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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消费贷款排查6

发布时间:2022-02-17 05:20:26

① 什么是员工行为排查办法

根据总行统一部署和分行工作会议的安排,分行决定在总行行为排查开展一次行为集中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加强从业行为管理,教育和引导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有效预防和及早发现、化解案件风险。现将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年月日至日。

二、排查范围及对象

排查的范围为所有机构,排查对象为所有。

三、排查形式

本次排查为集中排查,通过总行统一开发的系统进行自查、互查,单位负责人排查。分行要求:在上系统排查的同时,应填写附件。各行的纸质排查表由各级监察部门审查备案,分行各部门的纸质排查表由机关党办审查备案。

四、排查的重点及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分行成立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副行长同志任组长,办公室、人力部、法律部、企业部、保卫部、监察部主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排查方案的审核,研究解决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具体负责排查方案的制定、排查情况的收集分析,负责督促、协调分支行和分行各部门对排查发现问题的核实、处置。

(二)排查重点

行为排查要重点关注涉嫌案件的行为,存在隐患可能诱发案件的行为。

(三)排查的主要内容

1.贪污侵占挪用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涉嫌贪污或侵占银行及客户的资金;是否涉嫌挪用银行及客户资金;是否涉嫌设立小金库或进行账外经营;是否涉嫌组织、参与私分银行财产。

2.贿赂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涉嫌索取、收受贿赂;是否涉嫌行贿;是否涉嫌介绍贿赂。

3.其他犯罪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是否涉嫌骗取贷款、票据承兑或金融票证;是否涉嫌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是否涉嫌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及其他委托、信托财产;是否涉嫌违规出具金融票证;是否涉嫌违规出具保函;是否涉嫌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是否涉嫌盗窃公、私财物;是否涉嫌诈骗公、私财物。

4.外部查办类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被公安、司法机关传唤或调查取证;是否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是否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其他处罚;是否被新闻媒体做了负面报道。

5.工作表现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指使、胁迫、诱骗他人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有受他人指使、胁迫、诱骗违规操作的情况;是否有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情况;是否有串岗、混岗、操作“一手清”的情况;是否有随意简化、改变业务流程的情况;是否有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或经常擅自离岗的情况;是否有故意推脱、延迟、拒绝轮岗、交流或休假的情况;是否有故意躲避、抵制录像监控、稽核、监管和上级检查、审计,或在不合理的长时间内未接受检查、审计的情况;本人经办或管理的账务是否有非因业务差错或特殊业务处理的原因造成的账务不符或不正常挂账的情况;是否有故意造成业务差错或账务混乱的情况;是否有隐匿、销毁、篡改业务凭证、记录、账册、档案的情况;是否有违规为自己办理业务,或违规为父母、配偶、儿女及其他关系人办理业务的情况;是否有违规代客户保管存折(单)、办理开户、存取款、更换印鉴、购买重空单证、签字等代客服务的情况;是否有利用个人储蓄账户或“控制账户”违规存放、过渡本单位财务费用的情况;是否有利用个人储蓄账户或“控制账户”违规存放、过渡客户资金的情况;是否有利用职权为自己及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是否有经常在上班时间办理私人的商业事务或交易活动的情况。

6.经济往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以本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与本人收入明显不符的大额炒股、炒期货、炒外汇、买卖基金等风险投资活动的情况;是否有违规集资或介绍集资、高利借贷、参与经营地下钱庄等情况;是否有热衷于大额购买彩票,或购买非法彩票,参与赌球、赌马等博彩活动的情况;是否有私下收受、索取客户回扣的情况;是否有借用、占用客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财物或向客户大额借款的情况;是否有让客户支付或报销不正当费用,或向客户提出其他不正当、不合理要求的情况;是否有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日常消费与个人及家庭经济收入明显不符的情况;是否有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敛财的情况。

7.社会交往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参与“黄、赌、毒、黑、传销”等违法违纪活动;是否与不良客户、有劣迹的社会人员来往密切;是否向有劣迹或有不良嗜好的人员提供私人借贷、担保或其他财物支持。

8.家庭状况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是否有家庭成员或来往密切的亲友从事传销、赌博、涉毒等非法活动的情况;是否有家庭成员或来往密切的亲友因从事大额风险投资活动(如经商、炒股、炒期货等)而出现资金紧张或大额亏损的情况;是否有重大家庭变故造成情绪异常,消极悲观的情况;是否有违反总行、省分行关于亲属任职回避方面规定的情况。

