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芜湖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多少
1、芜湖买二套房有限制。对于购房者较为关注的贷款利率及公积金政策,金融部门要落实首套普通住宅首付款比例30%和利率下限7折优惠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金融部门要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2、全面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至40%金融政策;进一步放宽芜湖市公积金贷款。除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调整为25年之外,最低首付比例也有所调整。
芜湖买第二套房可以贷款吗?
芜湖买第二套房可以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首次贷款的为20%;购买二手房的,按房屋使用年限调整,其中:10年(含)以下的为20%;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30%;20年以上的40%。缴存人同意在缴存余额达到贷款额度的1/10时才办理购房、还贷提取的情况下,可以按照月缴存额相对应的最高贷款额度给予贷款。
芜湖买第二套房如何认定?
1、自己有住房,给成年子女购房。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产证上写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为子女购房,算第二套;否则,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名下有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名下有房,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2. 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1、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2、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所以大家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询问当地的管理核心,较低首付是多少,从而减少购房带来资金紧张的问题。
3. 注意,芜湖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买不买这些都要知道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工作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7月20日国家住建部房地产工作会商会、7月2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房地产工作会商会精神,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控制房价为目标,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严格执行市发改委(物价局)《关于印发芜湖市严格加强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备案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芜发改审批〔2017〕366号),加强价格备案审查。成立价格备案协调小组,由市发改委(物价局)牵头,市国土局、城乡规划局、住建委、土储中心等参加,协调研究价格备案中重大问题。坚持调控房价目标不动摇,充分运用价格备案机制,确保商品住房价格稳定。
二、调整完善棚改安置形式
根据住建部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市目前实际,调整市区棚改安置形式,现阶段以实物安置为主,货币安置为辅,尊重棚改居民的选择权。
三、加快住宅用地供应节奏
按照全年3500亩土地供应计划,对剩余的部分,按季按月排出出让计划和出让地块,加快供地。各区对列入出让的地块要加大征迁扫尾力度,提高净地交付率;同时要安排专人负责拟出让地块及时报批手续,确保用地手续合法合规。
四、采取多样化的供地方式
一是采取限地价、竞限价安置房方式,具体比例结合棚改情况由市土储中心会各区、市征收办对每个出让地块具体测算确定。
二是采取限地价、竞市场调控房方式,对竞得的市场调控房不计入企业商品住房价格成本。
三是采取限地价、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的方式,竞配(代)建公共配套设施或缴纳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不计入成本。
四是探索实行限地价、竞拍企业自持租赁住房面积的方式。上述方式可视情搭配使用。
五、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实行差别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购买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已有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本市和外地)的缴存人家庭,不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积极探索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调研学习住建部住房租赁试点城市好的做法,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满足不同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针对当前公租房房源稳定但布局不合理、社会租赁房源监管缺失等问题,一是搭建房屋租赁管理平台,用于发布房屋租赁信息,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等;二是调研出台有关政策,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七、联合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排查化解房地产领域矛盾和风险
住建、国土、规划、发改(物价)、公安、工商、税务、金融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集中开展房地产行业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排查,有效化解涉房矛盾纠纷。
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违规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捂盘惜售、价外加价、捆绑搭售、已售商品房再销售给他人等不正当经营行为。
将房地产中介机构编造散布谣言、发布虚假信息、赚取房源差价、挪用交易资金、违规开展金融业务、违规代理销售、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联合惩戒严重失信企业,确保房地产市场规范有序。
八、支持生态节能型商品房建设
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须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费用。其中,对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不欠缴各项税费,经市住建委审核确认后,上述费用延缓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环节缴纳。
1.通过绿色建筑设计审批的项目;
2.总建筑面积10%以上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的项目;
3.住宅小区使用地(水)源热泵或太阳能技术的项目(整体使用);
4.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的项目。
九、完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
取消《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芜政办〔2015〕8号)中“三、优化房地产开发投资环境”“(五)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1.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规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落实。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7年9月11日
4.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怎么贷
1、对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限制,首先非常关键也是要注意的一点是,若借款人在购买第1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完贷款,则在购买第2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来贷款并用来还房贷。
2、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3、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较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第二套房子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二套房用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
1、所谓的“二套房”也就是指居民的第二套普通自住房,主要是指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现在国家住房实行限购政策,所以对二套房有一定的限制。
2、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算首套。若贷款未结清——算二套。个人名下有两套房的商业贷款记录,一套已还清,另一套未还清,此时再贷款认定为二套房以上。
3、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买房使用商业贷款,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若贷款未还清——算二套房以上。
终上所述,二套房是够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不过每个城市的相关业务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也可能会出现一些房子支持一些房子不支持的情况,所以具体的大家最好联系相关单位或者向中介公司了解一下。
5. 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何限制
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
若第1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2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等规定以第2套房计算,即首付较低50%,利率上浮10%。
若第1套房的贷款已还清,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都可以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房,相关规定自然也按照第2套来计算。
对于有些地方来说已经开始实施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较低两成的政策。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5)芜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的对象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汇缴单位的离退休职工(并不是每个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对离退休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持续缴存12个月住房公积金或已累计缴存24个月以上且当前还在继续缴存。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提供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同意的担保方式。
符合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条件每个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尽相同,以当地政策为准!!
一般的金融机构发放的住房抵押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即不限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和离退休职工,也就是说其对象的范围大于前者。
6.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什么政策
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符合在京购房政策,北京名下有一套住宅,在京再次购买使用公积金贷款算二套,首付2成,贷款额上限80万,以上是我为您的解答,望采纳!
7. 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不低于40%。但是如果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7)芜湖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扩展阅读:
2015年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一、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
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8. 第二套房政策有哪些 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第二套房政策是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可以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