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国家助学贷款存在很多金融风险,以下不属于金融风险的是哪个
国家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成因分析 国家助学贷款中金融风险存在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个人信用的评价机制的缺乏 由于缺乏个人信用体系造成的信息不对称, 极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降低了商业银行办理助学贷款的 积极性。信息不对称可能发生两种情况: (l)贷款前的逆向选择。 那些最积极寻找贷款、最可能得到贷款的人,通常是最可能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譬如,某些有超前消费 意识的学生,尽管家庭经济较好,但他可能是最努力获得贴息贷款的申请者;反之,一些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品 学兼优的学生可能出于“自尊”而消极对待国家助学贷款。 (2)贷款后的道德风险。 在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中,道德风险突出表现在: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有可能用这笔钱去从事非学业 活动,不认真学习,以至受到学校开除等处罚,甚至还有少数人会故意逃避还贷义务。
2、政策法规的不完善 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针对助学贷款的法律法规,银行现在发放助学贷款多按《担保法》《贷款通则》等金融 、 法律法规发放,而现行金融法律法规都是针对生产性贷款制订的,因而对助学贷款不完全适用。 此外还应该看到,我们对欠贷问题的追究还只是停留在行政规定的层次,缺少法律的约束力和稳定性,同时 缺乏切实可行的追讨贷款的办法, 对故意拖欠贷款的学生处罚力度不够, 对银行和学校的不作为行为缺乏监管机 制,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不够全面和清晰,这此问题都间接的加剧了助学贷款的金融风险。
3、大学生毕业生履约能力不高 借款学生毕业后归还贷款面临三重困难,即 ①就业的不稳定。 ②地区收入的不平衡。 ③低收入,高消费。学生刚毕业,既要为就业、再就业继续投资,又要为恋爱、结婚和孝敬父母花费大量的 资金。 这使相当一部分人处于恪守信誉与维持起码生存的两难选择境地。
4、缺乏担保,银行放贷积极性不高 国家助学贷款从一开始就带有很强的政策性,但却又定性为商业贷款,从银行方而看,商业银行目前正处在 上市的关键时刻,对金融不良资产的管理非常严格,造成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不高; 其次, 助学贷款是纯粹的个人信用贷款, 在目前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 银行几乎承担了所有的风险, 从贷款管理的角度来看,这种贷款笔数多、金额少、成本高、收益低,一旦发生呆帐坏帐,收账成本高于收益。 因此,银行对助学贷款能拖就拖,能不办就不办,造成目前助学贷款中间冷(银行)两头热(学校和学生)的局 面。
『贰』 学生消费贷危害如此大,为什么不直接禁止
8月,重庆大三学生秦天在网上贷款总计超过10万元,因无力还款,被迫睡在公园躲债。福建大二学生小彬在两年内通过网络放贷平台贷款30万……除此之外,网上上还出现大学生天价账单街头求助、大学新生未开学花费已过万等事件。凡此种种,都为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
不可否论,“校园贷”对于部分大学生创业及救助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更应该看到“校园贷”的乱象丛生,有些网络信贷平台完全不顾学生的实际消费情况,过高放贷或变相放贷,让很多缺乏财商的大学生一步踏入了无限的还贷苦恼当中,不但影响了学业,甚至有部分大学生因此走上了不归路。
对“校园贷”平台整改固然重要,但更应该反思一下网络校园贷平台是否有存在必要,换句话来说,是否可以直接取缔那些专门打学生主意的不良信贷平台?事实上,大学生贷款,有真心急需创业资金的,有家庭确实困难的,还有其他困难急需钱用的,可是这方面的资金需求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信贷途经来解决。
3、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种方式方法都可以解大学生的各种燃眉之急,不仅有保障而且还能够有效监督大学生贷款的真实用途。
如此,还需要这种所谓的方便、快速的网络“校园贷”平台吗?更何况近几年来校园贷平台乱象迭出,舆论诟病较多,危害学生较甚。所以,整改“校园贷”不如直接取缔,毕竟大学生还属于单纯的消费群体,并非生产者。
『叁』 如何解决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过高状况