以上为必查内容,各支行,分行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在纸质排查表中增加内容。

五、排查发现问题的处置措施

(一)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线索,应立即组织核实;对确认属实或基本属实的,应立即采取立案管理和调查、行为纠正、风险化解、惩戒、持续跟踪或移交有关机构处理等措施,及时控制和消除风险。

(二)对排查发现员工有可能诱发案件行为的,应采取教育、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等纠正措施,劝诫、督促行为人及时改正。

(三)对采取纠正措施仍不能控制或消除风险的,应立即采取离岗检查、强制休假、调离岗位、离职待岗、限期退赔或移交有关机构处理等措施。

(四)对排查发现有违规问题的员工,经查实且符合惩戒条件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行为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符合积分条件的,给予积分。

(五)认真开展持续跟踪工作。对排查发现有问题的员工应进行持续跟踪,采取建立专门档案、指定专人监督、责令定期汇报或其他适当措施,动态掌握行为纠正和风险化解的进展情况。持续跟踪期间,排查发现的风险不能及时消除,或新发现有其他风险的,应当采取更为有效和严厉的处置措施。持续跟踪工作不少于六个月。

(六)认真做好员工行为排查举报的处置工作。各分支行、省分行各部门收到员工通过行为排查系统举报功能举报的信息或其他途径收到的举报信息,要及时组织核查,认真研究解决,并给举报人予以答复。

六、排查要求

(一)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分支行,省分行各部门要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分管行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要严格落实排查工作责任制,坚持“谁排查、谁负责”。

(二)严格遵守排查工作纪律。排查时要坚持依法合规、审慎实施,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员工合法权益。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无中生有、颠倒是非,借机打击报复、诽谤诬陷他人。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流程和事项完成排查工作。

(三)认真开展员工日常排查工作。要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合法合规的方式方法,主动与员工谈心,及时了解所辖员工思想和行为动态。用心观察、留意员工的言行举止,对员工行为的合规性及引发风险的可能性进行持续关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不定期抽查员工考勤记录、工作文件以及监控录像等相关资料,同时要走访员工家庭、客户以及当地公安、司法、银监、纪检、工商等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四)加大奖励与问责力度。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人员,应当给予奖励。对排查工作不到位、流于形式,排查发现问题之后未及时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发生案件或资金、声誉损失的,或者对违反保密要求造成排查信息泄露或扩散,产生不良后果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排查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省分行将在合规管理综合检查、案件防控工作检查、效能监察以及年终对各分支行、省分行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工作考核中将员工行为排查工作纳入检查及考核内容。

(六)认真做好排查工作的总结上报。排查工作结束后,各行、各部门应对本行、本部门排查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内容包括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方式方法、主要内容、排查结果、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工作建议等。各行排查总结请于4月30日前报省分行纪检监察部,省分行各部门排查总结报机关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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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监管升级!北京重点排查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入楼市

