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国十条后的二套房政策
不是、看房主是谁如果是你父亲的名字你就能申请贷款、如果是你的就不能属于二套房。要提高首付、房贷利率也要价高的~
Ⅱ 新国十条,我是否是二套房,请帮忙看看我的情况
你第一套房子是什么时候卖的?如果时间早,就应当是算第一套,贷款政策已审批为准,不依据合同为准。中国房产是备案制度。没有备案不算拥有。
Ⅲ 第一套房贷没还完可以再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吗
第一套房子贷款没还清,可以再次贷款买第二套房,但是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都会上浮。
购房者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如果贷款未结清,根据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 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二套房贷费用
1、首付款
按照银行的规定,若借款人申请二套房贷,则需支付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60%的首付款,个别地区要求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不低于70%。
2、利息
二套房贷利息是根据借款人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方式计算出来的。其中,贷款利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房贷利息支出的多少)。
3、抵押登记费
申请二套房贷的客户,须同意将名下所购房屋作抵押,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时,借款人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抵押登记费。
4、公证费
办理二套房贷时,还需支付公证费。申请银行住房贷款时,银行会委托公证部门,对借款人进行资格认证,借款人则需支付公证费。
(3)新国十条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扩展阅读
二套房认定标准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公布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中确定了二套房认定标准: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Ⅳ 关于二套房政策的问题 本人愚笨
呵呵 你前面那么多话 跟最后的问题也不搭边啊!
依照你所说,你没有贷款记录,名下没有任何房产,而你又是成年人,那么你再购房按首套计算!对你没什么太大影响,因为以家庭认定是否二套中家庭的标准是:本人 配偶 未成年子女!对成年子女没有约束!不过得要求你的独立户口,也就是说把你户口从家里迁出来!
看你用哪种过户方式了,如果将来打算自用不出手,那么可以采用赠与的方式,直系亲属赠与不产生过户税,但你要卖的时候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另外一种方式就是走交易程序,房价可以写低些,但别低于市场指导价,要不过不了户,这样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就没了,只需要交个契税就可以了!
个人推荐走交易,简单,以后操作也方便,自己人买卖也不产生费用,只需要交个契税就可以了!
另外的费用就是80元的工本费和5元的印花费!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有不明白的留言!呵呵~~~
Ⅳ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指的是什么意思
“我的第一套房是全额付款的,没有贷款。现在想贷款购买第二套房,得按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来算还是按第一套房贷款标准算?”
纯公积金贷款,这种情况可以算首套,其他贷款方式都算二套。
Ⅵ 新国十条中规定对贷款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多少
新国十条中规定对贷款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成。
Ⅶ 老公婚前贷款买过一套房,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二套房
按照新政,查核二套房是看个人是否拥有房子的,你老公以前买过但是卖掉了,所以你们还算一套房。
不过你还得确认一下,有的地方如果贷过款就算二套的,也就是说认房也认贷的。
Ⅷ 请问第一套全款买的房,第二套用贷款是否算二套房贷
不算二套房贷,按第一套房享受房贷
1、如果购买第一套房时是一次性付款,那么再次购买,并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按第一套房享受房贷,一般首付比例需要付30%左右。
2、三种情况将被认定二套房: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3)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3、各家银行认定"二套房"均参照全国联网的征信记录,只要有银行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房。
4、目前住房系统和银行系统的信息尚未联网,不能共享。政策刚下来,还需要去推动、协调。
(8)新国十条对贷款购买第二套房扩展阅读
《国十条》规定
1、2010年4月国务院《国十条》规定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3、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参考资料
网络-二套房贷-信贷政策
Ⅸ 第二套房认定标准细则即将公布
自打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新国十条”)发布以来,“第二套”房的认定和执行标准一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敏a,“二套房”认定标准细则将很快正式公布,根据监管层的精神,今后,各商业银行认定“第二套”房时,将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兼顾“借款人过去的贷款记录”以及“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量”两项标准,也就是说,购买住房的家庭成员中,任何一方,只要其以前贷过款或名下有一套房,再贷款就视为购买二套房。
二套房标准严上加严
连日来,市场传言“二套房”认定标准将改为“认房不认贷”。不过,昨天,据监管部门及商业银行内部人士透露,对于二套房的认定,监管部门可能出台最严格的标准——在保留原来的“借款人过去的贷款记录”认定,即只要央行征信系统能够查询到贷款记录,哪怕该套住房已经卖掉或贷款结清,再贷款购房也视为第二套房的基础上,再加入以“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量”的认定标准。两项标准同时有效,互为补充,这意味着今后,商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既认贷也认房。
原先,“二套房”是指借款人利用贷款所购买的首套自住房以外的其他住房,银行并非以借款人名下有无房产为二套房认定依据,而是以贷款次数来认定,只要以前贷款买过房,哪怕住房已卖掉、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仍视为“第二套房”。在审查时,银行会通过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借款人信用状况予以查询,贷款申请批准后再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该数据库,以此确保“首套房”以及“第二套(含)以上房”的认定。
据了解,住建部有关负责人也证实了既认房也认贷的新标准,今后,银行与住建部将对“二套房”进行双重把关。此外,二套房认定细则有望近期正式出台。商业银行人士表示,认房也认贷的新标准正式执行后,意味着信贷照顾改善型住房需求的条款彻底作废。
新标准可能面临执行难
不过,新标准目前面临执行上的难题。一位银行管理层人士表示,首先是异地房产查询还是空白。目前,个人拥有房产的信息由各地房管局掌握,而该系统至今没有实现全国互联,银行无法查明借款人在异地的房产信息;其次,银行掌握借款人的借贷数据,即贷过几次款,而住建部的系统掌握购房人信息,即名下几套房,目前这两套系统尚未互联互通,银行在审批贷款时必须得到住建部协助;最后,还有家庭关系确认,目前民政系统与银行征信系统也不互联,可能因此出现一些规避行为。总之,以家庭认定借款人实际持有房屋数量的标准,需要跨部门的合作才可以。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4-07-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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