要提出解决问题,首先需要了解这种情况的形成原因。
首先是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这使得其承受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差,使得贷款的归还没有保障,是信贷不良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
其次是农民自身信用观念淡薄,常常想方设法赖债不还,而且从地方政府到乡镇政府再到农村领导班子对于这种行为欠缺管理力度,大多听之任之,或是带头赖债,形成了十分不良的影响;
再次是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缺陷,金融机构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以上这些都是形成农村信贷不良率过高的因素,而解决方案就是:
首先,深化产权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机构的法人治理结构。使得现行比较模糊的产权主体清晰化,这样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村信贷风险。
其次呢是大力加强文化素质教育,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产生法律意识,在自身上减少信贷不良的产生。
再次是建立良好的农村信贷体系。建立完善必要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和比较全备的信息综合及反馈系统。
『肆』 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不超多少是正常
不良贷款率必须低于10.6%。
不良贷款率指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总贷款余额的比重。不良贷款是指在评估银行贷款质量时,把贷款按风险基础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正常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关注类贷款定义为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次级类贷款定义为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可疑类贷款的定义为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损失类贷款定义为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对各项贷款进行分类后,其后三类贷款合计为不良贷款。各项贷款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借款人融出货币资金形成的资产。主要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融资、融资租赁、从非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透支、各项垫款等。
『伍』 为什么书上说不良贷款比例不得高于5%,而有的资料上又说不得超过15%
正确说法是不得超过15%。
由于商业银行的贷款在其资产中所占比重最大,贷款质量的高低不仅在微观上会涉及其自身的安危,而且在宏观上对一国的金融体系乃至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都会产生巨大的影响,因此商业银行最早强调的风险管理就是对其贷款质量的管理,即信贷风险的管理。
为控制信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不良贷款比例不得高于15%。不良贷款比例越低,说明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越高,其控制信贷风险的水平程度也越高;同时反映了商业银行的资产流动性好,盈利水平高。
不良贷款是指出现违约的贷款。一般而言,借款人若拖延还本付息达三个月之久,贷款即会被视为不良贷款。银行在确定不良贷款已无法收回时,应从利润中予以注销。逾期贷款无法收回但尚未确定时,则应在账面上提列坏帐损失准备。
实际上,从国家银行的信贷资金来源中人们可以看出,自有资金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中所占的比重很小。
国家银行的钱主要来自存款,各项存款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中占的比重在60%左右,而各项存款中有一半以上是储蓄存款,储蓄存款在国家银行信贷资金来源中占到三分之一左右,中国银行的钱主要是存款人的钱,国有银行的资产主要不姓“公”,而是姓“私”。
中国银行主要是在用存款人的钱发放贷款,银行不过是个“资金池”,它一方面作为债务人把存款人的钱集中起来,另一方面作为债权人将钱贷给借款人,从这个意义上说,银行对不该贷的客户提供贷款,就是对存款人的不负责任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对存款人的犯罪。