财联社(北京,记者 姜樊)讯,继上海之后,北京也加入了严查个人信贷违规进入楼市的行列。北京银保监局今日下发通知,要求银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多部门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同时,监管部门还将对违规银行从严顶格处罚,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有业内人士认为,当下一些热点地区的楼市价格居高不下,与经营性贷款等其他类别的信贷资金违规入市有关。不过由于北京前期楼市调控政策效果较为显著,较其他热点地区的房价上涨情况相对稳定,套利空间较小。因此相比上海银保监局昨日的通知,北京更加强突出调维护市场秩序。
重点排查经营贷等违规用于支付房款
北京银保监局称,此次银行自查,要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据悉,北京银保监局已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将于近日赴银行机构开展专项核查。对于银行因经营不审慎、内控管理不到位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当下银行的经营性贷款利率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相差较大,也造成了套利空间的存在。一些购房者用这样的方式购房,绕开了楼市调控等政策。
此前财联社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当下北京地区银行的经营性贷款利率普遍在4%左右,一般不超过5%。而北京地区个人房贷利率均高于这一水平。以工行北京分行为例,首套房贷为5年期LPR利率上浮55个基点,即5.2%;二套房为5年期LPR利率上浮105个基点,即5.7%。
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财联社记者直言,去年以来,经营性贷款的利率普遍较低,各地违规进入楼市的现象也较为普遍。通过这一渠道,购房者可以套利,炒房者则可以获得更便宜的贷款价格,确实是推动上海、深圳等地楼市价格的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从总体上看,由于前期调控政策力度加大,北京地区的楼市相较于其他地区而言,更加平稳。炒房的投资客较少,而经营性贷款违规入市并不赚钱。“北京地区经营性贷款进入楼市,很可能用在购买学区房,但这多是刚需而非炒房。”
北京银保监局也表示,近年来北京地区保持房地产及相关领域信贷合理增速。严格按照“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规范开展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业务。2020年,北京辖内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性贷款全年增速分别低于全国9.0、14.3和6.2个百分点。
高压态势之下将加大处罚力度
北京银保监局强调,对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等问题保持监管高压态势。运用大数据技术主动出击,结合非现场监测数据,综合采取窗口指导、现场检查等多种措施督导信贷业务规范发展。
北京将持续开展房地产业务专项检查,针对检查发现的个人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等问题,对违规银行机构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同时严格执行机构与人“双罚”制度,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禁止一定期限从事银行业工作等行政处罚,加大监管震慑力度。
与此同时,北京银保监局还将结合银行自查及监管核查情况,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积极行动,对个人和中介的不当和违规行为启动联合惩戒机制。
“仅处罚银行是不够的。”董希淼向财联社记者表示,银行贷后管理上的确存在盲区,如个人和中介通过造假等流程使用资金、或直接取现,银行很难查出后续用途。
不过,针对违规个人和中介如何处罚,目前北京银保监局暂未有明确说明。而上海银保监局的做法业内人士认为值得效仿。上海规定:“对发现存在为购房者提供首付款支持、联合“包装公司”协助伪造贷款资质和收入证明等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立即终止合作,并将其列入黑名单,报送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过去几年,中介机构参与此类造假等行为,确实造成了楼市的泡沫现象。所以积极管控中介机构也成为关键。后续对于此类提供首付贷支持、通过包装来规避限购等行为将面临各种惩罚。
财联社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当下已经有银行提高了通过经营性贷款购房的门槛。一位股份制银行信贷人员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该行已经将申请经营性贷款的门槛有所提高,加大了申请人贷款用途的审查。“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杜绝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将明确辖区内银行贷款集中度上限
北京银保监局还表示,将“因城施策”落实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政策。在综合考虑银行资本水平和业务发展能力,科学测算指标合理性基础上,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明确辖内中资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的上限要求,督导相关银行在满足首都居民“刚需”的前提下,稳健开展房地产相关业务。
实际上,进入1月份,全国多个地区银行房贷出现趋紧的态势。财联社记者此前调查发现,广州、上海等地均出现了个人房贷收紧的现象。北京地区目前总体较为平稳,但也有银行信贷人士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房贷额度有趋紧势头。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造成一些地区房贷额度紧张甚至“断贷”局面原因之一,或与去年底监管层下发房贷集中度新规有关。
董希淼认为,央行、银保监会分支机构在政策总体框架下,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根据各地不同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在符合集中度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住房信贷的差别化措施还应更多由商业银行总体调整和实施。
此外,北京银保监局还表示,将指导北京市银行业协会印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自律公约》,目前北京地区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43家银行均已签署公约承诺函。
据悉,《公约》将从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尽职调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合作机构监督、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等七个方面对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自律要求,引导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回归到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方面上来,改变过去依靠“返点”、“返费”和放松政策执行尺度的市场竞争局面。

⑥ 精细化房贷融资监管体系夯实“房住不炒”

