间存在一种相互刺激和相互制约的关系。”[2]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面临着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艰巨任务,金融在经济中处于核心地位,对维持经济高速、稳定和持续增长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中国由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时间很短,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与之相对应,金融发展处于典型的审慎性金融深化进程中。金融深化的推进采取立足于国情的渐进方式,不同于东南亚及拉美国家过于激进、超前的金融深化战略,其中央政府和监管机构极为重视加强对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监管。为此,在金融体系中处于事实垄断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一方面市场化取向日渐增强,另一方面又受制于利率管制及行政干预,不能形成真正的利率机制,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普遍存在以牺牲效率为代价的金融支持现象,进而成为促成国有商业银行政策偏好的根本原因。
1.受到双重目标约束,存在两种政策取向
尽管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实施在法律上明确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确定了商业化的经营原则,但是由于审慎性金融深化进程的推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事实上是企业化改革与政府控制并存,银行在利润最大化与金融支持双重委托目标下运行,一方面存在市场化的风险约束取向,另一方面又存在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金融资源配置到效益低下的国企(高校类似,下同)的金融支持倾向。
2.在两种政策取向间谋求平衡,但以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为甚
金融深化的推进使得传统财政性筹资渠道日渐萎缩,迫使国企及高校转向金融渠道融资。尽管不少国企经营难效益低、高校偿债能力弱,但是出于拉动投资、保障就业及维护稳定等政府意图,国有商业银行往往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将大量信贷资金配置给效益低下的国企及不具备偿债能力的高校,政策运用明显偏向于金融支持政策。市场化取向的风险约束机制虽然得以建立并逐步完善,但只是处于渐进增强的过程,不居于主导地位。
3.对金融支持政策的偏重导致利益相关体结盟倾向的形成
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是以中央政府事实上的“隐性担保”为前提。政府出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充分就业的目的,不会让经营不善的国企轻易破产而引发大面积失业;国有商业银行则可以在不考虑国企投资项目风险的情况下,向经营不善的国企持续注资,同时获得了帮助国企解困的美誉;国企则得到了只借不还的实惠。即使国企最终无法偿还贷款导致金融风险累积,国家最后还是会承担起所有的不良资产,进而激励国企的逆向选择和银行的道德风险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商业银行如果没有及时将资金贷出去,反而会造成一定的经营成本损失、甚至得罪国企和地方政府,而国企出于持续经营的需要,也会积极寻求贷款援助,从而在客观上形成银行与国企的结盟倾向。
二、银行政策偏好与国家助学贷款现实困境的形成
国家助学贷款现实困境的形成与金融深化进程中国有商业银行的政策偏好密切相关。我国在对国家助学贷款进行制度安排时,是将其作为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商业贷款,一方面由政府主导政策的设计及推动实施,另一方面是在银行与贫困生之间形成信用性的商业借贷契约关系。
1.非均衡博弈对弱势群体产生排斥效应,阻碍了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从多方利益博弈的角度来分析国家助学贷款的制度安排,可以明显看到政府、国有商业银行及贫困生群体之间显著的力量非均衡状态。政府拥有庞大的社会资源动员能力及深厚的权威资源,在制度选择博弈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国有商业银行则具有双重性,既是政府支持下的预算约束体,又是贫困生的支持体;贫困生群体不仅经济地位低下,而且缺乏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本,在三方所形成的博弈中不能产生强大的影响力。作为支持体的政府,一方面希望国有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取向盈利,另一方面却又担心如果大面积贫困生不能被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所覆盖并从中获益,会有损教育公平,从而一定程度上倾向于采用金融支持政策,适度牺牲银行效率来帮助贫困生群体。但是金融支持政策的运用是以双方力量均衡为前提,并以形成结盟倾向为保障,在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制度设计中,贫困生群体在各方利益博弈中明显处于弱势地位,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不构成可以促成结盟倾向的利益关系,所以不可能在各方之间的利益冲突与妥协中形成行为均衡,从而导致了金融资源配置中针对贫困生这一弱势群体的排斥效应。
⑼ 消费贷款是什么
消费贷款亦称“消费者贷款”。对消费者个人贷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各种费用的贷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主要对工商企业或其他各类机构和团体发放贷款,一般不对个人消费支出提供资助。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商业银行所以大规模开办消费贷款业务,主要原因在于:
①金融业竞争日益激烈,为谋求发展,商业银行需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
②战后西方经济发展比较稳定,个人有比较可靠的货币收入。
③日益增多的各类征信机构的出现,使银行可以较低的成本了解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保证贷款的安全。
④西方国家居民为避免通贷膨胀影响,也乐于利用消费贷款。消费贷款的迅速发展,对于推销产品、促进生产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消费贷款依不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从偿还期看,可分为一次偿还贷款和分次偿还贷款;从银行与消费者的借贷关系看,可分为直接贷款与间接贷款;依据贷款的用途,又分为汽车贷款、住宅贷款、住宅改良或修缮贷款、教育和学资贷款、小额生活贷款、度假和旅游贷款等。
(9)消费贷款论文2018扩展阅读:
消费贷款申请流程:
1. 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 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 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建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 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 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建设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