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积金贷款上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要综合计算才可以确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3、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4、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㈡ 国管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国管公积金最低能贷多少?这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想要贷款还得注意以下情况不能贷款。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的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通常来说,职工用国管公积金缴存买房时,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职工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在此次新规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此前余额划 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最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 最低限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至70万元。
首套贷款结清可再次申请
此前,国管公积金申请二套房贷款,需首套结清后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贷款。而新规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市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规指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外地缴存可在京贷款买房
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的中央单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部分调动工作的职工。今年9月,住建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也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新规意味着北京户籍职工在本地买房可全面使用外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对于在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京外异地购房,也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资金中心提出申请。
据悉,资金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中心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逾期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最高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贷款的相关知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0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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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二套房首付最低六成,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新政4月15日起执行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4月15日起,国管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款60万元。
二套房“认房又认贷”
昨日,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北京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支持购买政策性住房
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记者发现,和以往一样,新政也再次强调要支持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
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的,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时不考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配偶缴存情况及调节系数等因素。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包括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住房)申请贷款,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申请贷款,按借款申请人名下实际住房和贷款情况确定贷款适用政策。
购买政策性住房办理贷款实行自动阶段性担保。材料齐备的,从申请到发放的办理周期不超过8个工作日。
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对国管公积金缴存职工来说,好消息就是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
新政明确,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只需携带身份证明、婚姻证明、购房首付款证明等材料原件,无需提供复印件,其他贷款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借款申请人一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查询单》;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转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需提供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部队转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不满足相关规定的,提供转业证,无需提供其原所在部队开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此外,借款申请人到贷款经办银行网点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时,自愿选择开通EMS免费邮寄《借款合同》服务的,贷款发放后不必到银行网点领取,实现贷款办理“只跑一次”。
■ 解读
新政从心理层面影响北京楼市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分析认为,因为之前市场已经炒作收紧,这个政策落地,对市场直接影响不大,但从心理层面肯定会影响“小阳春”持续。对最近有所回暖的北京楼市将有非常大的心理影响。
截至4月11日,北京二手房4月网签住宅4850套,3月网签16051套,均处于调控后的高位,3月下半月国管公积金将收紧的确导致部分国管公积金需求提前释放。未来几天是最后的末班车,预计网签还将高位运行。
但在国管公积金收紧,包括青龙湖等区域供应井喷下,北京楼市刚起来的小阳春,很快会被“打击”。预计5月北京楼市如果没有其他信贷宽松政策的影响,市场很可能比3-4月有所下行。
包括本周这个数据还将处于高位,除了市场的确有回暖外,国管公积金的恐慌性签约,是主要原因。
■ 名词解释
什么是国管公积金?
张大伟介绍,国管公积金有别于北京市市管公积金,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还包括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国管公积金部分可以异地使用,但主要是在北京,主要是央企职工等,其他城市非常少。国管在正常年份只占公积金贷款中的12%左右。
国管与市管的区别,基本上国家企业的公积金都是国管,地方省市的公积金是市管,一般的企事业单位的也是市管。国企大多是国管。
国管公积金贷款新政
执行日期
2019年4月15日起,以网签日期为准
借款条件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二套房认定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北京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首付款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㈣ 国管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低六成且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变化一:账户连续缴存半年以上方可申请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的调整,是新政的第一个变化。
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
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变化二: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
和此前北京市属公积金一样,此次国管公积金中心也将二套房的认定标准调整为“认房又认贷”。
新政规定,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商业性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按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本市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本市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被认定为二套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
变化三:二套房多贷60万
新政此次也同时调整了首付款比例。
首付款方面,根据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方面,首套住房贷款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过25年,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高不得过65周岁。
㈤ 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国管公积金发布的新规中,加大了贷款支持力度。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
