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公布公积金贷款细则 实施认房又认贷标准
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我这种情况是二套房不
根据成都公积金办的文件规定:对“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国家部门规定不明,认房认贷是笼统的商贷规定,参考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二套房的认定(沪公积金(2010)57号):
四、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以借款人家庭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及由借款人提供经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
因此跟商贷是否还清无关,只要把房子卖了无登记房产,并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就还认定为首套。
商贷的二套房认定则很严格,只要有过商贷或公积金贷款任意一种贷款(无论是否还清),或名下有房,就不可能认定为首套,即所谓认房认贷,很多人把这个认房认贷乱用推广到纯公积金贷款是不准确的
3. 目前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何认定我现在名下有两套房,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均是商贷按揭。
因为你当前已经购买了2套房,成都公积金管理规定,暂停向第三套房产提供贷款。若你卖掉第一套,那么就当前只有一套,你再购买房应该可以使用公积金的,按照二套房正常执行,利率上浮10%。
4.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成都有大量的市民都热衷于房地产投资,也就有许多人对于购买二套房有所打算,那么对于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又有哪些政策规定使我们必须所了解的呢?
成都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从10月1日起,成都将实行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准备使用公积金的购房者,要仔细阅读《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细则》规定,看自己如何才能有效使用公积金。
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最高可贷40万
《实施细则》对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突出了“责、权、利”对等的原则。按照新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果一名职工需要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那么他提出贷款申请时的上月账户余额需要达到2万元。据了解,目前成都市职工的年平均缴存额为1.31万元、平均贷款额为25.8万元。
在此之前,通过审议的成都市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单笔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首套房首付为三成二套房首付不低于五成
此次新办法中规定贷款期限为20年,首套房首付为三成。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同时,为了体现人性化原则,减轻临近退休职工的月供压力,《实施细则》对部分职工的贷款年限予以适当放宽,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二套房贷款现有住房面积须低于144平方米
贷款范围明确为公积金贷款原则上用于购买在本市行政区域的普通住房,并重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购买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住房。
《实施细则》规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还增加了以下条款:除法定事由外,如果借款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连续6个月以上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成都公积金中心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向借款人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合同所执行贷款利率的水平上加收50%;有权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新的提取管理办法针对目前骗提、套取公积金现象规定,骗取住房公积金情况属实的,应当予以退还;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进行不良行为登记并告知职工单位,同时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提取业务种类增多使用途径更广
住房消费提取是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方式,今年1—8月,成都公积金中心为职工住房消费提取达到49亿元;近年来还陆续推出了重病提取、租房提取等业务。
在此次提取管理办法修订中,租房提取、重病提取被明确写入管理办法,同时增加了重大自然灾害提取业务,具体细则有待进一步制定。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6-19,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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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套房认定标准及公积金贷款额度
先来说一下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在沪缴纳公积金的在职职工(退休,离职的都不可以)
二,在办理贷款前,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少于6个月。
三,在办理贷款前,夫妻双方都无已在受理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还款。
所以,你们要是想贷公积金,必须把在还的还清。
如果你们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是本市的,那么你们算二套。普通住宅首付,50%,非普通70%。如果非本市,算首套,首付35%。商贷算二套。
你们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根据你们的缴存情况和余额决定的,如果你们个人满足月缴额980元。余额大于1.67万。那么你们个人能贷的额度是:首套50万。二套40万,第三次限贷。双方都满足就是两人额度相加。
如果你们月缴不够或者余额过低,那么可以按公式计算:月缴额÷0.144.8贷款年限【(35-房龄)最低为15】,或余额30。两者取低。
目前公积金基准利率为5年以上3.25%。二套上浮1.1倍。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6. 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怎么认定
您好,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7.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您好:
现在公积金是只认房,不认贷款记录的,如果名下无房了,缴存额度够的话,是可以贷款120万的;
但是有以下几个注意事项:
1:公积金现在是否继续缴存,并且从现在向后推,满12个月。
2:缴存额度够不够,单人贷120万,按30年计算,需要个人缴存在772元以上。
夫妻的话,需要两个人的缴存额加在一起不低于916元,这样才能贷够120万。
3:国管公积金除了计算方式以外还要参考您的公积金卡内余额以及单位工作年限等来界定您的贷款额度。
根据以上情况,建议您说下您的具体情况,我再帮您计算一下。
8.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首付70%,利率上浮10% 。各城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有差异的是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不同。 各城市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不同: 上海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家庭实际拥有套数为准。如果家庭已经拥有一套房,只有家庭人均面积低于上一年度人均居住面积的,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款。 成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以家庭实际拥有套数为准。比如第一套房有过贷款记录,但是这套房卖掉了,再次购房选择商业贷款就算二套房贷款,但是选择公积金贷款就算首套房。 南京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南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大部分城市不一样,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不管实际拥有多少套房,只要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就可以算首套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