『陆』 消费金融利率为什么高
消费金融之“机”,时代变了、人的消费观念随之而变
在认识消费金融市场之前,有个必须提出的关键词——消费升级。过去,国人非常不愿意负债,崇尚量入为出;而今时不同往日,先消费再还钱已经成为许多人新的消费观。
事实上,在如今这个时代,高储蓄越来越显现出财富管理的风险。我国对居民储蓄存款一直实行的是负利率政策,就是一年期居民储蓄存款利率低于CPI上涨指数,居民存款越存越缩水,越存越少。
对此,“拿今天的钱享受明天的生活”已成为很多人的消费观,而各种金融工具和产品在帮助消费者学会如何透支、享受透支。正是这样的现实土壤和历史机会,使得一部分新生代的消费,接驳甚至跨越了信用卡阶段,一步到位来到了互联网金融时代。要扩大消费,需要在资金端为消费者赋能。至此,消费信贷行业就得到了跳跃式发展和弯道超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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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机遇也是挑战,存在的弊端不可忽视
毋庸置疑,发展消费金融,有利于释放消费潜力、拉动消费增长、促进消费升级。目前,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企业及电商平台都成为了消费金融行业的重要参与主体。各主体在业务模式和服务群体上各有特色,又各有弊端。这种多层次的消费金融市场在创新发展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以电商平台、P2P、分期购和现金贷平台等为主的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逐渐暴露了一些不可避免的弊端:包括审核简单、放款门槛低、重复授信等。这就使得许多征信情况不良的人群成为了互联网消费金融的服务群体,若平台风险控制不严,极易导致信用风险难以控制。
另外,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安全性难以保证。这种安全性包括个人信息安全、网络应用安全、平台系统安全等多个方面。如何在风险性较高的互联网金融平台确保数据信息安全,是发展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尽管目前的消费金融领域有着大量社会资本的参与,但看到风口便一腔热血投入其中无疑是极其不明智的举措。一系列的事例证明,如果对客户的风控无法实施到位,后期的客户体验做得再好、服务做得再周到、场景植入得再完善,都是无用功。所以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企业,还是先踏踏实实建设好自身的风控、征信体系,这样才能在互联网的大道上跑得起来。
『柒』 关于助学贷款不良率的降低问题
从2003年大面积进入还款期以来,工行上海市分行助学贷款的不良率开始逐渐显现。“目前的不良率维持在30%左右。到2005、2006年,达到40%~50%的不良率完全有可能。”该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坦言。
一边是政策,一边是市场。对于商业银行的助学贷款业务来说,游离还是坚持?这是一个问题。
“商业银行现在要拼命降低不良贷款,但是面对这种高风险、低收益的政策性贷款,是该商业银行来发放,还是由专门的政策性银行来支持?”某国有银行上海分行个人业务部负责人表示,他还没有在助学贷款的相关条文中找到答案。
与商业银行同时在等待的,还有全国数百所高等直属院校。开学在即,依然没有人告知到底哪家银行才是他们的助学贷款发放行。8月30日,上海交通大学的一位老师在迎接新生的时候告诉记者,“以前我们是和建设银行合作,但现在不知道变成哪家银行了。”
上海招投标
谁是助学贷款发放行?静候回音的不仅是国家直属院校,还有上海本地所属的高等院校。
今年8月份,上海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由市教委牵头组织了一场浩大的助学贷款招投标。
以招标方式选择助学贷款的发放行还是第一次。这种实施机制的转变缘于今年6月12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一纸公文。根据转发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助学贷款业务一改往日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各省级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
据参与竞标的商业银行透露,上海此次共组成了4个大小依次递减的包,每个包内搭配了不同的院校和学生人数。但是各包内具体有哪些院校组成,则未向竞标的商业银行披露。
与普通的竞标不同,它的标价以风险补偿资金为参照。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和高校各出资50%设立,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最高补偿资金为贷款额的15%。
