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严防经营贷流入楼市,监管部门再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针对经营贷违规流入楼市再次出手!
北京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月10日发布《关于加强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 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监管部门将结合监管大数据进一步加强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力度,对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导致的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将从严从重查处。
来源:北京银保监局网站
这是近段时间北京银保监局第二次发文严查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领域。
1月30日,北京银保监局发文要求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
提出五方面要求
为防范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通知》提出了五方面要求。
一是严格实施贷前调查。加强客户资质和信用状况审核,关注客户获得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格的时间,审慎发放仅以企业实际控制人身份申请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关注借款人第一还款来源,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纳税信息,不得简单以抵押物价值评估代替借款人收入审查。审慎向近期申请过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或购买住房的客户发放个人经营性贷款。科学合理设定授信期限、额度及还款方式。
二是切实加强支付管理。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制度,对借款人受托支付对象的资质和背景情况予以关注,防止信贷资金转入与借款人经营活动无关的账户。
三是尽职落实贷后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跟踪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关注借款人经营及变化情况。出现借款人退出公司经营,或以转让股权等方式失去对公司实际控制权等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贷款资金安全。
四是完善合同约束机制。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合同时,应设定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各类不诚信行为的约束性或惩罚性条款,并充分提示借款人。
五是审慎开展第三方合作。加强对第三方机构合作贷款业务的合规管理力度,如审核发现为借款人违规获得个人经营性贷款提供“过桥”资金、以“空壳公司”包装借款人资质等行为的中介机构,应立刻终止业务合作,并将相关线索上报监管部门。
多地重拳出击
记者了解到,在多项中小微企业优惠贷款政策出台后,经营贷款利率与按揭贷款利率出现明显“倒挂”,用经营贷置换按揭贷的套利空间随之产生,相关中介公司甚至对购买壳公司等服务明码标价。
对此现象,近期各地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查此类行为。
广东银保监局2月9日表示,该局多措并举严肃查处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行为。一是快速开展自查。二是专门下发通知组织全面风险排查。在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下发《关于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经营性贷款、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排查的通知》,要求辖内银行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围绕授信调查、授信审查审批、授信后管理、第三方机构业务合作等各个环节开展全方位风险排查,针对此次排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严肃问责,并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及时完善制度流程,确保信贷业务各个流程环节均严格遵循内控制度要求,把风险防控各项制度落实到位。三是迅速组织现场调查。
上海银保监局1月29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强化用途警示。防止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完善信贷资金用途监测与拦截机制。严格房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实施业务合作准入和名单制管理,建立贷后质量监测及中介退出机制。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事实上,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一直是监管部门紧盯的重点,今年以来,已有多家银行因这一案由领罚。例如,银保监会网站今年1月披露的罚单显示,厦门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被厦门银保监局罚款20万元;西安银行因个人经营性贷款用途管控不严,资金流入房地产领域被陕西银保监局罚款32万元;浙江稠州银行嘉兴分行因信贷管理不审慎,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被嘉兴银保监分局罚款30万元。
