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可以同时贷两套房吗
可以。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5、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7、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8、缴存条件: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6个月(含)以上。
2. 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贷两套房子吗
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可以同时贷款两套房子,如果你一下子购买两套房子,只能一套房子采取公积金贷款一套房子采取商业贷款的方式,这样才可以。
3. 一个公积金可以同时贷款两套房子吗
一个公积金不能同时贷款两套房子,
而且公积金使用次数是有限的。
还贷款的时候是要从公积金账户扣款的,
不可能发生重复扣款,
所以不可能同时还贷两套房子。
4. 公积金能同时贷款两套房吗
不可以,如果你申请公积金贷款,只可以买一套房子,不可以同时贷款两套房子,如果你想同时贷款买两套房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5. 住房公积金可不可以贷两套房子
不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两套住房。
职工购买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还清以后,再购买第二套住房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是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要上浮10%,而且贷款额度也会有影响。
6. 一个住房公积金可以同时贷款买两个房子吗
不可以同时贷款买两个房子。
买房人在还清第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后,购买第二套住房仍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如果第一套住房选择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在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时,只能选择商业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7. 公积金能同时为两套房还贷吗
不可以,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8. 公积金贷款可以同时贷两个房子吗
公积金贷款是不可以同时申请两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详细解释,公积金贷款是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建立住房公积金制2年以上并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为购建住房或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借贷者可以申请一套还清后再申请。
一、公积金贷款借贷者需要符合贷款的资料:
1、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原件复印件;
4、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公积金申请单。
二、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贷款用户先向对应的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提交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初步的评审;
3、对担保中心的担保资格进行审核;
4、双方当面签定合同;
5、把所有的资料,转到经办的银行;
6、具备贷款条件的,发放贷款。
9.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两套房子的吗
公积金可以贷款购买二套房,但是有相应的规定,必须是首套房贷款已经结清,以下是详细的政策条件。
为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
《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98号)的规定,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
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二、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三、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不再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北京市统计局最新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缴存职工家庭。
四、本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