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价又下跌,到底要不要提前还贷
房价在各种限购政策的调控下日趋稳定,也有部分虚高的城市出现了微弱的回落,比如燕郊的二手房市场,业主报价已经有意开始降价,有的甚至单价降价8000,这也是说明投资客开始撤离市场,楼市挤出水分之后将会刚好、更健康的发展!
有些朋友在这波调控政策下开始恐慌,觉得楼市会断崖式的下跌,其实小胖大少认为,大可不必。
这波调控主要是为了控制投资客在楼市上的炒作,自主刚需房的业主尽管放心,“房子是用来住的”,只要你不是炒房者,微弱下调的楼市房价无伤大雅,对普通购房者也没有伤害。
在楼市微调下降的背景下会不会出现踩踏现象,房价会不会暴跌呢?
小胖大少认为不会有太大幅度的下跌。中国楼市与银行金融市场绑定的太紧密了,如果房价下跌,会产生可怕的后果,很多人的房子可能将被银行收走,而且包括正在把房子拿来住的刚需。
刚需朋友可能对房价不太关注了,有些朋友甚至认为跌就跌吧,反正我不是用来投资的,只要按时按月还房贷,房子还是我的,对自己生活没有影响。
其实,这是“太傻太天真”的想法,房价暴跌的后果非常可怕,不管是否投资还是自己住,没有人能幸免!因为,房价跌了,不管你能不能按时还贷,银行都有权收走你家房子!
是不是很吃惊呀!作为贷款人,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很多不明真相的朋友以为,只要保证月供按时交给银行,银行没有实际损失,我就不违约,危险的种子就是这样被埋下的。
贷款合同的违约条款里,不仅仅包括不按时还款,还包括抵押物价值减少,仔细阅读一下你的购房贷款协议,其实这是在《银行房屋按揭贷款合同范本》里明确约定了的:
“抵押期间由于乙方(购房人)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银行)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减少部分的本、息。
如果乙方既不提供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息。”
是不是没看懂这么文绉绉的合同条文?小胖大少给大家翻译一下,简单来说就是,当购房时办理抵押贷款的房产贬值了,导致所抵押的房子不值你贷款的金额了,银行需要你补足抵押贷款不足的部分,如果没有钱提前补足贬值的部分,那就需要提供其他担保抵押物,如果还没有那就可能直接收回你的房子,拍卖处理,甚至拍卖价格不足当初贷款的金额,还可能会欠一身债!
Ⅱ 假如房价大幅度下跌,我们还继续还房贷吗
买房后遭遇房价腰斩的困境,是否及时停止损坏?断供决不是上策。只要不衰落,就不会轻易地抛弃家里,拒绝供认。
三、房价暴跌后,政策稳定在房地产市场。
环京房价高炒,暴跌后,今年前三个月,房价呈回升趋势。另一方面,疫病是暂时性的,可以恢复生产生活,人们的收入逐渐提高,购买力也会增强。另一方面,房地产涉及上下产业很多,地方政府采取措施,稳定房地产市场,全面恢复经济。据悉,环京燕郊、廊坊等出人才落户新政,增加需求供应。今年,燕郊又出台了促进前期购房者定居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