编辑:徐效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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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广东严查经营贷消费贷等流入楼市,官方具体有何大动作
广东几乎所有银行支行都参与其中,放贷之后的资金流向被严格审查,一旦发现被挪用直接会要求企业退贷。这段时间,所有一线城市都开始了资金严查活动,其中广东省执行最为严格,所有放贷的银行都被要求参与,最终查出2.7亿的企业贷款资金被挪用到房地产市场中去了。这个数字如果放在银行领域可能不算多,毕竟银行的放贷规模都在千亿以上,但对于房地产市场来说2.7亿是不少的钱了,可以理解为,有2.7亿的资金被炒房群体用于炒房了。
⑶ 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相关部门是怎么做的
央行要求各地严禁个人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
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多地启动严查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联合发布的《通知》指出,2017年以来,广东省内部分地区和金融机构的个人消费贷款(包括短期消费贷款、中长期消费贷款、信用卡透支)快速增长,其中个别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消费贷款与日常消费属性不匹配,存在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风险。
《通知》要求,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消费贷款。对已抵押房产,在购房人没有全部归还贷款前,不得以再评估后的净值为抵押追加贷款。
此外,《通知》规定,原则上不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者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月度监测机制,自2017年10月起,广州地区各商业银行应于每月12日前报送《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月度监测表》,广东省内其他地区商业银行应向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和银监分局报送数据。
⑷ 北京严查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市,此举对楼市会有什么影响
我觉得可以进一步浇灭楼市的热情,让房地产的价格回归到理性的区间。
有些地方的房地产热情实在是太高了,以至于普通人根本没有办法买到心仪的房子,对那些正常的上班族而言,他们一年的工资也差不多10万块钱,但是房价已经达到了10万左右,这就意味着他们工作100年才能够买得起一套房子,这种概念非常夸张,所以很多地方都已经出台了相应的房地产措施,通过这样的方法来让房价回归到适合消费者的程度。
北京开始严查个人经营性贷款违规流入房市。
这个事情最早是由深圳开始普及出来的,当初深圳有多家银行严查信贷资金流入方式,后来这样的情况就很少发生了,在深圳的房地产措施起到效果以后,四川、浙江、北京也开始效仿这种模式,通过这样的方法来限制信贷资金流入房市,个人经营性贷款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⑸ 消费贷违规入楼市绝迹了吗
尽管京城银行对各类消费贷的审批和监管越来越严格,但仍有个别银行和担保融资公司铤而走险,向购房者推销用途违规的消费贷、信用贷,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仍未绝迹。
而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信用贷产品要求则更为宽松,这款信用贷原来月息为1.25%,近日下调为月息1.1%,申请成功后2天-3天即可到账,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能证明贷款用途的发票合同等并不需要提交。据客服人员介绍,贷款人可以将发票合同等留存备用,需要的时候拿给银行的客户经理看一下即可,并不需要上交银行。当询问贷款可否用于买房时,工作人员仅表示,“你不要告诉我贷款用途”。
担保公司放贷冲业绩
临近年末,各类商家的推荐电话又多了起来,其中不乏担保融资公司的“业务”推销。
近日,某担保融资公司的业务员表示,“可以向资金不够的购房人提供短期和长期两种类型贷款服务。同时,年末各类贷款都有不同程度的打折,有的是月息变低,有的是手续费打折。”以某款信用贷款产品为例,业务员介绍称,“这款贷款产品原来的月息为0.75%,不需要抵押物,每人每笔最高可贷30万元,贷款年限不超过3年,每月等额本息还款。而进入12月份,这款产品的月息降为0.725%,并且还可以选择先息后本的还款方式。同时,在手续费方面,也由贷款金额的2%降为1.5%。”
据业务员介绍,临近年末,贷款公司以及银行在信贷额度方面都有指标需要完成,同时贷款收益率也面临考核压力,而消费贷、信用贷的利率对于银行的综合贡献度往往比住房按揭贷款要高很多,所以银行会接一些“团购”订单,而这些“团购”订单多来自于担保融资公司,个人去银行是申请不到的。
“近期监管力度很大,这类贷款用于买房会不会有风险?”时,上述业务员表示:“贷款的去向问题,银行监控起来有一定难度,买房人可以通过放款后提现切段资金流向痕迹等手段来规避。”该人士还强调,“近期从我们公司贷款的客户,没有一笔贷款被追回或者影响按揭贷款的,如果出了问题,我公司退还手续费。”
据了解,该公司主要和某股份制银行合作,同时也可以由客户挑选贷款银行。目前提供无抵押信用贷、抵押消费贷、经营贷等贷款业务。据客服介绍,申请信用贷,优质客户最高每笔可贷50万元,一般可批30万元,贷款利率由原来的7%降为6%;抵押消费贷贷款额上限为10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10年,贷款利率最低可获批基准利率上浮10%。同时,如果借款人此前三年内曾经全款购房,目前还可以做补按揭,贷款利率最低可获批基准利率。
执法要严,严厉打击非法入市。
⑹ 警惕违规资金流向楼市!围堵之下 经营贷仍顶风作案
今年以来,北上广深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开展经营贷专项检查,查出诸多违规案例。然而围堵之下,仍有资金中介顶风作案,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屡禁不止。
