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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发展消费类贷款

发布时间:2021-11-29 11:55:48

❶ 结合自己实际谈谈如何做好消费类贷款

控制好自己就可以了啊,也没其他的。

❷ 消费信贷的发展思路

切实提高中下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居民的消费主要是由居民的即期收入水平决定的,即期收入水平有助于消费水平的提高;中下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高于高收入居民的消费倾向,切实提高中下收入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可以直接提高国内消费水平。未来两年内,实际消费可能继续受居民收入增势减缓和职工下岗待业的影响持续走低。因此,国家在收入政策上要采取有利措施提高公务员工资、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和社会救济金,同时在分配政策上要进一步缩小收差距,加快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居民有钱敢花,从而改变居民的收入和消费预期,以刺激消费的合理增长。
进一步降低利率水平,降低贴现率,促进利率市场化进程。
居民的消费信贷受利率水平的直接影响,消费信贷必须是在低利率的环境下形成,经过七次降息,具有标志性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由1995年的10.98%降为2.25%,一年期贷款利率由12.06%降为5.85%。为了刺激消费和消费信贷应进一步降低利率水平,从而支持居民适度超前消费;降低贴现率便于形成灵活的市场化的信贷结构。
形成居民信用评估体系。
居民信用评估体系尤其是消费信用评估体系基本没有形成,而居民信用评估体系是消费信贷的基础,因此建立消费信用评估体系就显得必要而迫切.。笔者认为消费信用评估体系的培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1)通过国家信用的转移使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工的个人信用产生。建议具体由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利用个人档案和组织考察对个人进行信用评级,提供相应信用担保;同时银行部门提供手续费给提供担保的同级财政部门建立信用担保损失准备,所属单位也要负信用担保损失责任,从义务和利益的关系上建立银行、财政、单位、个人之间的信用框架,由此作为居民信用评估体系的突破点。(2)发展民间信用评估体系。成立民间信用评估机构以及银行系统联合成立银行信用评估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具体进行政策指导。(3)发展民间信用保障体系。居民在使用个人信用时,应由实物保障升华为法律法规保障、个人信誉保障和国家信誉保障。由国家立法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发展民间信用保障体系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处罚和偿还程序。(4)简化居民使用个人信用进行消费信贷时的审批手续。简化审批手续有利于居民经常使用消费信贷。各专业银行和商业银行推出的住房和汽车信贷手续繁琐,办理时间长,并且要提供本银行大额定期存单或抵押品,即使条件符合,也要多次往返办理,尤其大件耐用消费品信贷为甚。
转变居民消费观念。
在中国市场经济已经步入了买方市场和出现通货紧缩的情况下,提倡适度负债和超前消费就显得十分重要。首先,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居民转变传统的消费观念,从无债消费转变为适度负债消费,从滞后型消费转变为适当超前型消费,逐步提高居民的消费信用水平。其次,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通过市场的力量引导居民逐渐适应超前消费,适应消费信贷,使之成为重要的消费形式。
改变银行个人消费信贷观念。
国内银行对企业信贷业务熟悉,企业信贷一般数额较大,也便于管理,但应指出企业信贷坏帐率高,并且国内投资预期较差,企业慎贷,银行惜贷,银行储蓄总额60000亿,银行储贷差加大,“多余”的银行资金必须寻找新的投放热点,个人消费信贷就是好的投放领域,因此银行界应对轻视个人消费信贷的观念认真思考。

❸ 怎样营销个人消费类贷款

不超过20年 先申请

❹ 个人的中国银行消费类贷款怎么贷

请您向经办行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供材料。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最新业务变动请以中行官网公布为准。
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❺ 消费信用发展的意义及如何发展.