通常来说,职工用国管公积金缴存买房时,国管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与职工的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职工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审批的贷款额度一般为账户余额的10倍。在此次新规前,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个人账户余额不足5万元按照5万元计算,不过前提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贷款受理前1年之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也就是说,此前余额划 定线为5万元时,如果购房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那么以5万元的低限乘以10倍,可以贷款50万元。而此次调整后,账户余额低于7万元的,按照7万元的 低限计算,就可以贷款70万元。这也意味着,国管公积金贷款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至70万元。
首套贷款结清可再次申请
此前,国管公积金申请二套房贷款,需首套结清后满5年,方可继续申请贷款。而新规规定,职工首次贷款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使用贷款。第3次及以后再申请使用贷款的,需上一次贷款结清满5年。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市户籍的单位职工,在厦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职工购买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仍执行原规定。
同时,新规指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上限的,不再提供工作情况证明。
外地缴存可在厦门贷款买房
此次新规还提到,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厦门户籍的单位职工,在厦门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使用贷款。
公积金无法异地贷款问题,一直困扰部分调动工作的职工。今年9月,住建部已发文,要求各地抓紧出台异地贷款业务细则,也首次明确公积金异地贷款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流程。新规意味着厦门户籍职工在本地买房可全面使用外地缴存公积金。
同时,对于在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若在京外异地购房,也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向资金提出申请。
据悉,资金将根据职工申请,核实其缴存贷款情况后,对在资金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住建部统一制式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提醒信用卡2年6次逾期不予贷款
需注意的是,如果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高额度在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高额度基础上下调20%。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㈥ 北京现在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额度是怎样的
公积金分为市管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现做对比介绍:
一、市属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辨别
从公积金联名卡、缴存地点、登记号等方面可以判断所属公积金类型是市属还是国管。
1.公积金联名卡
市属公积金: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国管公积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工商银行
2.缴存地点
市属公积金:北京市(含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管公积金: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直分中心
3.登记号
市属公积金个人登记号:身份证号+00,例如110xxxxxxxxxxxxxxx00
国管公积金个人登记号:一般以5开头,例如512xxxxxxxxx或502xxxxxxxxx
二、贷款中市属公积金与国管公积金的区别
在贷款中市属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的贷款受理机构不同,贷款条件、年限、额度等方面也有所不同。
1.贷款条件方面
无论是市属还是国管公积金,职工申请贷款时必须同时满足这4个条件: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账户;开户1年及以上并在申请贷款时连续12个月足额缴纳;目前仍处于缴存状态;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除以上条件,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还应注意:
第三次申请国管公积金贷款,需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
第四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可用国管公积金;
近两年内借款人以及配偶有贷款逾期的,连续3-5次贷款额度下浮20%,连续6次拒贷。
注:计算次数时,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限于北京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市属、国管以及中直。
2.贷款额度方面
市属公积金:
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挂钩。为体现制度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每缴存一年可贷10万元,缴存年限不够1整年的,按1整年计算,可贷1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核算贷款额度以夫妻双方中缴存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其中对户籍在城六区的购房家庭,在城六区外购房且为首套房的,贷款额度可上浮10万元、20万元。如:借款申请人户籍均在北京市东城区或西城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40万元;对于不属于前一种情况,但借款申请人的户籍均在城六区的,购买城六区以外的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可上浮至130万元。二套房贷款贷款额度为60万元。
国管公积金:
首套额度120万;二套80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具体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额度内,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为基础,结合贷款成数、还款能力、缴存时间、配偶缴存情况、个人征信情况,以及存贷比调节系数等因素综合确定,一般为余额的7~10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的按7万元计算;购买二套住房的,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购买政策性住房的,不受此规定限制。
3.贷款年限方面
市属公积金和国管公积金贷款的年限均为25年,受贷款人年龄、房龄和贷款年限三个方面的制约。两种贷款方式的差别体现在对借款人年龄的要求不同:市管公积金原则上不得高于65周岁,如借款申请人为已婚的,贷款期限以夫妻双方中较长的一方计算。国管公积金贷款要求夫妻双方年龄要等于69岁。
㈦ 国管公积金的额度是怎么估算的
从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25日,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国管公积金中心相继出台了7条新政,不断放宽贷款申请人的申请资质和贷款条件、额度,国管公积金首套房贷款额度已提高至120万元,并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70%降为30%再降为20%。
具体到个人,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没有标准的计算公式,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一、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是怎么算出来的?
国管公积金的具体贷款额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计算公式,按照《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机房资〔2015〕3号)中所说,具体贷款额度是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中心”)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贷款额度内,结合借款申请人的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还款能力、配偶缴存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的。
贷款申请人可通过资金中心门户网站中的贷款试算器初步估算贷款额度。
二、国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1.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首套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贷款额度不多于120万元。
与2014年相比:贷款额度提高了40万元,且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取消了90平方米的限制。
2.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额度不多于80万元。
与2014年相比: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由70%下降为20%。
3.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
4.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的,申请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与2014年相比:此种情况的贷款首付比例由60%下降为20%。
三、这些规定也影响贷款额度的估算!
1.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的,按照7万元计算。
这与2014年的2万元相比,增加了5万元。对于刚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因为按照以往大多数国管公积金贷款申请人获得的贷款额度来看,其能够在国管公积金中心贷款的额度,与其账户余额有直接关系。一人申请时,获审批的贷款额度通常为其账户余额的7-10倍。因此,在2015年之前,账户余额只有2万元的新缴存职工,在购买大于90平方米的自住房时,只能申请到14万元-20万元的贷款。如今,这样的职工就可能申请到120万元的国管公积金贷款了。
2.购买二套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达到3至5期的,其贷款额度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贷款额度基础上下调20%。即首套住房贷款下调后额度为96万元,二套住房贷款下调后额度为64万元。
4.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