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河北业主还不起房贷免费送房,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河北的一个业主还不起房贷免费送房,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由于于他们根本还不起房贷,生活压力很大,所以不得不将自己的房拱手相让。
如果很多人都能够还的起房贷,那么世界上就没有免费送房这一说法,你不要听表面的意思,免费送房的话那么是天上掉馅饼的事情,其中如果你仔细算一笔账的话,那么你就不觉得免费送房非常开心,比如说河北的这位大哥,他买的房子大概是一百二十多平方米,以贷款还有230万没有话,就是由于房贷的压力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她就想把房子免费送给别人,但是你得帮他把这二百三十多万的房贷华晚安,在起诉的时候,当地的房价是三万多块钱一平方厘米,应该是他以高价买过来的,而现在房价跌了一些,如果你接受了他的这个房子那么密,帮她还二百三十多万的房贷,可是他现在的房子最多只能卖200万左右,这么一算帐你可能就觉得自己吃亏了。
有房子固然好,但是如果拼了命的就是为了那一间房那么确实是一件不值得的事情。
Ⅱ 河北房子"免费送"要帮忙还房贷,不就是一种变相的零首付买房吗
这样的行为其实并不是零首付买房,因为这样的行为并不是一个开发商的行为,而是一个个人行为,因为现在很多人都没有办法换得起房贷,所以只能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完成贷款,这也是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
我们都知道在前两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去买房子,甚至一些没有房子需求的人也会选择去买房子来投资,通过这样的行为来获得利润,很多人可能当时想的比较好,但是在后来房价进一步控制的时候,很多地区的房价都得到了相应的稳定,同时有些人的贷款压力也越来越大,这个时候都没有办法偿还贷款了,对于这样的一个情况,很多人都非常着急,只能通过这样的一个方式来缓解自己的燃眉之急。
这个新闻是怎么回事?
这个行为是在河北的一些地区,在这些地区里面最近流传着一种关于零首付买房的事情,其实这些房子都是别人已经买过的,但是这些人因为没有办法偿还自己的贷款,同时也面临着一些失业的问题,所以这些人都选择将自己的房子直接卖掉。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你需要把剩下的贷款还清,对于这样的一个情况很多人表示,虽然自己已经付过首付了,但是因为实在没有办法偿还贷款压力,所以就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还债。
Ⅲ 现在想要把这房子赠给我妈妈,但是我没有钱还清剩下的银行贷款。我想了解一下可否仍按照原来的贷款继续还
要实现真正的过户手续,不还清贷款是无法过户的,因为你的房产已作抵押。但是,你可以先写个协议把房子给你妈妈,待还清贷款后再过户,也可让你的家人继续还贷
Ⅳ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吗
房子有贷款可以赠与。
其法律特征:
(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
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
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
(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
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同才算生效。
但在实物交付后,则不得再行撤回赠与。如果因赠与人撤回赠与而发生纠纷,受赠方可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3)房屋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房屋赠与同房屋买卖一样,都属于所有权的转移。按照《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的规定,应提交各项证明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如果当事人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合同法》第44条、1999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9条的规定,赠与合同仍然有效,但赠与的房屋所有权不能转移。
(4)房子免费送只要还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房屋赠与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产权的拥有人,同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产权纠纷;
2、赠与人和受增人均属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合同),并办理公证;房屋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增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3、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如债务履行、支付劳动报酬等而设定赠与;也不得为规避法规管理,如缴纳税费等而设立赠与。总之,房屋赠与不得危害公共利益和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赠与条件:
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须提供以下要件:权证书(原件留存);经公证机构公证的赠与合同(原件留存);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Ⅳ 河北业主免费送房子一事引发关注,是否意味着燕郊会出现大面积“断供”
随着春晚的逐渐临近,第二次联排也正式完成,从彩排的过程中我们也是看到了今年春晚的主持阵容。今年春晚的主持阵容依然是以老带新,其中包括李思思、尼格买提和任鲁豫这几位老主持人,他们的经验无疑是更加的丰富,也逐渐成为大家非常喜欢的主持人。
因此我认为以上五点是成为主持人最重要的因素,天赋和努力的缺一不可,正如那句名言,1%的天赋加上99%的努力就等于成功。想要做成一件成功的事情,天赋是至关重要的,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成为主持人,但是如果你可以,那么你无疑是非常幸运的。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成功。还有很多有天赋的人在后头放弃了努力,这就让所有的天赋都成为徒劳。如果在后天还能够加上所有的努力,那么成功的主持人不属于你,还会属于谁呢?