8月30日,上海市教委学生处负责招标工作的人员称,目前招标工作还在进行,而结果还没到公布的时候。
上海市教委的说法与商业银行方面有些不同。据参与竞标的某国有银行人士透露,此次参与竞标的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而结果在上周已经出来,前两个最大的包已经“名花有主”,胜出者之一是中国银行。这两个包的中标价均按照贷款标的的15%给予风险补偿资金。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两个相同中标价的出笼并非巧合。“商业银行对这项业务的风险有着清醒的认识,目前助学贷款的违约率明显高于15%,15%的补偿金应该是最低的保障。”
不过,本次招投标工作尚未顺利完成。另据参与竞标的银行透露,还有两个学生人数较少的包遭到了流标的命运,原因可能在于商业银行提出的风险补偿资金比率超出了最高的限额标准。
风险问题,成为让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望而却步的一个巨大障碍,也成为高校急盼的发放行迟迟未有定夺的主要原因。
四部委助推
商业银行对助学贷款风险的谨慎态度,在上海银监局的统计数据中有着清晰的表现。
这项于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推行的业务,在上海连续两年缩水。截止到2004年7月末,上海市助学贷款余额为6.8亿元,新增贷款比年初减少0.29亿元,比2003年初减少0.55亿元。
与上海的景况雷同,从2003年开始,助学贷款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遭遇寒流。多位商业银行个贷业务部人士表示,在高达30%~40%的违约率面前,大面积的贷款停、缓执行成为商业银行的避险通径。
但另一方面,助学贷款的市场需求却继续旺盛。
上海交通大学负责助学贷款业务的老师介绍,助学贷款的申请比例很高,“提出申请的学生大约占学生总数的1/4到1/3”。这位老师说,目前交大的本科生人数约为3900多人,依此计算,需要助学贷款的学生约为1000~1300人,但实际上,每年本科生和研究生加起来才有约1000人获得贷款。在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学校会优先选择特困生给予支持。
“不让一个贫困学生失学。”这句教育部在1999年国家助学贷款出台时提出的口号,曾经圆了不少贫困生的大学梦。截止到今年6月底,商业银行实际发放贷款52亿元,惠及83万贫困生。
但如今的情形却变得冷峻。如何保障贫困学生的就学机会,成为每年开学在即之际的一个迫切问题。
“最关键的是要建立起一套风险防范体系。助学贷款是在客观环境与风险防范体系不成熟的情况下仓促推出的,导致现在的后遗症很多。”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信贷部一位负责人认为,助学贷款作为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贷款,不仅高风险而且投入产出不成正比。该分行的助学贷款业务占了上海市场的半壁江山。从去年大面积进入还款期以来,不良率开始逐渐显现。“目前的不良率维持在30%左右。到2005、2006年,达到40%~50%的不良率完全有可能。”这位负责人坦言。
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和央行等四部委开始联合发力,使助学贷款工作有了新进展。
8月29日,周日。银监会的官方网站于头版头条登出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保证高校贫困新生顺利入学的通知〉》。这是继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四部委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后,监管层对于助学贷款的落实再次发出的严厉督导。
在这份通知中,银监会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发放国家助学贷款不得设置任何规模和资金限制”。并且,要求各银监局要联合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加强对辖区内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监督检查,“对于未按国家政策规定及时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的商业银行,要依法严格查处”。
在四部委的推动下,全国直属高等院校的助学贷款招投标工作在8月底得以顺利完成。
据银监会政策法规处人士介绍,这次主要根据北方和南方的地理界限,将全国160余所直属高校分成了南方院校和北方院校两个包,全国共有9家商业银行参与了竞标。竞标的结果是:中国银行大获全胜,取得了两个包的助学贷款发放权,中标的风险补偿资金分别为6%和8.2%。
如何保证还款?