北上广深严查违规信贷
通过全款一次性付清方式购买房产,次日设立企业,持股100%,持有房产刚满6个月即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房抵经营贷,贷款金额226万元;资金受托支付至张某在农业银行的个人账户,张某向刘某等16人合计支付资金217万元,其中支付至刘某178.77万元为代钟某购买住宅楼的尾款。
深圳银保监局查处的这起案例,背后是深圳市Z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钟某购房、成立企业、贷款咨询等环节提供“一条龙”服务。而放贷主体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对经营性贷款借款人资质审核不严,未穿透式核查贷款资金流向。
此轮严查行动中,广东地区(不含深圳)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贷款金额2.77亿元;北京市各银行自查发现涉嫌违规流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个人经营性贷款金额约3.4亿元;深圳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处罚违规机构4家,处罚问责违规责任人14人次,处罚金额合计575万元;上海已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6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资金中介仍顶风作案
尽管银行严查经营贷、消费贷流入楼市,但半月谈记者近期仍然多次接到资金中介的电话,询问是否需要经营贷、消费贷。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经营贷的利率与按揭贷相比存在明显的利差。2020年经营贷利率一度低至3.80%,但是住房按揭贷款利率在5%左右,二套房还要上浮60个基点。而且,个人经营贷可申请20年,等额本息、先息后本等还款方式都可以操作。
中介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由于目前银保监会严查,经营贷的利率从年前的3.80%至3.95%上升到现在的4.15%至4.35%。经营企业还有存续期的要求,过去买“空壳公司”的做法很容易被查出。
当半月谈记者询问如何通过银行拿到款项时,中介人员称,300万元以上贷款放到第三方对公账户,300万元以下贷款可打到除自己和直系亲属以外第三方个人账户。“可以由您来提供银行账户,我们不转手,但是需要提现来规避监管。”
中介往往抓住购房者希望获得低利率、大额资金的心态,教唆客户规避监管部门严查。
——教唆客户包装企业、准备合同。“我们会提供模板,教你怎么操作。消费贷提供装修合同、奢侈品购买合同,经营贷提供电脑耗材等合同。若被抽查到,我们都会配合客户提供相应的材料。”
——两个人分头办理按揭贷和经营贷。“比如去年有新购房记录,且刚刚做了经营贷,这类人会被抽查。一般国有银行查得严,小银行查得松,建议夫妻两人分开办理购房按揭贷和经营贷。”
——提前养一家“空壳公司”以备未来使用。“新注册的公司或者新过户的公司去办理经营贷,这类重点抽查。有需要的客户可以先注册公司养着,3个月后就可以用于经营贷了。要注意,银行不做娱乐行业、美容美发行业的经营贷,我们会根据你注册的企业类型匹配相应的银行。”
监管需持续发力整治
专家认为,要加大对不法中介的打击力度。银行不能仅仅从自身利益出发,要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监管部门也要持续维持高压状态,否则只会蜻蜓点水。
1月份一二三线城市房价环比涨幅有所扩大 张楠 摄
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对骗取、违规使用贷款的相关风险,在非法中介的鼓吹下不少人抱有侥幸心理:“银行只是抽查,即便有询问也不会抽贷。” “即便抽贷,如果真的还不上,顶多上征信。”
“一定要加强公众教育,提高风险认知能力,让公众明白骗贷是违法行为,提高借款人挪用资金的违规成本。” 一名地方监管人士表示。
对于银行而言,现在信贷投放竞争激烈,能找到安全可靠的投放标的并不容易,有房产抵押就算是优质客户。只要从贷款流程上来说是符合要求的,一般不会大费周章地去查资金流向,通常会睁只眼闭只眼。银行要改变重业务发展、轻贷后管理的思维,切实强化合规经营意识,提高贷后管理能力。
金融监管也要持续化、常态化。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2020年4月和2021年3月,深圳两次对经营贷开展专项检查,但公布的违规流入楼市经营贷数额寥寥,究竟是监管骑虎难下,还是放松监察,不得而知。
“有这样一个数据,深圳活跃的房产中介也就4万到6万名,但资金中介有多少呢?8万名以上。房产中介、金融中介,都在吃房地产这碗饭。可以说,他们在此轮深圳楼市价格上涨的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实际上,银行只要重视经营性抵押贷款的贷后检查,就能大大减少这些套利的行为。”李宇嘉说。
⑺ 严查!央行下发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
7月28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央行近日向各大银行下发调研通知,摸底线上消费贷款流入楼市情况。
一位资深银行业内人士表示,该统治由调查统计部门发出,意在摸底统计线上消费贷款规模,包括与蚂蚁集团旗下花呗、借呗两款产品的联合贷款规模、信用卡贷款及互联网贷款等。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仍严查资金违规流入楼市
“(央行通知)不是为了出台新的监管规定,而是要摸清楚线上消费贷款有多少流入楼市。”上述人士表示。
7月28日,多位银行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已经收到一份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调查的紧急通知》。此次《通知》显示,暂未对联合贷款的规模以及比例作出限定,目前只是向各银行统计消费类联合贷款业务的相关信息。为央行要求各银行上报的统计数据,包括线上联合消费贷款规模、线上联合消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特别区分了蚂蚁花呗和蚂蚁借呗合作的消费贷款余额、不良率、以及平均利率和不良率、信用卡透支的不良率等。