近日,针对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购房者违规加杠杆的现象,广州、深圳、上海等热点城市正在掀起一场力度空前的围剿和肃清。通过银行自查、监督检查、违规处罚等地毯式的整治,在重塑财经纪律、规范金融秩序的同时,针对近期出现的中介对接、一条龙服务等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新现象、新模式,建立精细化的监管举措,严堵披着实体外衣的中小微贷款进入楼市,严打首付款融资,将“房住不炒”、控制杠杆率和纾困中小微有机结合。
事实上,对于实体资金违规流入楼市,购房者违规加杠杆,既有的金融监管有明确的政策体系。除了传统的“三查”(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外,还有各类别贷款的监管机制。比如,对实体企业贷款的合规性,银行要开展交易背景调查、经营实体调查和“受托支付”(贷款直接支付给贷款申请人的交易对手)等。对成立不到半年的企业和过户不到半年的房屋,不允许申请经营贷,打击空壳公司套贷。这些举措的目的是,确保资金投放与用途相符。
经营贷、消费贷流入楼市
对购房者违规加杠杆,既有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制约,也有对于首付款资金来源的审查。比如,首付款只能来源于购房者或直系亲属的存款、理财等,不得利用消费贷、信用贷(包括信用卡)、过桥融资、经营贷等。但是,既有的监管体系,已不适应当前住房市场、金融市场的变化。
首先,2019年我国建立了新的贷款“定价锚”,即纾困中小微和实体经济的1年期LPR,针对地产融资的5年期LPR,并且1年期LPR第一次趋势性地低于5年期的LPR。由此,产生利率套利的内在激励。同时疫情后,银行有纾困中小微的贷款任务(2020年五大行中小微贷增长不低于30%),加上楼市回升,地产抵押物“天然安全”、中小微贷款“天然风险”的顽固认识,部分银行对资金是否流向楼市,并无监管动力。这样既满足了中小微贷款投放的任务,又保障了贷款安全、银行收益。而且,有的银行创设“气球贷”“接力贷”“循环贷”等,将期限本只有1年的消费贷、经营贷延至10年以上,迎合地产贷款融资。
其次,近年来资金中介大行其道,特别是2018年以后P2P、互联网金融等受到整治后,房产中介、房屋管家、投资公司、理财和小贷公司等,如雨后春笋般活跃起来,并开始转向地产领域,充当银行和投资者、购房者之间的融资中介。同时,互联网移动终端普及,融资信息扩散和匹配通过微信小程序、微信群、线下活动(比如各式各样的投融资讲座)等完成,银行、房产中介、小贷公司、购房者均参与其中,导致交易极其隐蔽,监管难度加大。
再次,2020年下半年以后,部分区域房地产市场快速回升,热点城市再次启动新房价格引导政策。但是,70城房价指数显示,一线城市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二手房价指数同比分别上涨2.4%、5.2%和7.4%,2021年2月份涨幅达到10.8%。由此,2020年包括沪深、杭州等在内的热点城市,出现了史无前例的一二手房“价格倒挂”,也助推了愈演愈烈的“打新套利”,投资客积极参与,对融资的需求不断增加,也助长了资金违规进入楼市。
因此,2020年第一次出现了经营贷、消费贷流入楼市案例增加的情况。广东银监局近期排查,发现违规流入楼市的贷款金额2.77亿元、920户;深圳银保监局选取6家银行集中开展现场检查,责令银行提前收回21笔、5180万元涉嫌违规贷款。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将增长30%以上。目前看,资金违规流入楼市的现象并未大面积发生,但为了确保资金能进到中小微企业,就必须要阻止势头的蔓延。
完善既有监管体系
从近期深圳、上海、广州的监管举措来看,可谓是标本兼治,既通过自查督察、抽贷和处罚,严打违规融资和银行放贷,也完善既有的监管体系。
一是明晰首付款来源的监管机制,比如广州监管要求,借款人家庭需提供首付款来源近半年流水,对于半年以内的转入的资金,无论来源于借款人还是直系亲属,均需要追踪资金链条,明确核实为合理收入所得(存款、理财、保险余额、股票余额等),而非借贷、垫资过桥、他人借名贷款,才能获得准入。另外,提交放款合规环节,需再次核实借款人家庭征信,如有新增消费类贷款或信用卡分期业务的,需提前结清后方可发放。
二是总结典型案例,严打内外结合的套利。比如,深圳各类资金中介比较多,监管机构总结了三类套利行为,包括银行员工诱导借款人使用经营贷,银行通过微信号与小贷公司合作套取资金,经纪公司提供购房、成立企业、贷款咨询等环节提供“一条龙”服务。基于此,建立营销展业新规范、整治银行微信号、推进穿透式资金监管等。
三是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重塑地产贷款监管体系。比如,上海明确房屋主体结构未封顶前(商用房竣工验备前),不得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抵押贷款;严格排查首付款资金来源,发现非自有资金的一律退单;存量贷款开展贷后审查,严格落实资金用途材料证明或印证力等要求。2020年,热点城市房价上涨,与实体经济基本面(经济增长、居民可支配收入、住房租金)有所背离,其中有资金违规流入楼市、首付融资等违规加杠杆的情形。建立精细化的监管举措,严肃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楼市过度繁荣现象将被控制,商品住房市场也将趋于平稳。

⑦ 银监会加强风险防控严查消费贷资金用于房贷是真的吗

是真的。银监会召开“今年以来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会。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银监会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风险防控,严查向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过度授信以及挪用消费贷款资金用于房贷、投资等行为。

在今年楼市调控趋严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贷款被用于支付购房款,曲线流入楼市,放大居民部门杠杆,影响了楼市调控效果。近期,多地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紧急启动针对消费贷款挪用行为的检查,尤其是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投资等。今年以来银监会持续严厉打击首付贷,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7)员工消费贷款排查6扩展阅读:

房贷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⑧ 调查职工消费贷款可以吗

职工消费贷款只能由职工自己本人去拉征信报告,或由公安机关单位,公司无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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