控制助学贷款的风险仿佛一场没有胜负的战斗。在政策性支持与商业化经营面前,无论是中标的银行还是有承诺贷款协议的银行,摆在面前的压力依然不轻。
个中关键就在于,四部委颁布的助学贷款新管理办法所提出的五大解决办法(参见相关链接)能否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这五项办法对商业银行来说,最关键的就是建立个人信贷征信系统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的个贷部人士说。
但以上两条在具体执行中颇有难度。目前,全国联网的个人征信系统还没有建立起来,而由于毕业生就业的流动性很强,更增加了这个系统建立和更新的困难。正是由于这套体系的缺失,致使对失信的惩罚措施执行不力,违约风险当然高居不下。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这个业务依然是个高风险的业务。而银行此前之所以承揽这个业务,部分原因在于由其可能带来的其他业务。”某国有银行信贷部人士说,这些业务包括学校的项目融资、代发工资、对公存款等。
为了控制风险,有专家建言,助学贷款的发放必须从两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改变从学府所在地发放贷款的方式,而改由生源地银行来发放贷款,并由家庭提供担保或者抵押;二是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金融机构,由其来完成。
对于前者,浙江省已经采取了这样的措施并收效甚好。而对于后者,持不同观点的学者提出,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有限,推进这项贷款业务会有障碍。
目前,新的助学贷款办法所形成的由财政部和高校分担风险补偿资金、由银行承担剩余损失的利益捆绑方式,对降低信贷风险仍然不够有说服力。谁将是力挺助学贷款的赢家,还很难说
『捌』 不良校园贷款有哪些危害
不良校园贷款危害有高出本金众多的的利息;连累身边同学家人;一旦逾期,催款就是“全方位”的;易滋生借款恶习;易诱发其他犯罪。下面具体分析:
1、高出本金众多的的利息。网贷平台多数产品的年化借款利率在15%以上,所谓的“低利息”并不可信。0.99%月利率是营销把戏,学生容易“上当受骗”。
2、连累身边同学家人。有的贷款很便捷,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可以,有的同学碍于人情关系等原因,用身份证替别人办贷款。这种行为风险很高,因为一旦对方无力还款,剩余的债务就由“被”办理人独自承担。
3、一旦逾期,催款就是“全方位”的。有些案例中,一旦学生贷款还不上,网贷平台并不会通过正当途径追款,而是采用给父母、亲友、老师群发短信、在校园里贴大字报,甚至安排人员上门堵截等威胁恐吓的手段向学生催款逼债。
4、易滋生借款恶习,有的学生爱攀比,又有恶习,父母提供的费用不能满足其需求。这些学生可能会转向校园高利贷获取资金,并引发赌博、酗酒等恶习,甚至因无法还款而逃课、辍学。
5、易诱发其他犯罪,放贷人可能利用校园“高利贷”诈骗学生抵押物、保证金,或利用学生信息搞电话诈骗、骗领信用卡等。
(8)学校金融消费贷款不良率高扩展阅读:
非法校园贷潜滋暗长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借贷机构用较低的门槛诱骗学生上当;
二是大学生金融知识匮乏;
三是虚荣心所致。
就此而言,大学生在学习金融常识的同时,也需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面对捉襟见肘的经济状况,是否非要进行超出自身能力的高消费,这需要学会自我管理、自我驾驭和自我克制。良好的自我管理能力,是成长成才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如果不善于自我管理,就会最终迷失自我。
『玖』 校园贷款的危害是
校园贷款的危害:
1.校园贷款具有高利贷性质;2.校园贷款会滋生借款学生的恶习;3.若不能及时归还贷款放贷人会采用各种手段向学生讨债;四、有不法分子利用“高利贷”进行其他犯罪。
【拓展资料】
一、校园贷,又称校园网贷,是指一些网络贷款平台面向在校大学生开展的贷款业务。据调查,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二、校园贷虽然有申请便利、手续简单、放款迅速等优点,但也存在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等特点,学生在不断膨胀的消费欲望和侥幸心理之下可能陷入“连环贷”的陷阱,亟待加强监管。
三、校园消费贷款平台的风控措施差别较大,个别平台存在学生身份被冒用的风险。此外,部分为学生提供现金借款的平台难以控制借款流向,可能导致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过度消费。
四、随着学生网贷的平台增多,仅靠降低贷款利率和提高贷款额度博眼球,只会使越来越多的学生借款人掉入分期陷阱,抹黑自己的信誉,使平台盈利能力下降,造成损失。
五、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盲目消费、跟风攀比的诱惑。学生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合理消费,务必量力而行,杜绝超出自身承担能力的高消费和超前消费。如有正当资金需求的,应当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办理。学习生活面临经济困难,学生应主动向学校提出帮助诉求,学校会积极采取措施给予资助。
六、如因前期疏于防范已陷入非法校园贷的因扰中,自身权益正在或者即将遭受伤害,应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寻求金融、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