(1)消费信贷可能促进国家经济调控政策和控方式发生重大改变。
(2)消费信贷不仅有助于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分散风险,而且能够敦促商业银行转变老的经营思路和套路,通过业务创新,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
(3)消费信贷可以通过消费的市场导向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技术技术改造和新的产品问世。
(4)消费信贷可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国民消费意思的转变。 目前我国的消费信用尚在起步和探索阶段,与国家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宏观调控方针不适应。宣传不力,观念保守,居民预期消费心理严重,消费体制影响,消费信用制度和运营机制的不健全,是造成现有状况的基本因素。要改变这一现状,应普及消费信用对发展社会经济、改善个人生活的积极意义,采取适当的收入分配政策以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者的信心,引导和鼓励消费需求,实施完善的消费信用制度。金融机构宜研究消费群体,确定目标,介入市场,银企联手,扩大资金营运和避免投资风险,改善居民生活和带动经济生产发展。我国消费信用的发展:中国的信用消费始于 20 世纪 50 年代, 随后信用消费一度被取消。银行以住房为突破 口开展的信用消费起步于 80 年代, 但在当时短缺经济占主导地位、市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 况下, 信用消费并不具备充分发展的经济基础和市场条件, 因此信用消费品种单一、 范围窄、 规模小, 仅处于萌芽和摸索阶段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在住房、 汽车等领域 出现了比较旺盛的需求。同时, 随着买方市场的形成, 消费需求不足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主 要因素, 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扩大内需, 信用消费作为刺激消费需求的有效手段得到重视和 推广, 各项旨在鼓励个人信用消费的政策、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截至 2003 年末, 全国各 商业银行人民币消费贷款余额 15736 亿元, 较 1997 年末的 172 亿元增长 90 倍, 其中个 人住房贷款余额 11780 亿元, 信用消费占各项贷款的比例也由不足 0.13%上升到 10% 。 从提供信用消费的机构看, 目前国内所有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都已不同程度的开办了 消费信用业务, 而工、农、中、建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消费信用市场的主体, 其消费信用余 额占全部金融机构提供的消费信用总额的 88%。从信用消费的品种看,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 形成包括个人住房与住房装修、汽车消费与信用卡消费、大额耐用消费品与教育助学、旅游 与医疗贷款、 个人综合消费与个人短期信用贷款及循环使用额度贷款等十几个大类、 上百个 品种的信用消费品种体系 。 我国消费信用的现状:〈一〉我国商业银行目前推出的有关信用消费的各种服务 我国目前存在的信用消费主要是各种信用贷款和信用卡服务。信用贷款是无需抵押,无 需担保, 银行根据你的信用情况或还款能力提供的贷款, 目前我国的信用贷款主要有个人住 房贷款、个人消费类贷款、个人助业贷款。 住房贷款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 积金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二手房)等;个人消费类贷款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个人 耐用品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等。 信用卡是指由银行或专门公司发行给持卡人,用于在各地金融机构取现,办理结算或在 商场、饭店、宾馆等消费场所直接消费的一种信用凭证和支付工具。所谓信用,这里有两个 含义,一是指持卡人本身能守诺言,讲信用,本身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经济活动和消费活 动中有支付能力。二是指信用卡本身具有金融机构的部分信用功能。目前在中国大陆,已经 发行的信用卡包括三种:借记卡、准贷记卡、贷记卡。 〈二〉我国消费信用中存在的问题 1.信用市场培育不足,信用体系建设亟须法律规范 在西方发达国家,消费者信用早已成为金融和商业活动的重要业务活动内容,以之相适 应,西方各国都有消费信用法,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例如,美国早在 1969 年 7 月就颁布 和实施了《消费者信用保护法》 ,并在此后十年里进行了 5 次修改,内容得到不断充实和完 善;英国也于 1974 年颁布了《消费者信用法》 ,瑞士、日本都有类似的立法。而在我国,目 前对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都有法律规范,如《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商、、 业银行法国库券条例》 等。 但在消费者信用方面仅 1997 年 4 月 28 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目前尚无统一法律,信用市场上的法律关系主要依靠 《民法通则》等一般性法律规范进行调整。而消费者信用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关系,仅靠一 些一般法的调整,是很难达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2.现行银行卡制度不利于信用消费 目前,调整中国银行卡业务的主要规范性文件是中国人民银行 1999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虽在 2000 年做了跨行交易收费条款补充规定的通知补充, 但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还有很多缺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风险责任的承担上,消费者承担了过高的责任,消费者合法权利得不到明确保 证各商业银行现在发行的各种银行卡, 将持卡的风险完全推给消费者, 由持卡人自行承担经 授权的支出的责任。银行业这样做的依据是《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的规 定, “发卡银行可以在章程或协议中自行与持卡人约定发卡银行与持卡人之间的挂失责任的 承担。 ”这个条款名义上是规定发卡银行向持卡人提供挂失服务的“义务” ,实际上是变相赋 予了银行权利,致使消费者的利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 (2)商业银行向透支的持卡人收取高额利息。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贷记卡透 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 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但事实上,自《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发布以来,银行逾期 付款违约金的比例随着降息一降再降, 现在日息只有万分之二点一, 但是实际上银行一直按 日息万分之五收取透支利息。 (3)各商业银行信用卡收费名目繁多、缺乏统一标准。现在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在开 展信用卡业务, 但各行的收费标准却很不一致, 例如一张工行牡丹信用卡年费只要 25 元, 民 生银行一张普卡主卡年费就要 100 元、另外还有普卡附属卡年费 50 元,各种银行信用卡还 规定有各式各样的优惠。在这之后,你只要在本年度刷卡 6 次,或者消费满 3000 元,或者 去国外刷卡 2 次,在满足这些条件的第二个月,银行会将返还年费 120%的金额,而事实上 消费者能每年都满足条件的情况并不多,结果只是支付了高昂的费用。 3.银行对消费者提供贷款的差别待遇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 5 条规定: “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该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对于相同信誉度和偿还能力的消费者应 当给予公平的待遇,但在实务操作中,由于银行承担贷款的风险,消费者不承担风险,银行 有权认定相同信誉和偿还能力的个人的信用差别。 而银行在认定个人信用级别时, 往往又会 考虑到其收入来源、工作是否稳定等问题,从而造成对消费者实质上的不公平待遇。 4.缺乏健全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和法律 首先要说明的是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必要性。对于向消费者提供信用资金的金融机构来 说, 防止不良贷款的供给是有必要的, 这就要求在信用供给的前期阶段, 对消费者的信用度、 偿 还能力作出调查、判断,进而判断是否进行信用供给;另一方面,要确立消费信用交易秩 序,设立消费者保护措施,也必须建立健全个人信用评估机制。西方国家一般都有专门的信 用评估机构和健全的相关法律,例如美国的信用局就是美国成人的信用资料档案库和清算 所。 信用局并不进行资料的评估, 更不参与信贷决策, 他们只是在金融机构审查信贷申请时, 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willingness to pay)和还款能力(ability to pay)进行风险评估,也就 是评估借款人的“三 c” ,品德(character) 、能力(capacity) 、以及抵押(collateral)并及时 提供资料,负责资料的准确性。美国还于 1966 年制定了《情报公开法》 。1971 年美国联邦 议会把 1971 年《消费者信用保护法》第六编规定为《公正信用报告法》 ,根据这两个法律, 个人拥有对自己情报的控制权、支配权,信用情报机关必须保证所提供情报的公正、真实。 对比而言,国内目前基本上还没有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机构,相应的法律也有还未出台。

