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名下没房,征信显示有按揭,属于什么情况
是的,夫妻共同为借款人,肯定是要查询两人的人行征信报告的。即便是其中一人为借款人,银行也要查询其配偶的征信。除非离婚了,申请贷款时为单身。
『贰』 我名下没有房产,银行却有我的房贷记录,该怎么解决
以你名义办理过贷款,那么你这个贷款买房子征信记录是不可能消掉的!同时建议你查一下你的住房登记情况,既然有你登记的征信贷款记录,那么~~房管那边一定也有你的买房记录!你可以找盗用你姓名信息的人寻求赔偿!不然你可以拿着身份证去挂失补办你名义的房产的房产证,完后卖掉房产!
『叁』 如果名下没有房子,但是有放贷记录 购买第二套房子的时候 怎么办呢
你有过贷款记录,那你再买房的话就只能算是二套咯,银行说得没有错,现在你名下没房产,夫妻双方购买要贷款的话肯定还是算第二套的,购买方法有,但是违规且麻烦还要考验人品,叫亲戚去买去贷款,然后你付月供,为了证明这套房是你的最好与你亲戚去作份公证.目前也就只有这个办法了.呵呵
『肆』 我名下没有房产,怎么申请贷款
借款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那么可以提供预售合同或者汽车,债务,股票等质押物,也是可以向银行进行贷款的,如果这些等值押物都没办法提供,可以找具有房产的担保人,通过第三方抵押贷款的方式,也是可以获得银行贷款。那么在这些条件都没有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信用贷款。
贷款得有明确的用途,用途需符合相关规定,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然后就是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不良的信用记录,而且还需要提供能让银行所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申请贷款的时候尽量提交一些能够增加个人信用的材料,收入证明以及个人资产等,信用度越高,贷款金额就越大。
『伍』 名下没有房产权但是有房子贷款,,算有房子嘛
请参考《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陆』 本人名下没有房也没有贷款,爱人名下有,是否算首套首贷
北京地区购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而不是个人
必须夫妻双方都符合:在北京范围内无房,且全国范围内没有房产类贷款情况的,才算首套首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