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武汉二套房首付比例
在武汉市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在武汉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或还有1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
具体首付款比例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在武汉市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有2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继续暂停发放相应购房贷款。
(1)武汉首套无贷款二套房首付多少扩展阅读
此次政策调整前,武汉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为30%。本次调控执行后,在武汉市申请商业贷款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仍为20%。在6个新城区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仍为30%。“这次武汉新政最大的变化之一,是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开始‘认房’了。”
一家股份制银行个贷部负责人8月3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今起实施的新政,明确规定已经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房贷,首付最低四成,也就是说,对于名下有一套房子且已经还清贷款的人群,如果再买房的话,最低首付也要从两成变为四成。
❷ 在武汉买二套房首付多少贷款政策会变吗
如您是办理的中行个人商业贷款,在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您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请您详询当地经办机构。
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人民银行、银监会要求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因此,各地具体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请详询当地网点。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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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买第一套房时没有贷款,买第二套房时首付比例是多少
现在很多人买房子的时候都是进行的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购买的,但是也有经济条件好的选择全款买房,现在很多城市对于第二套房的首付要求都是很高的,那么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购买的第二套房的首付是多少呢?买第二套的房的政策又是怎样的呢?接下来一起来看看吧。
3、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工具主要有三个:一个是税收,一个是信贷,一个是限购,在税收政策中,主要就是契税和营业税政策,此次对两个税种都进行了调整,是一次有针对性的调整。”
4、对个人购买家庭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❹ 武汉市购买二套房首付多少
武汉购二套房首付多少政策相比以前有松动,此前,武汉购二套房首付多少住房政策规定贷款利率要在基准利率上上浮10%。现在,武汉购买二套住房政策变为家庭中的父母购买二套房时只要符合“普通自住房”或“改善性住房”条件,就可享受7折优惠利率。武汉购二套房首付多少而如果该家庭中子女已经成年,以子女的名义买首套房可享受七折利率优惠,再买第二套房又可比照首套房优惠。
在中央出台“救市”之后,2008年10月,武汉市迅速出台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1、金融机构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商业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同时,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2、凡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贷款个人全部按20%首付款比例执行;3、凡为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首次购买的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央行在去年10月27日出台了房贷新政,在这之后,武汉各个楼盘都明确表示,购房者只要是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都可以享受0.7倍的优惠利率,江城各商业银行也不再遮遮掩掩,光明正大的表示的确如此。
既然去年10月27日之后签定购房合同者可以享受到7折优惠利率,那么,存量房贷(存量房贷,俗称“老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是否可以享受0.7倍优惠利率呢?各媒体对此进行了广泛报道,并提出了种种猜测,而拥有“老房贷”的购房者们则一直在迫切等待银行的执行政策。
截止目前,武汉市的购房者四种情况能够享受到住房贷款0.7倍优惠利率:
一、武汉市人均居住面积低于28.25平米的居民,再次购买普通住房(均价7000元以内且总价100万以内),可享受0.7倍优惠利率。
二、已结清前一套房屋的贷款,再贷款买房以改善住房条件的也可以享受首套房优惠利率。
三、凡为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首付两成、0.7倍的优惠利率。
四、拥有存量房贷者可以享受0.7倍优惠利率。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7-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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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第一套房无贷款,二套房首付多少
若是招行个人住房贷款,“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❻ 武汉第二套房首付多少第一套房全额无贷款,商贷或公积金贷款都没有。
款公司是比较多,我一表哥是在平安贷的款,15万,两天就贷下来了,可以咨询:159--贷720款--88205 他们在武汉多年经营个人贷款业务,讲诚信,在武汉地区有良好的口碑,可以去试下, 武汉小额借款的条件如下:
一是:中国公民;
二是:有固定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三是:有稳定收入;
四是: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借款用途不能作为买马等赌博等不正当用途
武汉个人贷款分为个体户贷款和个人小额贷款,还有中小企业小额贷款。
一般银行至少需要稳定的工作(现在工作已经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以及工资要在一定水平之上,所谓一定水平就是要工资要在2000到5000,当然了,越高越好。如果这样,也只有有限的银行开展这个业务,国有的4大行是不做的。从审批上比较严格。周期比较长(至少2-3周)。
❼ 首套房没有按揭买第二套房首付是多少
30%以上。
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
1、年龄为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
3、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4、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
5、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7、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
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❽ 第一套房没贷款想买第二套,现在的政策首付多少
按照2015年3月30日颁布的房地产新政,不属于二套房。
公积金贷款购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首套房结清贷款,公积金贷款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30%。
2015年关于二套房的认定及比例:
1.认贷不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一条贷款买房的信息贷款还未结清,那么又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已有一套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如果买家名下已有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又申请晋中之窗贷款购买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2.商业按揭贷款二套首付降至4成
对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在调整前,对于家庭已经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此申请房贷在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首付是7成,其他城市则是6成。
对于贷款利率水平没有做出硬性规定,只是需要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在调整前申请二套房贷利率需要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浮10%起。
❾ 首套房购买时没有贷款,买第二套房要首付多少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买第二套房最低首付为30%。
2015年03月30日二套房贷款政策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发布的通知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而此前,二套房贷款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政策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