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条件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人必须已经完全还清第一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然的话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是不给予你申请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人必须连续足额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包或12个月,并且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处于缴纳状态。
3.对于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审批同意,处于缓交状态单位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人只要连续足额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包或12个月,是可以申请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4.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人可以是在其职期间已经连续足额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包或12个月住房公积金的退休员工~
2. 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第二套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的条件: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3.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公积金下二套房贷款条件需要满足:借款人信用良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的是商业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 公积金贷款第二套房有什么要求
法律分析: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遵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作、银行专户保管和金融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购买、新建、改建、大修自有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自有住房挪作他用。
5.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下二套房贷款条件需要满足的条件:借款人信用良好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套房没有使用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一套房虽正在按揭中但使用的是商业贷款。
【法律依据】
《贷款通则》第十七条
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并且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的偿还计划;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三、已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四、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贷款人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政策如下:
1、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2、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不超过50%,也就是最多可以贷总房款的一半。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公积金一般是指住房公积金,具体是指有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的制度,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类型的储蓄基金。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般只有城镇才有,而农村一般是没有公积金制度的。与此同时,也只有相关企事业单位在职的职工才能建立自身的住房储蓄金。
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二套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可用公积金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8. 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积金提取停交半年计算周期计算方法如下。
1.租房类提取时限:
职工及配偶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
2.购房类提取时限:
购房在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前提下提取住房公积金,除购买公有住房可以在支付房款时直接使用公积金冲抵房款外,购买其他各类房屋都需在产证办出后方可申请提取。
同时自产证发证之日起有六个月的办理期限,超过六个月未申请提取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3.其他类提取时限:
提取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时限。
公积金用于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时限。
公积金用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时限。
4.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首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以后每次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为依据约定提取周期计算出的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顺延)起的三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