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第一套房用了公积金,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吗
法律分析: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按照国家规定,不管首套是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都是可以再次申请商贷买二套房的,就是没法申请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套房贷的首付比例由原来的最低六成下调至最低四成,改善性需求的购房门槛大为降低。也就是说,在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没有还清之前,是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必须还清了首套房的贷款才可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② 第一套房子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商贷首付几成
摘要 公积金和您几套房没关系,公积金只能使用一次。首套房不管用公积金还是商贷,都没办法左右第二套房的首付比例,首付比例看地方政策,一般小城市二套首付4城,大城市6~8成
③ 公积金贷款第一套和第二套房怎么区分
1、第一套首付一般为30%。
2、第二套一般首付比例、贷款利息上浮10%。
3、第三套不放贷。
注意事项:
1、第一套方未还清,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买第二套。
2、各地的公积金政策是不同的,具体询问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的使用政策要求,首次借款未结清不能进行二次借款。因此,公积金房贷不存在“二套房贷”的现象,也正是由于这种低风险性,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结清后,二次贷款还可申请享受首套房贷政策。
④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吗
第一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第二套房还可以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持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部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准备所需材料,具体有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身份证(夫妻双方)、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最高职称证、最高学历证、购房合同(6份)、首付款发票(4份)、身份证(夫妻双方:购房人5份、配偶4份)、户口簿(夫妻双方的首页、本人页和变更页各4份,无变更也需复印)、结婚证(4份);
3、到相应的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初次审核,包括做个人信用评估等;
4、《评估报告》出来后,再到公积金管理部进一步审核,确定最终的贷款年限、贷款金额、担保方式等;
5、到公积金管理部,在有关合同上签字,然后,即可等待公积金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⑤ 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购买第二套房可以再用住房公积金吗
不行,现在国家已经放开了使用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政策,但是要求你的银行记录里没有其他未还清的贷款,包括首套房贷款,其他消费贷款(包括现在流行的消费分期贷款)等,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当然还要你符合当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而且银行里没有不良记录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