此前,监管机构已连续采取多项措施严管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今年4月以来,深圳等地也在紧急摸查房抵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包括今年以来新发放的房抵经营贷(含借款人为企业或个人),包括贷前、贷中、贷后等情况。
一位深圳大行人士表示,监管数月前已经入场检查房抵经营贷流入楼市,“检查新发放的所有贷款。用了跨行资金流向核查,甚至穿透了三次,手段很严格。”
刚刚过去的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继续强调“房主不炒”的定位,并指出“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此前,银保监会刚刚发布互联网贷款新规。7月17日,银保监会正式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单户用于消费的个人信用贷款授信额度应当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到期一次性还本的,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
线上消费贷款规模有多大
问题在于,对于线上消费贷款(互联网贷款)规模到底有多大,一直未有确切的统计数据,市场只能大约统计规模在万亿元以上。
概因央行、银保监会的传统统计口径不包括此项。“监管还是要穿透去看线上消费贷的最终流向。”上述业内人士说。
21世纪经济报道曾拆解互联网贷款信贷聚合模式,在互联网贷款产业链上,当前流行的玩法是“信贷聚合模式”,即助贷或联合贷款,由蚂蚁金服、平安普惠、度小满金融、微众银行或新网银行等金融科技机构牵头或撮合,引入大数据风控、担保增信、银行等资金方。
根据银保监会的互联网贷款新规,互联网贷款资金不得用于房产。
具体要求是,贷款资金用途应当明确、合法,不得用于房产、股票、债券、期货、金融衍生品和资产管理产品投资,不得用于固定资产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此外,新规怼互联网贷款统计提出要求,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建立数据统计与监测机制,并可根据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情况、风险水平等因素提出审慎性监管要求,严守风险底线。
⑻ 监管出手遏制消费贷“异化”流入楼市股市
“消费贷款资金严禁进入楼市、股市等违规领域。”北京白领王丽丽(化名)近日在支取自己的个人消费贷款时,发现手机银行APP上弹出这么一句“警告”,这让本打算给老家表姐凑上几万元购房首付款的她,心里咯噔一下。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了解到,一段时间以来,各银行在零售金融领域“攻城略地”,其中尤以消费贷、信用贷和信用卡等业务为主。在业务扩张的同时,一些银行的贷款业务“异化”,出现资金流入楼市、股市等违规现象,引起银监部门警觉。浙江、北京等地及时出台相关监管文件,加大现场检查力度,防范风险。
严查资金流向
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肖远企近日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监管部门支持消费信贷发展,这与当前扩大内需、支持消费升级大环境相匹配。“银保监会也支持金融机构挖掘这一市场。但是,相关业务发展必须符合规律,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政策进行。”
在肖远企看来,近期一些信用卡透支、违约的情况较多,实际上反映出银行对信用卡透支和信用卡消费风控不严格,银行应对此加强风控。
浙江银保监局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个人消费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银行机构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用途管控,重申了禁止性领域:一是严禁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贷资金;二是严禁流入股市、债市、金市、期市等交易市场;三是严禁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以及其它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四是严禁用于民间借贷、P2P网络借贷以及其它禁止性领域等。
北京银保监局前不久印发的《关于加强银行卡风险防控的监管意见》要求,辖内商业银行应加强对信用卡大额透支和现金分期业务的资金流向监控,必要时要求客户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确保个人信用卡透支用于消费领域,不得用于生产经营、购房和投资等非消费领域。
另外,此前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银行机构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的通知》,其中检查内容和要点包括信贷资金被挪用流向房地产领域等。
消费贷乱象
实际上,对银行消费贷资金用途,信用卡使用等,监管部门早有明确规定。但是,一段时间以来,个别银行为抢占市场份额,导致消费贷、信用贷业务出现不少乱象。
不过,上海购房者张强(化名)此前在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就差点因为消费贷资金去向不明被银行拒贷。
“监管部门对消费贷资金违规进入楼市、股市等敏感领域,一查一个准,因为后台的数据都是联网的。比如,你从A银行申请消费贷并支取,再转账给身边的亲戚B,B再转账给朋友C。无论这笔资金有多少人经手,对这个‘资金闭环’,监管后台都看得一清二楚。只要最后资金用于购房等,哪怕不是你自己购房,而是借给他人购房,此类行为都属于违规,相关银行都会被从重处罚。”一家国有大行浙江地区支行负责人表示。
