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你女朋友婚前自己贷款买房,你愿意吗
可以呀。女孩子如果买了房子,有好处,但是也要面临男人介意你有婚前房贷的事实。女人也不愿意帮男人还婚前房贷吧。所以她要买可以,但是你也最好贷款买一套,这样剩下的钱就是共同财产公平!要么两个人结婚后一起买,名副其实的共同财产
⑵ 女生婚前贷款买房 男生会介意吗
这个问题得看你自己挑的是个什么样的男生
1.有担当的男生不会介意。毕竟这是婚前财产。但是女生如果在结婚前没有还完贷款,虽然说房子属于婚前财产,可是多少都有影响了家里的收支。你要做好沟通,如果你选的男人是个有担当的,他是不会介意的。
2如果男方家里条件不是太好,或者说他是很小气的,尤其涉及到金钱。他肯定是会介意的。这要看你俩到底是怎么沟通的。
说白了,这个答案不是肯定的,主要是看对方是什么样的人,你俩又是怎么沟通的。
⑶ 女生婚前买房,婚后房子怎么处理
婚后把房子过户给你父母,,或者卖掉,把钱给你父母。因为这钱属于婚前财产,男方管不着。
⑷ 我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对于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但于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出资和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若配偶方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宜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但在分割共同所有的房产时,对于存在当事人出资数额比例悬殊,且婚后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较短等情形的,也应一并考虑,可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不宜各半分割。
⑸ 女孩子婚前贷款买房子,男方会介意吗
如果是全款的话,大概也不需要有这个问题了,按照婚姻法,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资产,婚后配偶是无权享受这个资产的。
那么,关于“贷款”部分,有两个情况: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另一方对此房屋买卖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贡献。这种情况下,在婚后的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人为首付款支付方。如果后期离婚,该不动产就会被认定为买房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买房人的个人债务。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且个人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承担了在银行的所有贷款,另一方对此房屋买卖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贡献。这种情况下,在婚后的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人为首付款支付方。如果后期离婚,该不动产就会被认定为买房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买房人的个人债务。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与售楼中心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个人支付了首付并在银行贷款,但是婚后使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这种情况下,在婚后的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人为首付款支付方,但是离婚时该不动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需要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划重点:
首付款与配偶无关。
贷款部分配偶参与还款,如若发生经济纠纷,这部分的权益可以保证。
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段好的姻缘实属不易。小编建议大家,珍惜眼前,不要因为一些小的问题而耽误了一生。房子虽然很重要,但是相比起一生的伴侣又算得了什么呢!大家婚前买房,不就是为了组建一个美好的家庭吗?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一段好的姻缘实属不易。小编建议大家,珍惜眼前,不要因为一些小的问题而耽误了一生。房子虽然很重要,但是相比起一生的伴侣又算得了什么呢!大家婚前买房,不就是为了组建一个美好的家庭吗?
⑹ 女性在婚前贷款买房,这个现象说明了什么
女性在婚姻中是弱势群体。丈母娘要求女婿买房,是为了给自己的女儿有一些保障。毕竟在婚姻中,女性因为要承担怀孕生子以及育儿的重任,对自己的事业会有很大的影响。新的婚姻法对女性的权益保障方面没有很大的提升,很多女性开始为了保障自身权益未雨绸缪。
⑺ 女方婚前贷款买房,房贷都是自己还,如果离婚后还要给男方钱吗如何做可以避免这样的情况
婚前做一份婚前财产公证,证明女方房屋所有权属。但如果婚后男方参与了还款,应该将所还的贷款返还男方。虽然说女方婚后自己还的房贷,但婚后双方的收入都是家庭共有财产,离婚后财产分割时要考虑这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