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吗
我19年买的二手房(也是非首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上浮(我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
『贰』 广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一般是3.25%左右。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叁』 广州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
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肆』 广州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怎么算
广州公积金第二套房贷款怎么算?
网友问题: 本人单身,在广州中心六区工作,已经工作三年,有连续的流水社保和公积金,已经在用公积金在黄埔在供一套住宅,我还能用公积金贷款在增城或者从化买第二套公积金贷款的住宅吗?首付几成?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
(1)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 最低30% 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40% ,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广州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50% ,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 不低于70% ,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 一律不低于70% ,若家庭名下在广州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广州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注:如您第一套房产使用了公积金贷款且目前仍未结清,则需结清后才能再次申请。
『伍』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吗具体该怎么理解
您好,二套房会在基准利率上浮10%,也就是1.1倍,目前公积金五年以上基准年利率为3.25%,上浮10%为3.575%,五年以下基准年利率为2.75%,上浮10%为3.025%,请悉知
『陆』 广州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首付多少
您好,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房房产并且需要贷款的首付不能低于50%;
而且二套房的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在三套房及以上的情况下,购房房产的银行根据房价有权利不给申请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柒』 首套房是商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利率要上浮吗
您在济南有套房,且有贷款记录,根据现行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再购房认定为济南市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话,首付最低六成,贷款利率上浮10%,最长贷款年限25年。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
『捌』 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利率也要上调吗
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
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29日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之规定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对利率每个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