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今年以来,因个人消费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违规流入股市、楼市,银监部门对一些银行频开“罚单”。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大监督力度,对可疑交易应立即查清,加大处罚力度,对所有放贷机构都一视同仁。
警惕业务风险
专家认为,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过快所带来的居民杠杆率快速上升、银行资产质量恶化等风险,需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最新发布的《2019年二季度中国杠杆率报告》显示,短期消费贷款依然是拉动居民杠杆率上升的主要动力。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说,个人消费信贷资金违规进入股市、楼市,影响房地产调控效果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应坚决堵住各种漏洞。
与此同时,部分银行消费贷资产质量恶化迹象亦需警惕。分析人士认为,个人贷款不良率上升,主要源于信用卡消费贷带动,这可能与银行为“抢客户”降低门槛相关。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浙江银保监局在《通知》中重申,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放贷或为其提供资金放贷。肖飒表示:“这才是有关部门最担心的问题。如果银行将核心业务外包,就等于架空了监管体系。”
肖飒建议,无论是银行还是其他放贷机构,都要对消费贷款严格审查,不轻易放贷,金额也不宜过大。做到只对“白名单”用户进行放贷,对“黑名单”或征信有问题的用户,绝不放贷。联网制度亟待建立,对同时申请多家放贷机构用户要做到预警处理。
⑼ 严查经营贷和消费贷违规流向楼市
上海银保监局公布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最新情况
上海银保监局昨天公布了辖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以及稽核调查的最新情况。截至目前,发现123笔、3.39亿元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已要求相关银行限时整改。
在上海银保监局组织下,上海地区135家商业银行已经完成了个人住房信贷管理专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涵盖贷款用途违规、向主体结构未封顶房屋发放房贷、首付款资金核实不审慎、贷后资料收集不完整等方面。
自3月1日开始,上海银保监局选取辖内16家银行开展了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市专项稽核调查。除了部分经营贷和消费贷涉嫌被挪用于房地产市场之外,同时还发现部分银行首套房认定不准确、数据填报不规范以及外部“助贷”机构违规问题突出等情况。
通过稽核调查,上海银保监局发现六类典型违规案例,包括:个人经营贷款违规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企业经营贷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消费贷违规用于本行住房贷款首付款;部分空壳公司集中作为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接收多笔个人经营贷款,部分贷款资金涉嫌回流至借款人并用于购房;房产企业违规向购房客户提供首付资金;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用于购房认筹。
上海银保监局根据辖内商业银行自查和监管稽核调查情况,对银行就切实防控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等工作提出要求,主要内容包括:对照有关监管要求,限时整改问题贷款;对于违规获取首付款资金、存在造假行为等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拒绝其房贷申请,并作为失信行为信息报送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于经营贷、消费贷等信贷资金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应及时采取实质性管控措施;加强银行员工管理,强化员工法制合规教育,在开展业务中正面引导借款人合法合规使用信贷资金;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银行员工,应予以内部问责或纪律处分等。同时,上海银保监局已将稽核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小额贷款公司、典当公司、房地产公司及房产经纪公司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行为。
下一步,上海银保监局将持续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查实问题依法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端本正源,督导辖内商业银行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促进上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⑽ 为何央行要求各地严禁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
9月21日讯 彭博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中国央行会同银监会近期要求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银行规范个人消费贷款,防止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央行的要求重点针对一线和热点房地产城市。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19日发布最新研究报告收集北京等16个典型地区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