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个人消费贷款贷后定期检查的间隔是多久
这个估计是等额本息的每月都要还。
Ⅱ 请问招商银行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后管理是怎样进行的,以及自己可以查询到贷后管理的信息吗
个人办理信贷业务后,贷款(信用卡)管理行会不定期查询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客户信用报告表动情况,以保持或改变对客户的后续授信政策。故会出现个人信用报告因贷后管理被多次查询的记录。
Ⅲ 申请消费贷款要考虑哪些问题
提前消费的思想大行其道,在年轻人中,贷款消费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方式。贷款消费虽然深受用户喜爱,但其中也有一些事项需要注意。
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
申请贷款首先要考虑的是承受能力,贷款的额度不能太大,通常月还款额不宜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果月还款额超过了家庭总收入的50%,借款人将承受较大的还款压力。贷款额度过大虽然可以解决目前的问题,但是容易加重自己的经济负担。
申请贷款要有明确的用途
我们申请贷款一定要有明确的用途且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交易背景真实,不能虚构交易背景和贷款用途。根据国家现行规定,贷款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房地产开发等国家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将贷款用于股市、房地产开发会影响金融秩序。
申请贷款要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借款人应当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预期,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方式。向银行提供资料要真实,提供本人住址、联系方式要准确,变更时要及时通知银行。很多人借款的时候不喜欢看借款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对的。重要的借款事项都记载在借款合同中,一定要仔细阅读。
最后一点,在申请贷款之后,一定要按时还款。按时还款很重要,如果没有按时、足额偿还贷款,就会产生逾期记录,正规的金融机构会将借款人的逾期记录上传至个人征信系统中,这样会影响自己的征信,下次再想申请贷款就比较困难了。所以,为了自己的征信,借款人一定要及时还款,不要逾期。
*具体贷款事项需以该产品官方机构说明为准。
Ⅳ 银行为什么自查消费贷产品
据财联社消息,北京多家银行要求贷款20万以上额度客户需要补交材料,同时多家股份制银行也表示,消费贷流向房地产的情况已经出现,所以在资金流向以及贷后回访等流程中将加大力度,严格杜绝消费贷另为他用。部分银行已着手向消费贷客户征集贷款用途证明材料,其中包括:货单、发票、合同、转账凭证等。
据悉,今年3月以来,短期消费贷款同比走势大幅攀升,明显偏离稳中有升的零售额同比,预计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估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30%。
Ⅳ 公职人员贷款为何容易
为此,湖北省政府负责人称:务必限期清收公职人员拖欠贷款;凡逾期未还清者,由组织、人事部门依法处理,停职、停薪、停岗,直至还清贷款本息为止。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公职人员欠款也必须还。但这里笔者想问的是:公职人员为什么贷款这么容易?容易贷为什么还贷这么难?
为何如此呢?笔者以为应从两个方面分析:
第一、农村信用社的服务问题。农村信用社看似服务农民的,其实非也。农民贫穷,正需要农村信用社贷款扶持,然而农民无权无势,与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拉不上关系,他们怕放出去的贷款成了秃尾巴鹰收不回来,所以他们放贷款不是看你是不是需要帮助扶持,而是看你现在有没有还贷能力,你现在没有还贷能力,即使再需要贷款,也不贷给你。
第二、农村信用社的媚权和公职人员的用权问题。农村信用社的钱只有贷出去才能“生”钱,别看不贷给农民,但能贷给“权”。农村信用社不媚穷但媚权,公职人员拖欠贷款本息6.12亿元就是证据。公职人员本来不是农村信用社扶持的对象,但是农村信用社有媚权意识,公职人员用公权打动了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也就扶持了公职人员。
农村信用社的钱可以说是用来帮贫的,现在却帮了“权”,那钱就没有用到正经处,也就失去了帮的意义。
农村信用社作为商业金融机构,理应遵循钱钱交易的规则,现在却变成了钱权交易。按照现代反腐理论,当“权”用于交易,那么其中就可能出现腐败现象。湖北省政府督促公职人员尽快还贷,是在维护公职人员的形象,是在帮助农村信用社尽义务。笔者以为政府应该查一查这种钱权交易的背后是否有腐败行为,才是职责所在。
[稿源:红网]
[作者:张魁兴][编辑:徐志频]
Ⅵ 公职人员贷款风险点有哪些
由于公职人员工作和工资较稳定,从放贷机构来说,是比较优质的客户。所以会在贷款利率等方面比较优惠,同时在申请信用贷款方面更容易获贷。
公职人员贷款是专门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员工开发设计的个人贷款品种,主要用于消费、大宗资产购置等,贷款无需抵押,最高额度为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6个月。
Ⅶ 公职人员欠银行贷款不还对工作有影响吗
公务人员欠银行贷款不还,被银行起诉告到法院会影响你的工作,如果法院强制执行会冻结你的工资账户。
Ⅷ 求《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个人消费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这个文件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汽车贷款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监办发〔2008〕4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近几年,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贷款业务发展较快,对推动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活跃和扩大汽车消费,改善自身资产负债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受我国征信体系不完善、市场竞争不规范、汽车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汽车贷款风险孕育较大风险,各级法院陆续受理了大量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汽车贷款借款人及经销商的汽车贷款合同纠纷案,审理发现一些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签订汽车贷款合同时审核不严、管理不力,问题突出。为规范汽车贷款业务管理,防范贷款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贷款空白合同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空白汽车贷款合同必须由银行控制,严禁由经销商掌握;在发放汽车贷款时,必须要与借款人本人面签合同,由借款人本人填写合同约定的贷款金额、还款金额等重要事项,不准由经销商代替,避免合同将来产生诉讼争议。二、加强对经销商担保能力审核。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查经销商即担保人诚信状况、担保能力,严禁经销商超能力担保,防范担保人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起诉时下落不明,银行业金融机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问题。对经销商的授信要严格按照公司业务程序办理,不得将其归入零售业务进行操作与管理。三、加强贷前调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借款人提交申请资料的审核,重点审核借款人的信誉程度、收入证明、偿还能力的真实性。要科学制定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识别业务真实性的贷前审查制度,实行双人调查。要借助个人征信管理系统和信息系统,了解审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程度、诚信状况;必须要与借款人进行见客谈话,实地调查借款人真实居住地、核实贷款抵押真实性,了解抵押物所有权、变现能力等情况。四、严格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审批程序,认真审核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尤其是对借款人和经销商诚信、还款能力等事项要进行严格和独立的审查。在贷款发放后,要加强贷款用途的管理,防止贷款挪作他用,密切检查和监控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化和还款意愿,一旦发现不良还款记录,要及时督促借款人和担保人履约还款,必要时依法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五、规范账户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贷款账户管理,借款人还款账户要由其本人持有效证件开立,避免经销商直接控制贷款,甚至挪作他用。六、实施严格问责制。各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坚决查处汽车贷款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假车贷”较多、存在严重违规问题的分支机构,要停办相关业务。对授信工作不尽职等违规行为实施严格问责,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八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