❻ 如何进一步发展我国的消费信用

一是要建立健全个人信用制度,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消除金融机构发放消费信贷的后顾之忧。个人信用制度是进行消费信贷的基础,在西方发达国家,个人信用的有无和优劣是能否得到消费贷款和分期付款优惠的前提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环境已初步具备,如技术环境,我国目前已具备开发个人信用系统的科技能力,各种相应的硬件设备也容易配备,只是如何组织运作的问题。因此,各商业银行应积极探索个人信用登记、评价系统的建立,降低消费信贷的风险,促进消费信贷供给的增加。二是如前所述,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减少不确定性预期,使消费者敢于接受消费信贷,解除后顾之忧,刺激消费信贷需求。此外,要建立健全消费信贷立法,尽快制定《消费信贷法》,对消费信贷的主体、对象、程序、方式等作出规定,并配套出台实施细则,使消费信贷行为规范化。金融机构还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拓宽消费信贷空间,增加消费信贷品种,深入消费市场调研,加强营销工作,真正为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优质金融服务,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能充分利用消费信贷方式,尽早实现消费结构升级,优化消费结构,进而形成新的消费热点,促进经济增长。

❼ 如何才能提高个人消费贷款额度

您好,想要提高贷款额度,必须要明白以下4点
1、信誉评估
信誉问题是提高消费贷款的额度最直接的原因之一。个人征信记录良好的人更容易获得贷款而且拿到大额贷款的几率会比较高。相反,如果信誉记录较差,不但贷款额度不高,而且贷款利率还会上浮,甚至不予贷款。
在平时的生活花费中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信誉,信用卡要按时足额还款,及时缴纳生活中的费用,水电费、物业费等等。
2、稳定工作
贷款人一定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让贷款机构知道你有能力偿还债务。有抵押物的情况下可以提供抵押贷款
想要提高消费贷款的额度,不仅要有良好的信誉更要有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工作,同时不能背负太多的债务,要有偿还的能力。如果你有相应价值的抵押物的话,也同样可以得到高额的贷款。
3、稳定收入
贷款机构会审核借款人的收入情况来判定是不是具备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人工作收入不稳定贷款时贷款额度也不会太高。但是如果借款人相应价值的资金抵押物的话也是能够得到较高的贷款的,贷款的多少取决于抵押物的价值高低。
4、债务评估
大部分银行规定,借款人的每月总月供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果贷款人有高额的负债时,相对获得贷款的几率就会减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会因此受到质疑。
小编建议:在贷款时借款人要对自己的资产进行一个正确的评估,确保总负债不超过50%,盲目贷款不仅会影响你的信誉并且对以后的生活也会带来影响。

❽ 消费贷款怎么申请

定义
消费贷款也称消费者贷款,是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以消费者信用为基础,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置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
特点
具有消费用途广泛、贷款额度较高、贷款期限较长等特点。
高风险、高收益、周期性(长期性)、利率不敏感性。
种类
居民住宅抵押贷款
非住宅贷款
主要包括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教育贷款和旅游贷款。
信用卡贷款
编辑本段申请过程
申请条件
(1) 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 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的证明材料;
(3) 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 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 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 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 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8) 商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申请流程
1. 借款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质押、抵押、保证人担保的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后,在15日内答复借款人。
2. 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
3. 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可以随时支用,支用时填写贷款支用单支用贷款。建设银行将贷款资金划转至合同约定的帐户中。
4. 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贷款,其可用额度为银行的核定的额度与额度项下各笔贷款本金余额之差。借款人每欠支用贷款后,可用额度相应扣减,借款人每次归还贷款本金后,可用额度相应增加。
5. 借款人在额度有效期满前,应偿清额度项下贷款全部本息,并在偿清贷款本息后20日内到建设银行办理抵押、质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与建设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自行终止。
贷款流程
①客户咨询→②借款人申请、建档、收费→③银行面签→④银行审批→⑤领卡及放款→⑥财务结算→⑦抵押登记→⑧贷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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