Ⅵ 河北一网友还不起房贷免费送房,是否会出现大面积断供的情况
2017年3月份以后全国房贷政策收紧,环绕北京附近的河北地区的房价开始大跳水。到现在很多人的首付已经赔进去了,河北一个网友直接说免费送房,只要对方承担剩下的240万房贷。我觉得会出现大面积断供的情况,毕竟燕郊的房价正在腰斩。
三、相关资料。发生投资经营失败、工作变动、突然患重病以及其他重大变故等原因导致经济状况恶化,但直接的原因还是超过自身经济实力的购房者,因无力承受每月的月供而违约,尤其是近年来央行连续多次加息,也导致了按揭购房者的还贷压力不断加大。
如果你同意我的观点麻烦给我点个赞或者关注一下我,万分感谢。另外你觉得是否会出现大面积断供的情况呢?欢迎您到下面的评论区发表您的宝贵意见。
Ⅶ 河北业主还不起房贷免费送房究竟是真是假
买房应该每个有抱负的年轻人的梦想,但由于房价连年上升,有的人奋斗一辈子可能还没买得。所以房地产为应对这一窘况退出了房贷的业务,简单来说就是“赊账”,先欠着留日后慢慢还。
虽然涨幅不大,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买房还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但如果真的遇到上面的情况,也许就可以少奋斗十年了呢。
Ⅷ 河北业主还不起房贷免费送房,这事你怎么看
燕郊最近又火了,曾经的燕郊是很多北漂人的目标,因为燕郊一半属于北京,一般属于河北,并且房价从3000元一度上涨到30000元,但是现在的房价近乎于腰斩,对于这样的问题直接影响了一些业主,下面我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当这个问题出现的时候会影响什么,以下的思考方向仅供参考。
问题分析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来说,河北的业主在最高点买房,现在最低点卖不出去,只能靠送来解决现有问题,是一个理智的决定,如果是地理位置好的情况下,还可以占一个地理位置的优势,但是燕郊这个位置可以说除了房子基本上就是荒凉的地方,所以买房的时候也需要注意,一定要明白自己需要的是什么,自己为什么要买这里,如果是居住并且自己有能力,那就去买,如果没有能力或者将将足够生活,那就好好考虑一下,以上就是我的个人看法与想法,仅供参考讨论。
Ⅸ 房子没了还要还贷款吗弃房断供会怎样
还记得天津爆炸事件吗?滨海新区很多业主房屋都因此被毁坏,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不打算要这套房子了,是不是就不用还贷款了?如果开发商倒闭没交房,购房者还要偿还贷款吗?如果没有发生什么事情,购房者弃房断供会有什么影响? 经过调查,93%的网友认为“房子都没了,还要还什么房贷啊”,但事实跟大家想象的不一样。
房子没了,按揭贷款还要还吗?
开发商破产倒闭,交不了房,或者发生什么特殊情况导致房子没有了,购房者可以断月供吗?答案是否定的。只要购房者欠银行的钱,就得还。不论是你还是你以后房产的继承人都要将还贷的义务进行到底。
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借款人与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就算是房子没了,借款人还是有义务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论是房子倒了还是开发商跑了,只要你申请了按揭贷款,你就和银行之间有了关系,房子仅仅是你的抵押物,主要问题是购房者与银行的债务问题。房子没了、开发商跑了不会对按揭贷款合同的执行有影响,借贷人还是要继续还贷的。
弃房断供,购房者会怎样?
除了房倒、开发商逃跑的情况,如果购房者真的还不起房贷,是否可以暂停月供或者直接弃房断供?购房指南想告诉你,弃房断供风险太大。
风险一:从法律角度讲,如果购房者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断供,银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按揭合同。但问题是,解除按揭合同之后,业主(购房者)需要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还要承担诉讼费,购房者亏得就不是一星半点儿了。
风险二:如果购房者不能或者没钱偿还各种费用,银行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你的房产或者其他东西,此时,拍卖过程中的执行费、评估费和拍卖费等一系列相关费用还是要由购房者自己承担。
风险三:如果赶上房屋贬值,拍卖房产所得款项不够清偿所有的费用,购房者还要将未还清的款项补齐;如果购房者没有足够资金,银行可以向法院提出对购房者的其他财产进行强制执行(房子没了也可能如此执行)。
风险四:断供严重影响借贷人的个人信用,对借贷人未来生活及商业活动将产生许多障碍,以后再办理贷款甚至信用卡,都将不被批准。
发生天灾人祸等特殊情况的时候咋办?
遇到这类情况,银行可以对贷款进行灵活调整。借贷人如果因不可控因素变得没有能力还款,银行可以和购房者签订新的书面合同协议,作为原先房贷的补充合同。
例如:汶川地震的时候,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金融机构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
购房者应该知道:无正当缘由的“弃房断供”是不可行的。就算房子没了,开发商跑了,购房者也还是要继续还贷的。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22,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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